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位格(英語:locative case縮寫LOC),也稱位置格處所格處格第六格,是指示方位的。它含糊對應於英語前置詞「in」、「on」、「at」和「by」。方位格同方向格(lative case)和分離格(separative case)一起屬於普通局部格。[1]

在各種語言中的方位格

方位格存在於很多語言中。

印歐語言

原始印歐語有表達狀語功能的「在什麼位置」的方位格。詞尾依賴於詞幹的最後元音(輔音,a-、o-、i-、u-詞幹)和數(單數或複數)。後來方位格趨向合併於其他格: 屬格或與格。[2] 某些後代語言把它保留為獨立的格。方位可見於:

拉丁語

方位格的使用在古典拉丁語中相當常見,用來指示在什麼位置(我們可以對位置名前綴上「at」或「in」),這相反於「到哪裏」(我們可以對名字前綴上「to」)。(「在羅馬」漫步不同於「到羅馬」漫步)。

第一變格方位格是迄今為止最常用的,因為很多羅馬方位名字是第一變格的: 通常是單數(Roma「Rome」,Hibernia「Ireland」因此是 Romae「at Rome」,Hiberniae「at Ireland」),但有些是複數(Athenae「Athens」,Cumae「Cuma」因此是 Athenis「at Athens」,Cumis「at Cumae」)。但是一些第二變格名字也有方位格(Brundisium「Brundisi」,Eboracum「York」有方位格 Brundisi「at Brundisium」,Eboraci「at York」等。還有拉丁語focus(「hearth」,象徵性用於任何社會關注中心,有方位格foci「at the hearth」。)第三、第四和第五變格方位名很少或沒有方位格,但是第四變格的 domus「home」的方位格是非常周知的 domi「at home」。

註釋

  1. ^ 來源存疑
  2. ^ Buck, page 172

引用

  • Buck, Carl Darling. Comparative Grammar of Greek and Latin. Chicago, Illinois: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3.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