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島佳苗連續騙婚殺人詐財事件
木嶋佳苗連續騙婚殺人詐財事件,又稱首都圈連續可疑死亡事件(日語:首都圏連続不審死事件),是發生於日本,名為木嶋佳苗(日語:木嶋 佳苗,1974年11月27日出生)的女子利用結婚名義接近被害男子而謀財害命的多宗事件。此案曝光於2009年,經調查後木嶋佳苗被埼玉市地方法院以詐欺、詐欺未遂、偷竊、殺人等多項罪名起訴[註 1],經過三審於2017年由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死刑定讞。
木嶋佳苗連續騙婚殺人詐財事件、首都圈連續可疑死亡事件(日語直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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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日本東京都青梅市、千葉縣野田市、埼玉縣富士見市 |
日期 | 2009年1月30日-31日、2009年5月15日、2009年8月6日 |
目標 | 在結婚活動中認識的男性 |
類型 | 以一氧化碳中毒致人於死地 |
武器 | 蜂窩煤 |
死亡 | 3(包括未起訴事件則有6人) |
受害者 | 男性(53歲) 男性(80歲) 男性(41歲) |
主謀 | 木嶋佳苗(日語:木嶋佳苗,在獄中結婚後改姓為土井) |
動機 | 詐財殺人 |
首都圈連續可疑死亡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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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嶋佳苗連續騙婚殺人詐財事件 結婚活動殺人事件 | |
公訴機關 | 埼玉地方檢察廳 |
公訴日期 | 2010年2月22日 |
被告人 | 木嶋佳苗 |
公訴罪名 | 殺人罪、詐騙罪、詐騙未遂罪、盜竊罪 |
審理法院 | 埼玉地方法院(一審) 東京高等法院(二審) 日本最高法院(終審) |
宣判日期 | 2012年4月13日(一審) 2014年3月12日(二審) 2017年4月14日(終審) |
宣判結果 | 死刑(一審)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終審) |
其他 | |
調查機關 | 埼玉縣警察、警視廳、千葉縣警察 |
案發經過
2009年8月6日,埼玉縣富士見市月租停車場內的車輛內發現一具41歲男子C的遺體,死者的死因為燒炭導致一氧化碳中毒;但由於此案不像自殺、且具有多處疑點,埼玉縣警察認為有可疑,着手調查。[1]
埼玉縣警察調查後鎖定死者的女友木嶋佳苗為嫌疑犯,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當年34歲、無固定住所及工作的木嶋佳苗除了C以外,當時與過去曾有多位情夫,其中不少人非正常死亡。埼玉縣警察依此斷定此案為假藉結婚名義的謀財害命,9月25日以涉嫌詐騙逮捕木嶋佳苗,同時還查獲她從同居的40歲千葉縣男子手中騙取450萬日圓。[2]
至2010年1月,木嶋佳苗因涉嫌連續七次詐騙再度被捕,警方遂以涉嫌詐騙及謀殺等原因深入調查木嶋佳苗;同年2月22日,檢方以木嶋佳苗涉嫌謀殺男子A正式起訴她;連同過往的竊盜罪及詐騙罪,這是木嶋佳苗第六次被起訴。10月29日,木嶋佳苗被控涉嫌殺害一名死於東京都青梅市的53歳男子,再度被捕。檢方指木嶋佳苗將該男子殺害後,再佈置為死者自殺。檢方指出,被害者遺體雖然初步被判定為「自殺」,卻沒有經過解剖程序,在缺乏死因根據的情況下,此案的立案相當不尋常。
受害者一覽
重大命案
- 千葉縣松戸市的70歲男子命案
- 2007年8月,千葉縣松戶市70歲男子死於家中浴室,死因不明。
- 死者生前交付給木嶋佳苗的金錢共計約7400萬日圓。
- 東京都青梅市的53歲男子A命案(已起訴)
- 東京都青梅市的53歲男性上班族A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死亡推測時間落在2009年1月30日至1月31日間,但2月4日才被發現。
- A的帳戶留有在他死亡前不久轉帳1700萬日圓到木嶋佳苗帳戶的記錄。
