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克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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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克王國(拉丁語:Regnum Francorum,法語:Royaumes francs,德語:Fränkisches Reich),指的是一個5世紀至9世紀間存在於歐洲中歐和西歐的王國,在經歷墨洛溫王朝和加洛林王朝後分裂而亡。該國的拉丁文名意為法蘭克人的土地,它開創了歐洲的封建制度,國土橫跨法國、德國、瑞士、奧地利、低地國家和北意大利[2]。
法蘭克人的王國 Royaumes franc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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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年—843年 | |||||||||||||||||
首都 | 圖爾奈 (431−508) 巴黎 (508−768) 亞琛 (768−843) | ||||||||||||||||
常用語言 | 古法蘭克語、拉丁語 | ||||||||||||||||
宗教 | 羅馬天主教 | ||||||||||||||||
政府 | 君主制 | ||||||||||||||||
法蘭克人的國王 | |||||||||||||||||
• 481–511 | 克洛維一世 | ||||||||||||||||
• 613–629 | 克洛泰爾二世 | ||||||||||||||||
• 629–639 | 達戈貝爾特一世 | ||||||||||||||||
• 751–768 | 丕平三世 | ||||||||||||||||
• 768–814 | 查理曼 | ||||||||||||||||
歷史時期 | 中世紀 | ||||||||||||||||
• 建立 | 481年 | ||||||||||||||||
496年 | |||||||||||||||||
800年12月25日 | |||||||||||||||||
• 凡爾登條約 | 843年法蘭克帝國分裂 | ||||||||||||||||
面積 | |||||||||||||||||
814年估計[1] | 1,200,000平方公里 | ||||||||||||||||
貨幣 | 丹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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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克王國的主體民族法蘭克人起源於現代比利時的版圖之內,西羅馬帝國滅亡後法蘭克王國接替其位,在此後三百年間成為中西歐最強大的國家,在查理大帝統治時期達極盛。在征服舊西羅馬的領土的過程中,王國從日耳曼尼亞中獲得了大量的人口,並逐漸演變成一個以日耳曼人為主體,且包含高盧人、倫巴第人、弗蘭德斯人和勃艮地人的多民族國家。身為統治階層的法蘭克人也經常和其統治下的日耳曼人、非日耳曼人等民族混血,並讓這些人口在王國內交錯流通,最終歐洲大陸西半部的人們融合成了一個共通的法蘭克文化[3][4][5]。
由於法蘭克王國在當時的軍事與文化影響力龐大,在其解體後分裂出來的繼承國也能在歐洲的歷史上持續發揮作用。法蘭克王國在滅亡時分出西法蘭克、東法蘭克和中法蘭克這三個國家,西部演變成今日之法國,東部演變成今日之德國、奧地利,而中部則二度分裂為意大利北部、瑞士和荷比盧,這些由法蘭克演化而來的國家至今仍屬世界經濟最發達之列[6]。
歷史
墨洛溫王朝
4世紀初,法蘭克人以聯盟者的身份定居於羅馬帝國境內的高盧東北一隅。此時羅馬帝國本身的軍事力量已無法保障其邊境的安全,因此羅馬人允許部分被稱為聯邦者的外族進駐帝國的邊境地區來維持安全。後來當西羅馬帝國開始瓦解時,法蘭克人便乘機擴展地盤。一開始,高盧北部的蘇瓦松附近還有一個與羅馬帝國的本土隔離但依然歸屬羅馬總督斯雅戈里烏斯管制的飛地。486年(或487年)法蘭克人在克洛維一世的帶領下攻佔了這塊地方,如此法蘭克人的地盤就擴張到了盧瓦爾河畔。克洛維一世本來不過是眾多法蘭克部落首領中的一個(迄今所知的最早的法蘭克人首領是法拉蒙德),接收了羅馬的管理機構後,利用其統一了其他部落,建立了史上第一個法蘭克人的國家。506年克洛維一世出擊阿拉曼尼人,507年他擊敗西哥德王國的軍隊,將原屬西哥德王國的阿基坦等地區完全攻佔,繼而將西哥德人驅逐到比利牛斯山脈以外。
