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波 (1956年)
生平
歷任海南省保亭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保亭縣委副書記;通什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海南省農業廳副廳長;海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副廳級)、黨組書記。2007年3月任海南省水務局局長。2009年5月,任海南省水務廳廳長。2015年5月20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對海南省水務廳廳長李洪波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1]。同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免去李洪波職務[2]。
參考
- ^ 海南省水务厅厅长李洪波、省农垦科学院长蒋菊生等3人被立案侦查. 中國經濟網. [2017-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 ^ 海南省水务厅原厅长李洪波涉嫌受贿被公诉. 中國經濟網. [2017-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