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士·艾伯林·加菲

第二十任美國總統

占士·艾伯林·加菲(英語:James Abram Garfield,1831年11月19日—1881年9月19日)是第二十任美國總統,1881年3月4日上任,僅六個半月後就遇刺身亡。他是至今唯一在職時當選美國總統的聯邦眾議員[1]

占士·艾伯林·加菲
美國總統 第20任美國總統
任期
1881年3月4日—1881年9月19日
副總統切斯特·亞倫·阿瑟
前任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
繼任切斯特·亞倫·阿瑟
美國眾議院議員
來自俄亥俄州十九國會選區
任期
1863年3月4日—1880年11月8日
前任阿爾伯特·里德爾
繼任埃茲拉·泰勒
眾議院撥款委員會主席
任期
1871年3月4日—1875年3月4日
前任亨利·道斯
繼任森姆·J·蘭德爾
個人資料
出生占士·艾伯林·加菲
(1831-11-19)1831年11月19日
美國俄亥俄州凱霍加縣莫爾蘭高地
逝世1881年9月19日(1881歲—09—19)(49歲)
美國新澤西州蒙茅斯縣埃爾貝倫
死因刺殺
墓地占士·艾伯林·加菲紀念堂
政黨共和黨
配偶盧克麗霞·加菲1858年結婚)
兒女七個,包括哈爾占士艾伯林
父母
  • 艾伯林·加菲
  • 伊麗莎·加菲
學歷
簽名
軍事背景
服役 美國陸軍
服役時間1861年-1863年
軍銜 少將
指揮
參戰

加菲出身東北俄亥俄貧困家庭,從威廉士學院畢業後研讀法律並當上律師,1857年加入共和黨從政。1859至1861年,他在俄亥俄州參議院任職。加菲反對南方邦聯分裂國家南北戰爭期間在聯邦軍服役,官拜少將,曾參與米德爾克里克之役、夏羅之役奇卡莫加戰役。1862年,他當選俄亥俄州第十九國會選區聯邦眾議員,此後持續任職十七年半。加菲在國會始終堅定支持金本位,並以高超的演說功底聞名。他起初認可激進派共和黨重建思想,後來逐漸偏向以溫和手段保障自由民的公民權利。

加菲本無意入主白宮,但1880年共和黨全國大會代表一直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在第36輪投票選中他為折衷人選。他在1880年總統大選中採用低調的前門廊競選,以微弱優勢戰勝民主黨候選人溫菲爾德·史葛·漢考克。擔任總統的半年時間內,加菲主張總統權威,反對參議院禮貌否決;他打擊郵政部腐敗,曾任命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加菲強調總統權威,不顧極具影響的紐約州聯邦參議員羅斯科·康克林反對,堅持任命威廉·羅伯遜擔任油水頗豐的紐約港關稅員職務,最後參議院批准任命,康克林憤而辭職。加菲倡導發展農業技術,為選民提供教育,支持非裔美國人的公民權利。他還提出重大公務員制度改革,法案在他去世後由國會於1883年通過,再由繼任總統職位的切斯特·亞倫·阿瑟簽字頒佈,史稱《彭德爾頓公務員制度改革法》。

1881年7月2日,想在聯邦政府謀求一官半職查理斯·吉托遭拒後鋌而走險,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巴爾的摩和波托馬克火車站開槍打中總統。加菲沒有馬上喪命,同年9月19日死於醫生診治造成的感染。1882年6月,吉托因謀殺罪名成立處以極刑

童年和早期經歷

 
加菲生於俄亥俄州莫爾蘭高地,上圖是他出生小木屋的複製品

1831年11月19日,占士·艾伯林·加菲在俄亥俄州凱霍加縣奧蘭治鎮,今莫爾蘭高地Moreland Hills)境內的小木屋出生,是父母五個孩子中的老么。奧蘭治鎮1800年前還是西部保留地,大部分定居者來自英格蘭,加菲也不例外。他的祖先愛德華·加菲(Edward Garfield)1630年左右從英格蘭和域郡希爾莫頓Hillmorton)移民麻省。占士的父親艾伯林(Abram)生於紐約州奧齊戈縣伍斯特Worcester),前來俄亥俄州向青梅竹馬的戀人求愛,但她此時已經結婚。艾伯林後來同昔日戀人之妹、生於新罕布什爾州的伊麗莎(Eliza)結婚,占士的名字源於夭折兄長。[2]

