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伯恆(1836年—1897年),字保之,號東泉。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1873年,鄉試中舉。1874年,登進士二甲第五名,後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1883年,調任福建道監察御史,時值中法戰爭,其親手開炮擊毀法國46號魚雷艇。之後,調任刑、禮、工三科給事中,分巡福建延建邵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