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 (薩克達氏)
明山(滿語:ᠮᡳᠩᡧᠠᠨ,穆麟德轉寫:mingšan;1761年—1834年),薩克達氏,滿洲鑲藍旗人,清朝官員、官至刑部尚書。
明山乃監生出身,乾隆末年由筆帖式入仕,嘉慶年間由道員、按察使、布政使等職升至貴州巡撫、雲貴總督[1]。道光四年(1824年)被召入都,任刑部尚書[2]、都統等職[3][4][5][6]。道光十四年(1834年)病故[7],是嘉慶道光兩朝的名臣。
明山子祺昌,官至兵部員外郎,其孫富泰,出仕至太僕寺卿,富泰為咸豐帝即位前的嫡福晉孝德顯皇后的父親。同治元年(1862年)八月,追封明山為三等承恩公,諡慤[8]。
參考
註釋
- ^ 《清史稿》卷十七 本紀十七 宣宗一:「八月癸卯,召雲貴總督史致光來京,以明山代之。」
- ^ 《清史稿》卷十七 本紀十七 宣宗一:「己卯,召明山 來京,以長齡為雲貴總督。高堰決口合龍。以慶保為烏里雅蘇台將軍,那清安為熱河都統, 明山為刑部尚書,穆彰阿署。」
- ^ 《清史稿》本紀二十 宣宗一:「甲辰,以明山兼正黃旗蒙古都統。」
- ^ 《清史稿》卷十七 本紀十七 宣宗一:「調明山為熱河都統,以博啟圖為正黃旗蒙古都統。丙申,以惇親王綿愷為正白旗漢軍都統。戊戌,夏至,祭地於方澤。調阮元為雲貴總督,李鴻賓為兩廣總督,以嵩孚為湖廣總督,明山為刑部尚書,慶惠為熱河都統。」
- ^ 《清史稿》卷十七 本紀十七 宣宗一:「八月癸亥,以謁盛京祖陵,命奕紹、托津、湯金釗、明山留京辦事。」
- ^ 《清史稿》十八 本紀十八 宣宗二:「庚午,明山以病免,以成格為刑部尚書,兼正黃旗漢軍都統,未到任前,以那清安署刑部尚書。」
- ^ 《清史稿》卷十八 本紀十八 宣宗二:「壬辰,前任刑部尚書明山卒,察例議恤。」
- ^ 《清史稿》卷一百六十七 表七 外戚表:「孝德顯皇后父富泰姓薩克達氏。隸滿洲鑲黃旗。官太僕寺卿。道光三十年十一月戊辰,追封三等承恩公,諡肅慎。同治元年八月戊辰,追封富泰祖刑部尚書明山三等承恩公,諡慤;父兵部員外郎祺昌三等承恩公,諡端和。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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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那清安 |
清朝刑部滿尚書 道光四年十二月癸未 - 道光五年八月丁巳 1824年2月12日 - 1825年9月14日 |
繼任: 嵩孚 |
前任: 嵩孚 |
清朝刑部滿尚書 道光六年五月戊戌 - 道光十四年三月庚午 1826年6月22日 - 1834年4月13日 |
繼任: 成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