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坳收費站

鹽田坳收費站廣東省深圳市最後一個非高速公路收費站,原位於惠鹽路(惠鹽高速公路橫崗——鹽田段)鹽田坳隧道的鹽田出口一側,已於2015年2月1日起停止收費並廢除。

鹽田坳隧道概況

鹽田坳隧道
概覽
地點  中國廣東省深圳市
狀況使用中
道路惠鹽路
起點深圳市龍崗區橫崗安良
終點深圳市鹽田區北山道
營運數據
啟用於1995年
業主惠鹽高速公司(1995—2015)
深圳市政府(2015至今)
通行類別市政路
收費免費
技術數據
長度左行:1413m
右行:1418m
行車線數量雙孔,各2車道
營運速度80公里/小時

惠鹽高速公路鹽田港往北進出港的重要通道,線上有雙孔各二車道的鹽田坳隧道,其中左行隧道長1413m ,右行隧道長1418m。由機荷高速公路荷坳收費站出到鹽田坳距離為10.8公里,其中荷坳到鹽田坳隧道之間7公里為市政道路 (橫崗——鹽田一段叫做惠鹽路) ,以上路段歷史上均被一併納入惠鹽高速公路工程範圍建設。

收費標準

截止停止收費前,該收費站由廣東省高速公路公司廣東省交通集團子公司)和深圳市東鵬實業有限公司(即後來的鹽田港股份)合資的惠鹽高速公司收費,但因政策問題而沒納入廣東省的高速公路收費系統,不能使用粵通卡。收費標準為:小車5元,大貨車30元。[1]

收費爭議

2003年深圳市出台《深圳道路公路和隧道收費改革實施方法》,提出廢除深圳市內所有非高速公路(包括位於其上的隧道)的過路費的目標[2];且深圳市政府2011年承諾推進「不上高速路、不收一分錢。」後撤銷了大量在市政道路 (包括省道縣道)上的收費站,馬田、水田收費站也於2012年1月撤銷。[3]因此自2004年來市區級人大代表,鹽田的物流企業,及過往司機均開始質疑鹽田坳隧道收費的合法合理性。

然而由於橫崗到鹽田坳隧道之間的市政道路 (又叫做惠鹽路)和鹽田坳隧道歷史上均被一併納入惠鹽高速公路工程範圍建設,日後很長一段時間也是由惠鹽高速公司管理,而在省的公路網裏劃為城市快速路範疇,並給予S202的粵高速編號。因此該段路和鹽田坳隧道一起成了「管理上屬高速路(開放路段),實際上乃市政路」的四不像。這也給取消鹽田坳收費站帶來很大麻煩。[1]

暴力沖卡事件頻發

由於惠鹽路有大量貨車通行,大貨車司機不滿鹽田坳收費站遲遲不能撤銷,發生大量的沖卡現象。日沖卡量最高可達每日2000輛。收費站為此設立了收費督察員,若收費督察員能攔下沖卡車輛,即可獲得獎勵。甚至發生了收費站工作人員準備石頭砸沖卡車輛,司機帶石頭沖卡的惡性事件;並有收費員攔阻沖卡車輛時而被撞死的悲劇。[4]

相關調查與質疑

鹽田區人大代表耿博調查後認為:根據廣東省物價局1994年 《關於深圳鹽田坳隧道設點收費批覆》和1995年《關於調整鹽田坳隧道收費標準的批覆》兩份文件均規定。鹽田坳收費站只能收取隧道通行費,而非高速公路通行費。而根據2003年《深圳道路公路和隧道收費改革實施方法》就應該及早終結其「收費」。[5]

政府收回及停止收費

由於社會各界廢站呼聲強烈,深圳市交委會從2012年開始參照路隧改革的經驗做法,委託專業機構對鹽田坳隧道未來的車流量進行了預測。並在預測的基礎上,由專業機構按照收費現值法對鹽田坳隧道的收費權益價值進行了評估,並會同市各相關單位和區政府就取消收費涉及的問題與惠鹽高速公路公司進行了多輪談判,最終於2015年1月5日與惠鹽高速公路公司及其股東達成一致意見。決定從2015年2月1日零時起,取消鹽田坳收費站。[6]

相關條目

惠鹽高速公路 (包括橫崗——鹽田間的惠鹽路)

梧桐山隧道 鹽田區另一條曾經收費的幹線公路隧道,位於  羅沙路

鹽田隧道 位於  鹽排高速公路上,方向與本隧道一致

參考資料

註釋

  1. ^ 1.0 1.1 深圳盐田坳隧道收费站被指“名不副实”-搜狐新闻. news.sohu.com. [2018-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06). 
  2. ^ 南方网·广东地市新闻:深圳路隧收费改革下月实施 非高速公路不收费. www.southcn.com. [2018-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01-23). 
  3. ^ 深圳路隧改革圆满成功 实现"不上高速路不收一分钱"_经济台_中国网络电视台. jingji.cntv.cn. [2018-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4). 
  4. ^ 申文峰. 盐田坳收费站一天两千辆车冲卡 两员工被撞死_深圳新闻网. news.sznews.com. [2018-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9-26). 
  5. ^ 博弈“盐田坳”_新闻中心_中国网. news.china.com.cn. [2018-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05). 
  6. ^ 惠盐高速盐田坳隧道下月取消收费 比原定年限提前6年_深圳新闻_深圳新闻网. www.sznews.com. [2018-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