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 (唐朝)

永泰(765年—766年十一月)是唐代宗的第二個年號,共計2年。[1]

永泰
765年-766年十一月
政權 唐朝
君主 唐代宗李豫
歷時 2年
永泰在唐朝和唐代宗時期的位置。

吐魯番出土有《唐永泰三年後麥粟帳》,可見當時因吐蕃騷擾阻礙交通,與中原交通不便的西州仍用永泰年號至少直至「永泰三年」(767年)。[2]

改元

大事記

出生

逝世

紀年

永泰 元年 二年
公元 765年 766年
干支 乙巳 丙午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權年號

參看

參考文獻

  1.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102頁。
  2. ^ 《吐魯番出土文書》第10冊,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第329頁,ISBN 7-5010-0587-7
  3. ^ 劉昫.   舊唐書本紀第十一代宗. 維基文庫. 「永泰元年正月癸巳朔,制曰:『……今將大振綱維,益明懲勸,肇舉改元之典,弘敷在宥之澤,可大赦天下,改廣德三年為永泰元年。』」
  4. ^ 歐陽脩.   新唐書本紀第六代宗. 維基文庫. 「永泰元年正月癸巳,大赦,改元。」
  5. ^ 司馬光.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九. 維基文庫. 「永泰元年春,正月,癸卯朔,改元;赦天下。」
  6. ^ 劉昫.   舊唐書本紀第十一代宗. 維基文庫. 「〔永泰二年十一月〕甲子,日長至,上御含元殿,下制大赦天下,改永泰二年為大曆元年。」
  7. ^ 歐陽脩.   新唐書本紀第六代宗. 維基文庫. 「大曆元年……十一月甲子,大赦,改元,給復流民歸業者三年。」
  8. ^ 司馬光.   資治通鑑唐紀四十. 維基文庫. 「〔大曆元年〕京兆尹第五琦什一稅法,民苦其重,多流亡。十一月,甲子,日南至,赦,改元,悉停什一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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