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拔

地理学术语

海拔(英語:altitude),對應英語術語還可翻譯為高度深度,這個術語的定義基於了所用語境(航空,幾何,地理考察,體育,大氣壓力,等等)。作為一般性定義,高度就是一個點或物體與一個參考基準面之間通常在垂直或「向上」方向的距離測量。在「向下」方向的垂直距離測量一般稱為深度。這個參考基準面通常是根據語境而變化的。這個術語最常用於一個位置距離海平面高度,通常以平均海平面做標準來計算為平均海拔;在地理學中,更偏好對此使用術語相對高度(英語:elevation)。[1]

1. 海洋
2. 參考橢球體
3. 局地鉛垂
4. 大陸
5. 大地水準面
垂直距離比較

各地水平原點

不同的海域的海平面高度是不一樣的,如巴拿馬運河太平洋側海平面比大西洋側海平面高20厘米。

備註

  • 地球表面海拔最高的地點:珠穆朗瑪峰(8848.86公尺)
  • 地球表面海拔最低的地點:馬里亞納海溝(-10994, 最低點 -11034公尺)
  • 陸地(未被海洋覆蓋的地表)最低點:南極洲東部登曼冰川覆蓋的峽谷深處 低於海平面3500米。
  • 高海拔: 2000m 中海拔:1500m 半低海拔: 200m 亞低海拔:0m 超低海拔:-10m
  • 代表植物:高海拔:樺木 中海拔: 針葉林 低海拔: 橡木

參見

參考文獻

  1. ^ Wragg, David W. A Dictionary of Aviation first. Osprey. 1973: 34. ISBN 9780850451634.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