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克福條約

法蘭克福條約(德語:Friede von Frankfurt;法語:Le traité de Francfort)是由德國法國於1871年5月10日在法蘭克福簽訂,由此正式結束了普法戰爭。條約條款非常苛刻,令戰敗的法國與戰勝的德國結怨,引起了法國的復仇主義思潮,這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的最早原因。

法蘭克福條約
條約原件
創建日期1871年5月10日
保管地弗里德里希斯魯的奧托·馮·俾斯麥檔案館(Archiv der Otto-von-Bismarck-Stiftung)
目的終戰
法蘭克福歌德廣場慶祝對法勝利的色當日的人群

內容

 
在俾斯麥的注視下,法國外長朱爾·法夫爾在《法蘭克福條約》上蓋上印章

法國國民議會普魯士王國政府簽署條約,其條款如下:

  • 兩國邊界最終確定:法國把阿爾薩斯省的大部分與洛林大區屬下的摩澤爾省割讓予德國;
  • 定下德軍從法國特定地區撤出的初步方案;
  • 規定法國在五年內賠償五十億法郎給德國,作為賠償在戰爭所失;(註:按當時價格,約合庫平銀12.5億兩,超出歷史上清朝所有賠款總和[1]
  • 承認普王威廉一世德意志帝國皇帝
  • 法國償還所有賠款之前,必須接受德軍在法國北部的佔領[2]

同時,兩國另外有以下協定:

  • 對於在阿爾薩斯-洛林的可航行水道之使用權;
  • 兩國貿易往來;
  • 釋放雙方的戰俘

法國在1873年償還所有賠款;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魏瑪共和國根據《凡爾賽條約》將阿爾薩斯-洛林歸還法國。

新邊界的訂立

戰略

作為保護德國的要求,德國軍方要求控制阿爾薩斯地區,直到孚日山脈迪登霍芬梅斯之間的地區。 最重要的是,如果未來與法國發生戰爭,德國軍方將控制迪登霍芬 和 梅斯 之間最重要的區域。

政治

如果邊界不向西移動,新的德意志帝國與法國的邊界將在很大程度上由巴登巴伐利亞佔有,這兩個國家的政府並不希望在家門口招來滿懷怨憤法國。同時普魯士王國還需要在這些國家的邊界內駐紮大量的帝國軍隊,這可能會損害南方各國在統一條約中能規定的相當大的自治權。而邊界的轉變緩解了這些問題,事實上此即為普魯士劃出直轄領,來作為保護南德四邦免於法國報復的屏障。

民族

新的政治邊界在很大程度上(儘管不完全)遵循語言邊界。 事實上,新帝國領(Reichsland)上的大多數人口都講日耳曼方言,並且在過去的兩個世紀中一直是德意志民族建立的神聖羅馬帝國的一部分,直到他們被法國逐漸蠶食。 然而對梅斯市等法語區的征服在法國激起了眾怒,並被用作法國復仇主義的主要論據之一。

經濟

阿爾薩斯-洛林的自然資源(鐵礦石煤炭)似乎並未在德國爭奪附屬地區的鬥爭中發揮作用。軍事吞併是德國人民統一的主要既定目標。 與此同時,法國失去了 144.7 萬公頃土地、1694 個村莊和 159.7 萬居民。 它還失去了 20% 的採礦和鋼鐵潛力。 1862 年與普魯士的貿易條約沒有續簽,但法國在貿易和航海方面給予德國最惠國待遇。 法國將在1914年之前完全遵守法蘭克福條約的條款。

此外法國還必須全額支付五十億金法郎,法國卻在三年內以變賣國產方式,向德國償還了五十九億法郎賠款,迫使德國軍隊在1873年9月提早撤離法國北部。

影響

在接下來的40年裏,該條約使法國對德國的政策兩極分化。 重新征服「失去的省份」阿爾薩斯-洛林成為一種以復仇主義為特徵的狂熱,而這將成為法國捲入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最強大動機之一。

1918年,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在他的十四點演講中將此問題列為第八點,表達了美國將該地區歸還給法國的意願。 因此根據 1919 年的凡爾賽條約,阿爾薩斯-洛林回歸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德國人接受了美國提議的有條件的投降

參考資料

  • Hartshorne, Richard (Jan, 1950). "The Franco-German Boundary of 1871", World Politics, pp. 209-250.
  • Eckhardt, C.C. (May, 1918). "The Alsace-Lorraine Question", The Scientific Monthly, Vol. 6, No. 5, pp. 43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