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廷棟(1879年—1950年),字翼之,江蘇蘇州府吳縣人,中國民主革命家,中華民國政治人物,翻譯家。他是最早將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完整翻譯為漢譯本的人。

生平

1898年3月(光緒二十四年二月),楊蔭杭雷奮、楊廷棟等南洋官費生到達東京,成為中國最早的官費留日學生。同時到達東京者還有富士英浙江)、盧籍東廣東)等人。據《南洋公學大事記》載,「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冬,派師範院生章宗祥雷奮,中院生楊廷棟富士英楊蔭杭胡礽泰留學日本。」據《日華學堂章程要覽》載,「本學堂明治三十一年六月開辦,……初由求是書院派來文學生四名。本年一月由南洋公學堂派來文學生六名。……明治三十二年(1899)一月入學:浙江湖州府烏程縣章宗祥浙江嘉興府海鹽縣富士英江蘇松江府華亭縣雷奮江蘇太倉州寶山縣胡礽泰江蘇常州府無錫縣楊蔭杭江蘇蘇州府吳縣楊廷棟。」

楊廷棟到達日本後,到東京高等商業學校學習。[1]留日期間曾參加1900年創辦的譯書匯編社。他是最早將盧梭社會契約論》完整翻譯為漢譯本的人,是根據日本原川潛的日譯本轉譯,漢譯本定名《路索民約論》,1902年由上海文明書局出版。[2]1901年楊廷棟和秦力山沈雲鵬等於東京創辦《國民報》。1902年12月,戢翼翬上海創辦《大陸報》,楊廷棟和秦力山雷奮陳冷等為撰稿人。

1908年前後,楊廷棟入商務印書館編譯所任編輯。1908年冬,江蘇諮議局成立,張謇任議長。雷奮、楊廷棟等任議員。1910年,他作為江蘇諮議局代表到北京,參加各省諮議局聯合會,並當選該會審查員,從而離開了商務印書館辛亥上海光復後,他曾參與張謇趙鳳昌等籌設「臨時議會」的活動。中華民國成立後,楊廷棟曾任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因反對漢冶萍公司借款協議而辭職,4月又任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後他還曾任交通部秘書長。

著作

註釋

  1. ^ 惟盈旅館:宣統遜位詔書誕生處?,蘇州金閶,2011-10-21[永久失效連結]
  2. ^ 最早的《社會契約論》漢譯本是1882年日本中江篤介的漢譯本《民約譯解》是一部節譯本,1898年上海同文書局刻印的《民約通議》節選自《民約譯解》。後來1918年馬君武的漢譯完整本《足本盧騷民約論》由中華書局出版。

參考文獻

  • 章開沅編,辛亥革命辭典,武漢:武漢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