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喜王朱美塤(?—15世紀),明朝晉王朱濟熿庶長子,晉恭王朱棡孫,明太祖曾孫;明朝唯一一代聞喜王。

永樂十五年(1417年)二月,行冠禮。[1]

永樂二十一年(1423年)七月,封為聞喜王。[2]

宣德二年(1427年)四月,朱濟熿被革爵,朱美塤等一併被廢為庶人。[3]

景泰五年(1454年)五月,明代宗寫信給朱美塤的堂侄晉王朱鍾鉉,稱將婦女十四人送至府中伺候朱美塤等人,已令山西有司每月給食米三十石贍養,可撥房屋給居住,朱美塤等家中當婚配者由朱鍾鉉選取成禮。[4]

天順元年(1457年)十月,因朱美塤等所請,增加其每月食米二十石、每年絹十匹、布二十匹。[5]

此後沒有朱美塤的記載。

《明史·諸王世表》未將朱美塤列入。

註釋及參考文獻

  1.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五》
  2.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一》
  3. ^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二十七》
  4.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一》
  5.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三》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聞喜國國王
1423年—1427年

原因:與父同廢為庶人,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