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統(1141年正月—1149年十二月)是金熙宗的第二個年號,共9年。[1]

皇統
1141年正月-1149年十二月
政權 金朝
君主 金熙宗完顏亶
歷時 9年
皇統在金及金熙宗時期的位置

大事記

天眷四年(1141年)正月十三日(癸丑;陽曆2月21日),金熙宗改元皇統[2]

皇統元年,即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月,南宋向金稱臣。宋派魏良臣赴金,提出紹興和議;十一月,金派蕭毅,邢具瞻為審議使,隨魏良臣來宋,提出和議條件。最後雙方達成了和議,內容大體如下:

宋向金稱臣,金冊封宋康王趙構為皇帝;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在今陝西寶雞西南)為界,南屬宋,北屬金,割唐州(今河南唐河)、鄧州(今河南鄧州),以及商州(今陝西商縣)、秦州(今甘肅天水)的大半予金;宋每年向金納貢銀、絹各二十五萬兩、匹(「歲貢」,《隆興和議》後改稱「歲幣」),從皇統二年開始,每年春季送至泗州交納。

皇統九年(1150年)十二月十五日(丁巳;西曆1月9日),海陵王完顏亮等人弒熙宗,並奪權即位。十七日(己未;西曆1月11日),大赦,改皇統九年為天德元年。[3]天德元年只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1150年為天德二年。

紀年

皇統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九年
公元 1141年 1142年 1143年 1144年 1145年 1146年 1147年 1148年 1149年
干支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其他政權同期使用的年號

參考文獻

  1.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187頁。
  2. ^ 脫脫.   金史本紀第四熙宗. 維基文庫. 「〔皇統元年正月〕癸丑,謝太廟。大赦。改元。」
  3. ^ 脫脫.   金史本紀第五海陵王. 維基文庫. 「〔皇統九年〕十二月丁巳,忽土、阿里出虎內直。是夜,興國取符鑰啟門納海陵、秉德、辯、烏帶、徒單貞、李老僧等人至寢殿,遂弒熙宗。秉德等未有所屬。忽土曰:『始者議立平章,今復何疑。』乃奉海陵坐,皆拜,稱萬歲。詐以熙宗欲議立後,召大臣,遂殺曹國王宗敏,左丞相宗賢。是日,以秉德為左丞相兼侍中、左副元帥,辯為右丞相兼中書令,烏帶為平章政事,忽土為左副點檢,阿里出虎為右副點檢,貞為左衛將軍,興國為廣寧尹。於是自太師、領三省事勖以下二十人進爵增職各有差。己未,大赦。改皇統九年為天德元年。」

深入閱讀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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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眷
金朝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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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年號:
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