在法蘭克人擴張過程中,克洛維一世沒收了死去或逃亡的地主土地。如此克洛維就成為了整個王國的最大地主。克洛維還將自己的土地贈送給其他的貴族來攏絡人心,由此逐漸演化出了采邑制。克洛維還將他的許多領地租給自己的臣子,解決了龐大財產的管理問題。但此時的法蘭克王國內幾乎沒有貨幣貿易。這是法蘭克王國、歐洲早期封建社會的基礎。
除采邑制外,基督教成為法蘭克國王的第二根支柱。在他的妻子克洛蒂爾德的影響下,克洛維皈依基督教。克洛維通過洗禮(可能於498年,確切時間有爭議)獲得了基督教教會的支持。如此一來,法蘭克人的統治便得到了當地高盧人與羅馬人的支持。法蘭克王國的建立也標誌着羅馬統治的結束與歐洲中世紀的開始。法蘭克國王通過遣使(伯爵和主教)來貫徹命令。511年的帝國大會上,克洛維還擁有了可以任命主教的權力。同時他試圖在整個法蘭克王國設立統一的教會法。6世紀初(507年之後),頒佈了《薩利克法典》。這是一部拉丁文的法蘭克法典。
511年克洛維死後,他的王國被他的四個兒子瓜分為蘇瓦松國(後成為紐斯特里亞國)、巴黎國、奧爾良國(後成為勃艮地國)和梅斯國(後成為奧斯特拉西亞國)四個獨立王國。雖然後來這四個王國的某些國王不時得以統一整個王國,但在日耳曼人的傳統影響下,統一的王國往往在國王死後被分給他的兒子們。除了巴黎國之外,其他三個國家都設立了宮相(宮廷總管),由於國王不理朝政(被稱為「懶王時代」),政事委託宮相,使得宮相漸漸奪取了國家的大權。639年達戈貝爾特一世死後,他的兒子得以再次繼承一個統一的王國,但國家的實權掌握在宮相和王太后手中。
這些宮相試圖掌握整個王國的權力。從657年到662年,一個宮相的兒子以被國王收養的方式得以登上王位。687年,奧斯特拉西亞的宮相丕平戰勝了整個王國的統治者,為丕平王朝和卡洛林王朝的上升鋪平了道路,但當時丕平還不敢篡權。
714年丕平死後,國內發生了爭權內訌,719年丕平的私生子查理·馬特獲勝。以兇殘著稱的馬特面臨着內憂外患。在王國內始終有不同的部落試圖推翻他的統治。732年,他與過去的敵人一起在圖爾戰役中戰勝了入侵的阿拉伯人。他被認為西方世界天主教信仰的拯救者。此後他向東戰勝了弗里斯蘭人、薩克森人、巴伐利亞人和阿拉曼尼人,這些勝利進一步鞏固了他的統治。此外他還支持聖博義在這些地區的傳教工作。737年法蘭克國王死後,他成為帝國的唯一統治者,但像他父親一樣,他沒有國王的稱號。按日耳曼人的傳統,馬特在死前將王國分給了他的兩個兒子丕平三世和卡洛曼。
加洛林王朝
在此後的鬥爭中,丕平三世獲勝,他的兄弟和法蘭克王國的最後一位墨洛溫王朝國王被迫進入修道院。751年他按舊約中的儀式塗油登基成為國王。三年後,教宗德範三世再次為他塗油。754年,丕平同意將拉文納送給教宗,而教宗則認可卡洛林王朝為法蘭克王國的國王。755年開始,教宗開始要求丕平遵守諾言,丕平兩次對倫巴底人作戰並將所有贏得的土地送給了教宗,這樣丕平實際上成為教宗國的創立人。768年丕平死,他為兒子查理曼和卡洛曼一世留下了一個政治上和經濟上都欣欣向榮的王國。
查理大帝
查理大帝的弟弟死於771年,這樣查理就成為王國的唯一統治者了。查理依然受他父親與教宗之間的條約束縛,由於倫巴底人不承認這個條約,他繼續與倫巴底人作戰。774年他佔領了整個倫巴底王國。同時他支持向東的傳教工作。到785年為止,他與薩克森人的戰爭決定着他的政治。785年,薩克森公爵威德金特臣服於查理,但雙方之間的戰爭一直持續到804年。
連綿的戰爭推進了法蘭克王國的封建化,受封建統治的農民的數目大增。封建統治者,尤其國王和公爵的權利大增。教會的權利也得到鞏固。為了鞏固國家的權利,查理在邊界建立一系列邊界地區,這些地區是國家的防衛緩衝區和進攻集合區。這些邊界地區被封給有特權的伯爵,實際上這些邊界地區處於王國領域之外,而不是王國的一部分。他向這些地區移民,讓農民到那裏去守護這些地區,並在那裏建造城堡。尤其重要的邊界地區有克恩頓和其北部的邊界地區,後來這些地區形成了奧地利。
793年查理對王國內部的管理進行改革來進一步鞏固內部的統治。國王的直接管理機構是王府、王家法庭和總理府。在王國內,伯爵管理國王的財產。國王通過他的信使向伯爵發佈命令和決定伯爵之間的爭議。亞琛成為皇帝宮殿和查理統治下的法蘭克王國的中心。
800年12月25日查理在羅馬被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這是他權力的頂峰。
