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醫官院

翰林醫官院,後稱翰林醫官局宋代遼代掌管醫藥事務的機構。

五代有翰林醫官使,掌校錄醫方,尚不具行政機構職能。宋代遲至淳化三年(992年)前已設立翰林醫官院。主要管理宮廷統治階級醫藥諸事。翰林醫官使隸屬於翰林院,掌管以醫藥侍奉皇帝、治療疾病,並主管醫務政會和醫療事務,包括對皇室、軍旅、官衙、學校等派遣醫官。以翰林醫官使副使主管院事,下設直局奉御醫丞醫學袛候等。元豐五年(1082年)改名翰林醫官局。南宋沿置,以入內內侍省官員一人主管。

創設淵源

宋以前,中央醫藥管理機構為太醫署。兩晉南北朝時,太醫署主管全國醫政和宮廷醫療。隋唐時期太醫署的功能多偏重醫學教育,與其並立的尚藥局負責宮廷醫療;兩機構雖均兼合國醫藥管理,但職責不太明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醫藥統管中的混亂。[1]

參考資料

  • 中國歷史大辭典·下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
  1. ^ 梁, 峻. 中医教育. 中醫教育 (中國中醫研究院醫史所). 1999-10-10, (05): 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