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榮(1419年—1496年),字尊用,號疏庵明朝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漳州府龍溪縣(今福建省漳州市)十二三都潘田社(今顏厝鎮官田社)人。官至南京戶部尚書

潘榮
大明資善大夫南京戶部尚書
籍貫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漳州府龍溪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尊用,號疏庵
出生永樂十七年(1419年)
福建龍溪縣
逝世弘治九年(1496年)
福建龍溪縣
出身
  • 正統十三年(1448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中山八景記》

生平

正統十三年(1448年),潘榮中進士。選庶吉士,授吏科給事中[1]

天順六年(1462年),琉球國中山王尚泰久薨,朝廷遣潘榮受一品官服,充冊封正使,行人司行人蔡哲充副使,前往琉球致祭,並冊封世子尚德為王。潘榮在琉球期間,寫成《中山八景記》。還朝後,升任都給事中。

成化六年上言,升南京太常寺少卿[2]。七年後,升戶部右侍郎,後改南京右副都御史。成化十七年,授戶部左侍郎成化二十年,任南京戶部尚書。弘治元年(1488年)告老。卒贈太子太保[3]

參考文獻

  1. ^ 明史》(卷157):「潘榮,字尊用,龍溪人。正統十三年進士。犒師廣東,還,除吏科給事中。」
  2. ^ 明史》(卷157):「景泰初,疏論停起複、抑奔競數事。帝納之。尋進右給事中。四年九月上言:「致治之要,莫切於納諫。比以言者忤聖意,諭禮部,凡遇建言,務加審察。或假以報復,具奏罪之。此令一下,廷臣喪氣,以言為諱。國家有利害,生民有得失,大臣有奸慝,何由而知?況今巨寇陸梁,塞上多事,奈何反塞言者路。望明詔台諫,知無不言,緘默者罪。並敕閣部大臣,勿搜求參駁,虧傷治體。」疏入,報聞。天順六年使琉球,還,遷都給事中。成化六年三月偕同官上言:「近雨雪愆期,災異迭見。陛下降詔自責,躬行祈禱,詔大臣盡言,宜上天感格。而今乃風霾晝晦,沴氣赤而複黑,豈非應天之道有未盡歟?夫人君敬天,不在齋戒祈禱而已。政令乖宜,下民失所;崇尚珍玩,費用不經;後宮無序,恩澤不均;爵濫施於賤工,賞妄及於非分,皆非敬天之道。願陛下日禦便殿,召大臣極陳缺失而釐革之,庶災變可弭。」時萬妃專寵,群小夤緣進寶玩,官賞冗濫,故榮等懇言之。帝不能用。是年遷南京太常少卿。」
  3. ^ 明史》(卷157):「又七年,就擢戶部右侍郎。尋改右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積奇羨數萬石以備荒。十七年召為戶部左侍郎,尋署部事。英國公張懋等四十三人自陳先世以大功錫爵,子孫承繼,所司輒減歲祿,非祖宗報功意。榮等言:「懋等於無事時妄請增祿,若有功何以勸賞?況頻年水旱,國用未充,所請不可許。」事乃寢。中官趙陽等乞兩淮鹽十萬引,帝已許之。榮等言:「近禁勢家中鹽,詔旨甫頒,而陽等輒違犯,宜正其罪。」帝為切責陽等。  南京戶部尚書黃鎬罷,以榮代之。孝宗嗣位,謝政歸。賜月廩、歲夫如制。九年卒,年七十有八。贈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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