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明
生平
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新疆警察學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訓基地)黨委書記、副院長。2014年5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2014年1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2]。
參考
- ^ 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李彦明接受调查(图)-搜狐滚动. roll.sohu.com. [2018-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3).
- ^ 網易. 新疆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李彦明被开除党籍公职_网易新闻. news.163.com. [2018-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