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師灝(?—?),清朝解元。直隸順天府大興縣人。

乾隆六年(1741年)辛酉科順天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1]乾隆十七年(1752年)壬申科會試中式,殿試因夾帶作弊,交部杖責,並被除名。[2][3]

參考文獻

註釋

  1. ^ 《清秘述聞·卷六》
  2. ^ 《清高宗實錄·卷423》
  3. ^ 《聽雨叢談·卷10》:六年辛酉鄉試。順天主考:禮侍劉藻、工侍許希孔。解元毛師灝,壬申殿試懷挾,除名。福建解元邱鵬飛,本武生,以兄振芳代作,事覺除名。

書目

  • (清)法式善等,《清秘述聞三種》,中華書局,清代史料筆記叢刊,ISBN:ISBN 7101017428
  • (清)福格,《聽雨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