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道,中華民國初期設置的道,屬山東省。
民國十四年(1925年)10月,奉系軍閥、山東督辦兼省長張宗昌廢除袁世凱時代設置的山東四道(濟南道、濟寧道、東臨道,膠東道),將山東省分為十一道。泰安道由濟南道分置,道尹駐泰安縣(今山東省泰安市)。轄泰安縣、肥城縣、新泰縣、萊蕪縣、東平縣、東阿縣、平陰縣等7縣。轄境相當今山東泰安市(寧陽縣除外)、萊蕪市全境和東阿縣、平陰縣、梁山縣等地。民國十七年(1928年)5月,國民革命軍北伐後廢。日偽時期又設泰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