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海姆樂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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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海姆樂派形成於18世紀中葉,約與奧地利的第一次維也納樂派同期。他們在交響樂的發展中起過十分重要的作用。
概述
樂派由在德國曼海姆的一批樂師所組成;他們當時都在曼海姆選候公理查·提沃多的宮廷樂隊中工作;這支樂隊以他們精湛的演奏水準而聞名。
這支樂隊的貢獻在於交響樂寫作手法,和管弦樂隊演奏風格上的創新,如:以全部寫出的樂隊部分取代通奏低音;以突出主旋律的主調織體取代模仿對位和賦格;演奏的時候特別強調力度的對比,以大量突發的強音,特別在大幅度漸強和漸弱的使用上開創了先河;這些演奏時候的細節處理,在之前的器樂作品中是不被重視的,但曼海姆樂派將它發揚了起來,顯示了當時這些音樂家獨特的美學見解。
曼海姆學派的法國弦樂技法,與捷克音樂的音色和樂曲的飽滿度相結合。鋼琴與前奏、折弦和減弦的突然交替出現,影響了音樂句子的構造,整體形式由於各個位置的旋轉而變得戲劇性。儘管所有的東西都已經出現在其他作曲家的分句中,但揚·瓦茨拉夫·斯塔米茨(Jan Václav Stamic)第一個將這些元素固定下來,給它們一個堅定的秩序,並始終如一地應用。他將喇叭和單簧管引入管弦樂中,從而實現了音樂的新色彩。通過動態的色調和交替的鍵和節奏,他實現了音樂的非凡可塑性。在當時,曼海姆管弦樂團已經取得了如此大的名氣,以至於家鄉被稱為 "德國人的音樂雅典"。
曼海姆樂派開創了經典的四個樂章的交響樂結構,並大力促進了主音音樂的發展,另外在對作品中的音樂主題形象的展開與對比,以及配器的色彩性上也作出了不少的嘗試。
代表人物
曼海姆學派分為三代音樂人。除了斯塔米奇之外,其他捷克籍的藝術家也很活躍。弗朗茲·克薩韋爾·里赫特(František Xaver Richter)、Antonín Fils、Jiří Čart和奧地利的伊格納茨·霍茨鮑爾。第二代藝術家主要由斯塔米奇的學生組成,如克里斯蒂安·卡納比希(Christian Cannabich)、Franz Ignaz Beck、Ignaz Fränzl和他的大兒子Karel。第三代包括安東寧·斯塔米茨(Antonín Stamic)和Franz Dan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