1833年初,艾伯林和伊麗莎加入基督會,占士的一生因此改變[3]。艾伯林同年去世,但伊麗莎意志頑強,在貧寒中堅持把孩子拉扯大[4]。占士是媽媽最喜歡的孩子,兩人一直關係親密直到她去世[5]。伊麗莎1842年再嫁華倫·貝爾登(Warren Belden,或是「阿佛烈·貝爾登」),但她很快就離開此人,兩人1850年正式離婚。此事當時屬於醜聞,但占士支持母親,1880年貝爾登去世後,他還在日記中表示高興。[6]加菲很喜歡聽媽媽講述他祖先的故事,特別是威爾斯人曾曾祖父,以及曾是卡菲利城堡騎士的先輩[7]

家境貧寒又沒有父親的加菲經常遭同輩嘲笑,此後一直對他人輕慢非常敏感。他不想面對同齡人,用所有能找到的書籍打發時間。[6]1847年,16歲的加菲離開家園,克里夫蘭港口唯一的船上拒絕招他做工,加菲於是在運河拖船上找到工作,負責照看拉船的騾子[8]。 據1880年為加菲撰寫競選傳記的霍瑞修·愛爾傑記載,傳主工作表現出色[9]

六周後,加菲因生病回家,休養期間母親和當地教育官員促使他承諾推遲返工一年去上學。1848年,他進入附近的吉奧格縣切斯特鎮(Chester Township吉奧格神學院Geauga Seminary)學習。[10]據加菲回憶,生於貧困對童年發展影響很大,18歲前的人生一直混混噩噩,不知何去何從。如果父親健在,家中略有浮財,寶貴的17年時間足以讓男孩成長為男人。[11]

教育、婚姻和早期事業

 
16歲的加菲

1848至1850年,加菲在吉奧格神學院學習學術課程,此前他根本沒有時間了解這些科目。他學業出眾,對語言和演說特別感興趣。他認可演講人對觀眾的影響,稱演講平台「令人激動」,自認很喜歡捍衛不得民心的真相,反擊流行觀點中的謬誤。[12]吉奧格神學院實行男女同校,加菲很喜歡女同學盧克麗霞·魯道夫,兩人後來結為連理[13]。為維持生計、支付學費,他給木匠打工,平常還到處教書[14]。但他很不喜歡為教書四處奔波,此後一直很討厭所謂的「尋位」,還把這種觀念上升成「生活法則」[15]。成年後,加菲多次放棄政治意義不大的職位,令友人頗感驚訝[15]。加菲早期前往教堂主要是為讓媽媽開心而不是敬拜天神,但他的宗教意識在20歲前覺醒,經常參加信徒露天聚會,並在1850年3月4日的聚會上重生,用冰涼的查格林河Chagrin River)水受洗加入基督會[16][注 1]

 
19世紀70年代的盧克麗霞·加菲

加菲離開吉奧格神學院後一年從事包括教書在內的各種工作[18]。他看到紐英倫人想方設法要念大學後決定效仿,先要找學校為入學考試打基礎。1851至1854年,他在俄亥俄州波蒂奇縣希拉姆Hiram)的西部保留地埃克萊克蒂克研究院(Western Reserve Eclectic Institute,後更名希拉姆學院)就讀,該校由基督會經營。加菲對研究希臘語和拉丁語最感興趣,還喜歡了解並討論見識的新事物。[19]他先在學校當門房,隨後獲聘在學習同期任教[20]。盧克麗霞·魯道夫也到該校讀書,加菲一邊追求,一邊教她希臘語[21]。他定期在附近的教堂宣講傳道,有些宣講一次還能賺到一美元。1854年,加菲已學完研究院所有課程並擔任全職教師。[22]經過粗略考試,他進入麻省威廉士敦威廉士學院,而且埃克萊克蒂克研究院的學習能充當兩年學分,所以一入學便相當於大三生。校長馬克·霍普金斯Mark Hopkins)熱情回復加菲詢問錄取問題的來信,加菲對此非常讚賞,後來還稱霍普金斯便是理想大學的保證。[23]霍普金斯也對加菲的學習讚不絕口,稱他能很快適應任何學科,而且這不是憑天才或間歇努力,而是加菲在所有方面成績都很優秀[24]。完成一個學期課程後,加菲獲聘到附近的佛蒙特州本寧頓縣保納爾Pownal)教導學生書法,切斯特·亞倫·阿瑟也曾出任該職[24]

