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仁官邸

中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李宗仁故居之一

李宗仁官邸位於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象山區文明路4號,杉湖南岸。

李宗仁故居(包括李宗仁官邸)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
座標25°16′28″N 110°17′21″E / 25.27444°N 110.28917°E / 25.27444; 110.28917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1921年、1948年
編號4-223
認定時間1996年11月20日

歷史

該建築始建於1942年,落成於1948年3月,是1948年下半年至1949年10月李宗仁回桂林居住和辦公之地。官邸佔地面積約4321平方米,由主樓、附樓、副官樓、警衛室、花園等部分組成。主樓面積為818平方米,為磚木結構,內有會議廳、會客室、秘書室、書房、臥室等。1966年3月16日,李宗仁曾到此故地重遊。[1]

圖片

參考資料

  1. ^ 桂林市文物管理委員會. 李宗仁官邸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