新唐書糾謬

新唐書糾謬》20卷,吳縝所撰,在四川為官之日所作。宋哲宗紹聖元年(1094年),由侍讀胡宗愈呈表朝廷,刊行於湖洲

概要

「新唐書糾謬」將《新唐書》中的謬誤,分列為二十門:

  • 「以無為有」
  • 「似實而虛」
  • 「書事失實」
  • 「自相違舛」
  • 「年月時世差互」
  • 「官爵姓名謬誤 」
  • 「世系鄉里無法」
  • 「尊敬君親不嚴 」
  • 「紀志表傳不相符合 」
  • 「一事兩見而異同不完」
  • 「載述脫誤」
  • 「事狀重複」
  • 「宜削而反存」
  • 「義例不明」
  • 「先後失序」
  • 「編次未當」
  • 「與奪不常」
  • 「事有反闕」
  • 「事有可疑」
  • 「字書非是」

吳縝自敘道:「縝以愚昧,從公之隙,竊嘗尋閱《新唐書》,間有未通,則必反覆參究;或舛駁脫謬,則筆而記之。歲時稍久,事目益眾,深怪此書牴牾穿穴亦已太甚,揆之前史,皆未有如是者。」王明清揮麈錄》認為這是一本「報宿怨」之書:

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引用此記載,沿襲至清朝如故。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四則認為:

今人陳光崇曾貽芬則認為二說屬無稽之談。吳縝是治平(1064年—1067年)年間進士,距嘉祐五年(1060年)新唐書完成之書已有4年之久,王明清的報宿怨說不能成立。吳縝父吳師孟「歷中進士及第」[1],與王安石同年中舉[2],即慶曆二年進士(1042年),歐陽脩於至和元年(1054年)初入史局,距吳師孟登第已長達十二年之久。故此說亦不能成立[3][4]

註釋

  1. ^ 《成都縣誌》
  2. ^ 宋史翼》卷二謂「王安石當國,與師孟同年生也」
  3. ^ 陳光崇《吳縝事跡考辨》,載《中國史學史論叢》
  4. ^ 曾貽芬《宋代對歷史文獻的校勘》,載《史學史研究》1992年第 3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