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方煒
生平
來方煒中天啓元年(1621年)浙江鄉試舉人,登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初令福建侯官縣,時嚴船舶之禁,他查獲奸商走私絲織品上萬觔,盡以輸送府城,一無所私。以外艱歸。崇禎元年(1628年)任嘉定縣知縣[1]。在嘉定任上,百姓苦重役,他設立均田均役之法,捐運費,省里供,民歌頌之。舉卓異,擢吏部郎,其在驗封司任職時,屏絶干請;在考功、文選二司中,肅清銓政,少宰(侍郎)以私姻囑託,他不為徇私,怨者構陷獲罪,得臺諫疏救得免。旋轉京卿,告假裏居。民有利病,為力請當事,而最著者竈戶折差等事[2]。明亡後毀服從浮屠遊,清順治五年(1648年)卒,年五十五。
著作
所著有《蒙難諸篇》。
家族
參考資料
-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 ^ 《蕭山縣志》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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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謝三賓 |
嘉定縣知縣 1628年-1635年 |
繼任: 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