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馬克思主義

結構馬克思主義(英語:Structural Marxism)是一種基於結構主義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方法,主要與法國哲學家路易·皮埃爾·阿爾都塞及其學生的作品有關。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它在法國很有影響力,70年代,它也影響了法國以外的哲學家、政治理論家和社會學家。 結構馬克思主義的其他支持者是社會學家尼科斯·普蘭查斯和人類學家莫里斯·古德利爾英語Maurice Godelier。許多阿爾都塞的學生在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與結構馬克思主義決裂。

結構馬克思主義結合了結構人類學和馬克思主義。1965年法國哲學家阿爾都塞巴利巴爾法語Étienne Balibar發表《《資本論》讀後》一書,是結構馬克思主義建立的標志。其理論模式來自馬克思的「生產方式」概念,將「生產方式」當成生產者、非生產者和生產工具的結合形態,同時注意生產方式中經濟、政治和意識形態之間的關係。此書發表以後,促使許多人類學家採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批判以往的人類學理論。[1]

結構馬克思主義者認為,決定社會文化發展的因素,是生產方式的社會關係結構,不是宗族氏族那種社會的表層組織或土著模式。用馬克思主義的生產方式理論,才可以解構不同社會的組織方式。結構馬克思主義者認為,有一種人類普遍性的社會文化邏輯,可以運用到不同群體的研究中,這些社會文化邏輯是經濟基礎、社會結構和意識形態的結合體,可以用結構主義的「深層結構」一詞加以概括。文化是意識形態,是社會再生產中,促使現存秩序合法化,調停經濟基礎的矛盾衝突。[2]

結構馬克思主義和古典馬克思主義不同,反對把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分開,主張物質關係和意識形態的互相維持、調和與結合。結構馬克思主義和英國社會人類學不同,認為有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分析概念。社會人類學主張文化多樣性,認為文化各有其邏輯,必須以「土著觀點」加以闡釋才有道理。結構馬克思主義則主張用一套概念或模式,涵蓋和運用到親屬、繼嗣、婚姻、交換、家庭組織等社會現象,具有普遍性的解釋力。[3]

參考文獻

  1. ^ 王銘銘:《想像的異邦》,頁58-59。
  2. ^ 王銘銘:《想像的異邦》,頁59。
  3. ^ 王銘銘:《想像的異邦》,頁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