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沛然
江沛然(1537年—?),字應吾,號涵齋,湖廣武昌府江夏縣民籍黃州府黃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江沛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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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戶部郎中 | |
籍貫 | 湖廣黃州府黃岡縣 湖廣武昌府江夏縣民籍 |
字號 | 字應吾,號涵齋 |
出生 | 十二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張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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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湖廣鄉試第二十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十六名,三甲第二百一十五名進士[1][2]。授陽山知縣。丁憂去職,服闕,補吉水知縣,遷懷慶府推官,讞獄平反稱最,陞南都察院經歷,執法不阿。不久,陞南京戶部郎中,京察評為「浮躁」,降理問通判,隨即去官家居[3]。
家族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江夏縣志》:沛然,字應吾,號涵齋。隆慶辛未進士,授陽山知縣。丁艱,補吉水知縣,遷懷慶府推官,讞獄平反稱最,陞南都察院經歷,執法不阿。旋陞南戶部郎中,以蜚語京察浮躁,降理問通判,審理沛然,遂家居。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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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鵬飛 |
明朝江西吉水縣知縣 萬曆三年任 |
繼任: 陳與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