- 千葉縣野田市的80歲男子B命案(已起訴)
- 2009年5月15日,千葉縣野田市的80歲男性B死於家中,遺體所在的和室附近發現數個遺留的木炭,死因研判為一氧化碳中毒,其後住家發生火災,全部燒光。
- B的父親是知名畫家,之前B家中的父親畫作遭竊並賣得高價,B沒有懷疑木嶋佳苗,反而懷疑自己的親人;而在B死亡後不久,木嶋佳苗從他的銀行帳戶取出約190萬日圓。
- 東京都千代田區41歳男子C命案(已起訴)
- 2009年8月6日,東京都千代區的41歲男性上班族C被發現死於埼玉縣富士見市月極停車場中的租賃車輛中,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
- 木嶋佳苗假藉要和C結婚的名義,從C手中取得約470萬日圓。
- 其他
- 除上述命案,木嶋佳苗被懷疑與兩位死亡時間不明的關東男性命案有關。
詐欺、詐欺未遂、偷竊
- 靜岡縣的40多歲男子(詐欺罪)
- 2008年9月至12月間,合計被木嶋佳苗騙走130萬日圓。
- 長野縣的50多歲男子(詐欺罪)
- 2008年10月至12月間,合計被木嶋佳苗騙走190萬日圓。
- 靜岡縣的40多歲男子(竊盜罪)
- 2009年1月10日與木嶋佳苗投宿於飯店時,入睡後錢包被偷取5萬日圓。
- 50多歲男子(詐欺未遂罪)
- 2009年7月中旬至下旬期間,被木嶋佳苗騙走100多萬日圓。
- 東京都的41歲男子(詐欺罪)
- 2009年7月24日,被木嶋佳苗騙走400多萬日圓。
- 長野縣的50多歲男子(詐欺未遂罪)
- 2009年8月,被木嶋佳苗騙走約140萬日圓。
- 埼玉縣的30多歲男子(詐欺未遂罪)
- 2009年8至9月間,據說被木嶋佳苗拿走約70萬日圓。
嫌疑人相關
開庭審理
涉及木嶋佳苗的刑事案件全由埼玉縣地方法院審理,案件包含三件命案、六件詐欺及詐欺未遂案、以及一件竊盜案。
第一次審訊為2012年1月10日,最終判決為4月13日,從1月5日選任裁判員至審理結束耗時近100天,審理時間相當長。
下列三件命案,檢察官提出下述狀況證據:
- 三件命案的共同點
- 三個命案現場燒剩的木炭皆為同一品牌,是木嶋佳苗在蓄意殺人前所購買。
- 三件命案的被害人最後見到的人都是木嶋佳苗。
- A命案
- B命案
- B生前並無服用安眠藥的習慣,但遺體卻檢出超過常用劑量10倍的安眠藥。
- 遺體喉頭理論上應附有因火災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碳粉,但解剖的結果發現喉上幾乎沒有碳粉附着。
- C命案
- C的死亡現場並無發現租車的車匙,特地在自殺前將車鑰棄置他處並不合理。
- 死亡現場的租用車輛中發現有點炭的火柴棒,卻沒有找到火柴盒,特地在自殺前將火柴盒丟棄於他處也相當不合理。
- C的手部並無碳粉附着,也不像有接觸過木炭,現場亦並無尋獲手套。
木嶋佳苗的辯護律師則以「木嶋佳苗是受死者所託將木炭交給死者,死者的死因或為木島佳苗提出分手導致死者尋短,或為意外」為訴求,主張木嶋佳苗無罪。[5]
木嶋佳苗在上訴審理判決下來後,在監獄中結婚,改變了姓氏。
腳註
- ^ 木嶋被告二つの顔、偽肩書で「婚活」…連続不審死. 読売新聞. 2010-02-01 [2010-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2-04).
- ^ 同居男性からも450万円=詐欺容疑の女・連続不審死. 時事通信. 2009-11-03 [2010-02-15].[失效連結]
- ^ 連続不審死事件の木嶋佳苗被告、赤裸々すぎる「私小説」 性の目覚めから売春…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ZAKZAK 2013年10月18日
- ^ 木嶋佳苗被告がブログ「拘置所日記」を開設していた!. 週刊文春. 2014-02-26 [2014-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07).
- ^ 【図解・社會】首都圏連続不審死・木嶋佳苗被告の起訴內容と罪狀認否(2012年1月)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時事通信社
註解
- ^ 事件編號為「平成21年(わ)第1809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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