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腳布,是裹腳用的布。其主要來源於中國封建社會以女子足小為美的傳統,女子的家中長輩或父母在女子六七歲時用長布將女子的腳緊緊裹住,直至其骨折變形變小,裹其腳的布就叫做裹腳布。

據傳說,裹腳的傳統來自於南唐後主李煜,李煜喜歡小腳的女人,便命令他的一位妃嬪裹腳,從此社會上就興起了裹腳的風氣。[1]而此種風氣在經歷了宋明理學時期後發展更盛。在現代社會中,裹腳普遍被認為是陋習,是對婦女精神上和身體上的迫害。

參考文獻

  1. ^ 《輟耕錄·纏足》引《道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