1856年,加菲入選美國大學優等生榮譽學會Phi Beta Kappa),以第二名的成績從威廉士學院畢業[25],是畢業學位頒發儀式的學生發言代表。為他立傳的艾拉·魯特科(Ira Rutkow)指出,求學威廉士學院期間,加菲才有機會了解和尊重不同社會背景人士,此前他一直是沒見過世面的西部人,這段經歷為他贏得社會意識濃郁的紐英倫人認可和尊重。魯特科還稱,威廉士學院給予加菲機遇,全面且積極地接觸西部保留地以外的世界。[24]

加菲返回俄亥俄州,東部名校的學歷令他在地方出類拔萃。他前往希拉姆並在埃克萊克蒂克研究院任教,1857年就當上校長,不過,加菲認為教育領域還不足以發揮他的潛力。威廉士學院反奴隸制氣氛濃郁,促使他的政治意識覺醒,考慮從政安身立命。[26]1858年,加菲迎娶盧克麗霞,兩人共有七個孩子,其中兩個夭折[27]。婚後不久,他正式拜入克里夫蘭的律師事務所,向阿爾伯特·加拉廷·里德爾(Albert Gallatin Riddle)律師研讀法律[28],但他的學習地點還是希拉姆[29]。1861年,加菲取得律師從業資格[30]

共和黨原定推舉的州參議員候選人賽勒斯·普倫蒂斯(Cyrus Prentiss)去世,地方黨派領導人邀請加菲加盟。他在黨派大會第六輪投票中獲提名並當選,一直任職到1861年。[31]加菲在俄亥俄州議會最重要的舉措是提出法案開展該州史上首次地質測繪,探查州內礦產資源,但法案未獲通過[32]

南北戰爭

 
南北戰爭期間的加菲準將

亞伯拉罕·林肯當選總統後,南方許多州宣佈脫離聯邦另組美利堅聯盟國。加菲認為內戰如同打擊奴隸制強權的聖戰,一邊研讀軍事著作,一邊焦急地等待戰事消息。[33]1861年4月,邦聯叛軍轟炸桑特堡,拉開南北戰爭序幕。加菲沒有受過軍事訓練,但堅信自己應該投身聯邦軍。[33]

應州長威廉·丹尼森William Dennison)要求,加菲暫時擱置從軍報負,留在州議會協助撥款事務,籌建並裝備俄亥俄州志願團[34]。議會休會後,加菲春季到夏初在東北俄亥俄州巡迴演講,鼓勵人們參軍報國組建新團[34]。他前往伊利諾州購買火槍,返回俄亥俄州後於1861年8月當上第42俄亥俄州步兵團上校[35]。此時第42團還只有文件記錄,加菲的首要任務便是補足人員。他很快就完成任務,把許多街坊鄰居和昔日學生招進部隊。[35]接下來第42團前往哥倫布城外的蔡斯營Camp Chase)接受訓練[35]。同年12月,加菲受命帶隊前往肯塔基州,與唐·卡路士·比爾Don Carlos Buell)準將統領的俄亥俄軍團會師[36]

