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體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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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臺南市立體育館座落於臺灣日治時期臺南神社的土地上,舊地名為檨仔林(意為芒果林)。臺南神社在二次大戰後改為忠烈祠,並有民眾服務社與救國團等單位。後因臺南市承辦第25屆臺灣省運動會,1969年由當時市長林錫山下令在當地興建大型體育館。而為挪出空地及整頓市容,忠烈祠遂遷至健康路至今,臺南市政府在附近新建友愛市場以安頓臨時市場之攤販[1]。
在初期計劃中,預定興建文化大樓、中山堂與體育館,構成「文化體育中心」。但1970年體育場完工後,並未完成其餘建物。後來此處成為黨外運動人士重要集會場所。最後在施治明主政期間,在1991年7月拆除體育館,改為公11號地下停車場與地上藝術公園。2009年整修後,再改稱檨仔林公園[2]。
2011年6月17日,臺南市政府宣佈公11號停車場為臺南市美術館的興建基地。2015年12月18日,臺南市政府舉行臺南市美術館動土典禮。
參考
- ^ 厝邊頭尾兮故事(六)~光復後的台南神社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莉莉水果文化館
- ^ 中西區檨仔林公園(公11)整修工程竣工典禮[永久失效連結],臺南市政府
相關
外部連結
- 台南市立體育館興建工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中央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