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道復(?—?),清朝政治人物。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荊道復以布庫大使身份代理原由陳熔擔任的嘉定縣知縣一職。道光三十年(1850年)陳熔回任。[1]

參考資料

腳註

  1. ^ 繆荃孫等. 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第十九卷. 

其他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前任:
陳熔
嘉定縣知縣
代理

1848年-1850年
繼任:
陳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