比爾統帥時期

比爾很快為加菲分配任務,要求他率領第18旅把邦聯軍隊趕出東肯塔基州。第18旅包括俄亥俄州第40和42團,兩個肯塔基州步兵團及兩支騎兵隊。[37]加菲12月中旬離開肯塔基州卡特利茨堡,穿越大桑迪河[37]。進軍期間平安無事,1862年1月6日抵達佩恩茨維爾後,騎兵隊在珍納溪(Jenny's Creek)與叛軍交手[38]。小鎮尚由馬沙利準將統領的邦聯將士控制,雙方兵力半斤八兩,但加菲的部署導致馬沙利誤以為對手人數更多[38]。 馬沙利命令部下撤至通往維珍尼亞州的米德爾克里克分岔路口,加菲下令將士追擊[39]。1月9日,第18旅進攻叛軍陣地打響米德爾克里克之役(Battle of Middle Creek),這也是加菲親自指揮的唯一激戰[40]。戰鬥結束後邦聯軍後撤,加菲派兵到普勒斯頓獲取補給[41]

 
米德爾克里克戰場。加菲當年就在照片中部遠方的山丘指揮

擊退馬沙利所部的加菲晉升準將[42],繼續率領東肯塔基州僅有的聯邦軍部隊,他還宣佈任何人與邦聯作戰後只要忠於聯邦、回家和平生活就能獲得特赦[43]。加菲認為南北戰爭是剷除奴隸制的聖戰,所以提出上述令世人側目的寬大宣告[43]。他在龐德隘口Pound Gap)的短暫衝突中包抄敵軍,東肯塔基州所有邦聯部隊全部撤回維珍尼亞州[44]

加菲晉升準將後統領俄亥俄軍團第20旅,1862年初受命與尤利西斯·格蘭特的大軍會合進軍密西西比州科林斯[45]阿爾伯特·西德尼·約翰斯頓Albert Sidney Johnston)將軍率邦聯部隊在第20旅趕到前偷襲格蘭特大軍陣地,迫使聯邦軍後撤[46]。加菲得知消息後急速行軍,在戰鬥第二天與格蘭特會師,擊退約翰斯頓所部[47]。此戰史稱夏羅之役,傷亡人數創下南北戰爭新紀錄,加菲當天大部分時間都有直接被火力命中的危險,但幸運地沒有受傷[47]。格蘭特的上級亨利·韋傑·哈勒克少將接手指揮聯軍,朝科林斯艱難推進,最後約翰斯頓所部逃離,聯邦軍抵達科林斯[48]

1862年夏,加菲患上黃疸,體重大幅減輕[注 2][50]。被迫回家後,他在夫人照顧下恢復健康[50]。朋友們為他爭取共和黨的國會議員提名,但加菲不願向黨大會代表拜票[51]。同年秋季他返回部隊,前往哥倫比亞特區等待下一道指令[52]。在此期間出現江湖傳聞,聲稱加菲發生婚外情,他的婚姻出現裂痕,直到盧克麗霞決定忽視[53]。加菲一再接到臨時指令,但很快又撤銷,令他頗感不耐[54]。在此期間,費茲·約翰·波特Fitz John Porter)少將因未及時投身第二次馬納沙斯之役面臨軍事法庭審判[55]。參與審判的加菲認為波特罪名成立,與投票結果一致[55]。庭審從1862年11月開始,1863年1月審判,持續近兩個月,結束時加菲終於接到命令,擔任威廉·羅斯克蘭斯William Rosecrans)少將的參謀長[56]

羅斯克蘭斯少將參謀長時期

 
威廉·羅斯克蘭斯將軍

參謀長通常職級不及將軍,但加菲對羅斯克蘭斯的影響異常之大,職責也從傳達指令擴大到實際管理坎伯蘭軍團Army of the Cumberland[57]。羅斯克蘭斯非常健談,特別是在失眠的時候,加菲發現入伍後遇到的人里只有羅斯克蘭斯最為博學,兩人趣味相投,經常漫談到深夜[58]。年長12歲的羅斯克蘭斯與加菲結為忘年交,兩人無話不談,討論最多的就是宗教信仰。羅斯克蘭斯本信奉循道宗,後皈依天主教,加菲的信仰觀在他的影響下軟化[59]。加菲認為部隊兩翼指揮官亞歷山大·麥庫克Alexander McCook)和湯馬士·萊昂尼達斯·克里滕登Thomas Leonidas Crittenden)指揮效果不佳,建議羅斯克蘭斯撤換,但將軍沒有理會[60]。加菲和羅斯克蘭斯設計發動塔拉霍馬戰役Tullahoma Campaign)追擊和圍困塔拉霍馬的邦聯將領布拉克斯頓·布拉格Braxton Bragg)。聯邦軍取得初步勝利後,布拉格撤向查塔努加,羅斯克蘭斯暫停追擊要求兵力和補給支援[61]。加菲主張遵從哈勒克與林肯的命令立即追擊[61],但羅斯克蘭斯經過戰爭委員會研判和長時間的審議才同意[62]