查理統治了46年,他死於814年。他的兒子路易成為皇帝。查理在806年就已經規定了他死後王國按日耳曼傳統由他的兒子瓜分,但路易決定不顧這個遺囑而欲保存帝國的統一。817年他發佈了一個法令來防止帝國的分割,他的理由是皇帝的名稱是不可分的,他指定兒子洛泰爾為副皇帝。他在他的法令中規定皇帝的長子繼承皇帝位。他的這個決定獲得了教會的支持,教會認為帝國的統一與教會的統一是一樣的。這樣一來帝國的主教介入了政治:他們成為皇帝兒子的對手。這些兒子們當然希望分國。從829年開始,皇帝與他的兒子們之間發生武裝衝突。
路易死於840年,他的兒子洛泰爾一世成為唯一的統治者,但是843年他的三個兒子還是在《凡爾登條約》裏決定三分法蘭克帝國。帝國後來在855年的普呂姆分割、870年的《墨爾森條約》和880年的《利貝蒙條約》中又多次被細分。此後法蘭克帝國再沒有被統一過。各個不同的帝國部分發展出不同的習俗、民風、語言,成為了獨立的國家。有一段時間裏,人們還稱分開的國家為東法蘭克王國、西法蘭克王國和中法蘭克王國。在之後的一百年內,加洛林家族對東部王國和西部王國的統治紛紛被王國境內的貴族家族所取代。雖然直至12世紀,兩個王國依舊稱為東西法蘭克王國,但人們稱之為非加洛林系的法蘭克王國東部和西部,國王被稱為非加洛林家族的「法蘭克人的國王」。西法蘭克王國後來被稱為法蘭西王國,東法蘭克王國則演變為神聖羅馬帝國,繼續維持着羅馬皇帝的傳統。
分裂
查理在他的遺囑中規定將帝國分給他的三個兒子丕平、路易和小查理,但由於丕平和小查理於810年和811年去世,這個三分的計劃無效,路易於813年被提升為副皇帝,814年得以繼承其父的皇位。此年帝國人口達到1250萬人。
路易決定不分王國後與他的兒子們交惡,雙方發生戰爭。830年代初在一次宮廷政變中,路易被他的兒子們扣押,喪失實權,而他的兒子們則在各自的領地中越來越獨立,路易實際上只是一個名義上的皇帝。路易死後三年,洛泰爾一世、查理和路易在843年的《凡爾登條約》裏三分帝國,法蘭克帝國結束,再也沒有重新統一過。
西法蘭克王國演變為後來的法蘭西王國,東法蘭克王國演變為神聖羅馬帝國,後來倫巴第、波希米亞加入神聖羅馬帝國。中法蘭克王國後來分裂演變為洛塔林吉亞、普羅旺斯、勃艮地公國和勃艮地王國而分別被西法蘭克王國和東法蘭克王國瓜分。
855年,洛泰爾在普呂姆分割中,將他的中法蘭克王國分給兒子們。洛泰爾的兒子們死後,禿頭查理和日耳曼人路易在870年的《墨爾森條約》中,瓜分中法蘭克王國。最後,西法蘭克及東法蘭克瓜分了洛塔林吉亞及普羅旺斯兩地,而意大利則繼續維持現狀。禿頭查理試圖佔領整個中法蘭克王國,但沒有成功。路易三世在《利貝蒙條約》獲得了中法蘭克王國的西部,法蘭克帝國的瓜分大致成形。東部與西部之間的界限在整個中世紀幾乎沒有改變過。
西法蘭克王國的國王路易三世死於882年,卡洛曼死於884年,東法蘭克王國的查理三世到888年還被看作是整個帝國的皇帝。直到20世紀,法國與德國還互相將對方看作是「遺產對手」。
參考文獻
- ^ Taagepera, Rein. Expansion and Contraction Patterns of Large Polities: Context for Russia.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1997, 41 (3): 475–504 [2016-1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27) –透過JSTOR.
- ^ Friedrich Prinz: Grundlagen deutscher Geschichte (4.–8. Jahrhundert). Gebhardt: Handbuch der Deutschen Geschichte, Band 1, 10. Auflage. Klett-Cotta, Stuttgart 2001, S. 286.
- ^ Vgl. Johannes Fried: Das Mittelalter. München 2008, S. 53.
- ^ Ammianus Marcellinus 17,8,3.
- ^ Ulrich Knefelkamp: Das Mittelalter. Geschichte im Überblick. Paderborn 2002, S. 40.
- ^ Vgl. den Überblick bei Henning Börm: Westrom. Von Honorius bis Justinian. Stuttgart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