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物保存
紀念物保存(Denkmalpflege),由德文的字面解釋為Denkmal(紀念物)-pflege(保存),類似台灣所謂的古蹟保存,指的是精神的、技術的、手工的與藝術性的措施,這些在文化紀念物保存中的保留與保護是不可或缺的。當然紀念物中的文化歷史評價也屬於紀念物保存。在德國主管機關為紀念物機關(Denkmalamt/Denkmalfachbehörden),他們帶入科學性,技術性的專業知識,紀念物保護機關(Denkmalschutzbehörden)職責在於對紀念物機關專業的質詢與經費提供等。
外部連結
- 德國聯邦考古聯盟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所有紀念物列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奧地利聯邦紀念物機關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ICOMO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德國國家委員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德國紀念物保護基金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園林紀念物與公園發展構想案例[永久失效連結]
這是一篇與歷史或歷史學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