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州 (北周)
南北朝時北齊設置西汾州,577年,北周滅北齊,改稱石州。治所在離石縣。607年,隋朝郡制施行,石州改為離石郡。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改為石州,天寶元年(742年)改為昌化郡,乾元元年(758年),復為石州。舊領五縣,戶三千七百五十八,口一萬七千四百二。天寶時,戶一萬四千二百九十四,口六萬六千九百三十五。領離石縣、平夷縣、定胡縣、臨泉縣、方山縣。地處三川河、湫水河流域。
元代屬冀寧路。明代屬太原府。洪武初廢州治離石縣,改為散州。隆慶元年更名永寧州,萬曆二十三年五月(1595年)屬汾州府[1]。
隋代行政區劃變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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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劃 | 開皇元年 | 區劃 | 大業3年 | |||
州 | 石州 | 郡 | 離石郡 | |||
郡 | 離石郡 | 窟胡郡 | 定胡郡 | 烏突郡 | 縣 | 離石縣 平夷縣 方山縣 修化縣 定胡縣 太和縣 |
縣 | 離石縣 寧郷縣 盧山縣 平夷縣 良泉縣 |
窟胡縣 | 定胡縣 | 烏突縣 |
唐朝石州轄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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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年 | 離石縣、平夷縣、定胡縣、方山縣、太和縣 |
619年 | 離石縣、平夷縣、定胡縣、太和縣(方山縣改屬方州) |
620年 | 離石縣、平夷縣(定胡縣改屬西定州,方山縣來屬,太和縣改屬北和州) |
628年 | 離石縣、平夷縣、方山縣(定胡縣來屬改名孟門縣) |
629年 | 離石縣、平夷縣、方山縣、孟門縣(臨泉縣[2]來屬) |
633年 | 離石縣、平夷縣、方山縣、臨泉縣(廢除孟門縣) |
634年 | 離石縣、平夷縣、方山縣、臨泉縣(重設定胡縣[3]) |
637年 | 離石縣、平夷縣、方山縣[4]、臨泉縣、定胡縣 |
- 唐朝石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