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行政委員會 (1953年—1954年)

東北行政委員會是1953年至1954年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東北大行政區的代表機關。

東北行政委員會
主要領導
主席高崗
副主席林楓高崇民張明遠李卓然汪金祥顧卓新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央人民政府
機構類型大區行政委員會
管轄範圍東北大行政區
聯絡方式
駐地
實際地址瀋陽市
機構沿革
1946.8-1949.8東北行政委員會
1949.8-1953.1東北人民政府
1953.1–1954.8東北行政委員會

歷史

1953年1月23日,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改變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機構與任務的決定》,東北行政委員會成立,由原東北人民政府改建而成,作為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東北地區領導和監督地方人民政府工作的派出機關。東北行政委員會駐地仍在瀋陽市,轄區包括瀋陽市、旅大市鞍山市撫順市本溪市遼東省遼西省吉林省松江省黑龍江省熱河省

1954年8月15日,根據中央人民政府《關於撤銷大區一級機構和合併若干省市建制的決定》,東北行政委員會隨即撤銷,各省改為中央政府直轄,同時松江省併入黑龍江省,遼東省、遼西省並為遼寧省,各直轄市則改為省轄市。[1][2]

領導機構

工作機構

秘書長
副秘書長
辦公廳
政法委員會
財經委員會
文教委員會
人民監察委員會
體育運動委員會
民族事務委員會
民政局
公安局
人事局
外事處
農業局
林業局:
水利局:
建築工程局
地方工業局
勞動局
文化局
教育局
衛生局
對外文化聯絡處
新聞出版處
最高人民法院東北分院
  • 院長:高崇民(1953年6月-1954年8月)
  • 副院長:宋廣常(1953年6月-1954年8月)
最高人民檢察署東北分署

參考文獻

  1. ^ 張晉藩、海威、初尊賢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大辞典》. 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1992. 
  2. ^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附卷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组织).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