1863年9月19至20日奇卡莫加戰役期間,羅斯克蘭斯所部各翼指揮官對命令理解有差,導致部隊防線出現空隙,右翼進而潰敗。羅斯克蘭斯認為戰鬥失利,撤回查塔努加設防。[63]加菲覺得軍隊已取得部分戰果,經羅斯克蘭斯同意前往米申納里嶺戰場調查[63]。加菲冒險返回戰場之舉後來蒙上傳奇色彩,相比之下,羅斯克蘭斯的失誤再度招來批評,質疑他的領軍能力[63]。坎伯蘭軍團雖未蒙受重大損失,但卻困在查塔努加被布拉格領軍包圍。加菲向戰爭部長艾德溫·M·斯坦頓發電報示警,要求增援以免全軍覆沒,林肯和哈勒克用火車在九天內送來兩萬人馬。[64]在此期間,格蘭特晉升後統領西部軍團,他很快就派喬治·湯馬士George H. Thomas)接手羅斯克蘭斯的職務[65]。加菲受命回首都匯報並晉升少將,後在出任聯邦眾議員前辭職[66]。歷史學家讓·愛德華·史密夫Jean Edward Smith)認為,格蘭特沒有晉升加菲,而是選擇湯馬士接替羅斯克蘭斯統率坎伯蘭軍團,這說明他對加菲心存顧慮,兩人關係一般[67]

國會生涯

1862年當選;內戰時期

 
薩蒙·砵蘭·蔡斯(圖)在安德魯·詹森彈劾案前一直是加菲的盟友

1862年初,朋友找上還在軍隊服役的加菲,建議他競選新劃分的第十九國會選區眾議員,共和黨在該區占絕對優勢。加菲本就擔心像他這樣由州政府委任的將領得不到重用,競選國會議員有利於繼續從政。新一屆國會要到1863年12月才開會,加菲可以繼續在部隊服役。但休病假回家後,他不願為黨派提名競選,結果競選經理在1862年9月的地方黨大會上直到第八輪投票才取得提名。同年十月,他在普選中以超過對手伍茲(D.B. Woods)一倍的票數入選第38屆國會[68]

加菲獲提名後不久受命到首都向戰爭部長艾德溫·M·斯坦頓匯報,討論他今後的軍事任務。財政部長薩蒙·砵蘭·蔡斯覺得他和自己年輕時沒什麼兩樣,兩人結為好友,政治立場類似,都屬激進派共和黨[69]1863年12月擔任議員後,加菲對林肯似乎不願強硬對待南方各州頗感失望。以賓夕凡尼亞州聯邦眾議員撒迪厄斯·史蒂文斯為首的激進派在眾議院佔優,要求沒收叛變分子擁有的土地,但林肯表示會否決國會任何打擊面太大的法案。加菲在眾議院辯論時支持此類法案,並援引英格蘭光榮革命,暗示如果林肯抗拒國會意志,就該把他趕出白宮。[70]加菲曾支持林肯的《解放黑奴宣言》,驚嘆「伊利諾州二流律師(林肯曾是律師)」宣講後就「讓這個時代永遠為後世牢記,堪稱世界歷史上的奇蹟」[71]

加菲不但主張廢除奴隸制,還認為南方領導人膽敢叛亂,就等於放棄憲法權利。他支持沒收南方種植園土地,甚至流放或處決叛黨首腦,以此將奴隸制永久掃入歷史的垃圾堆。[72]加菲認為國會有義務「以必要立法確保不論膚色所有忠於聯邦人士的平等正義」[73]。林肯以實際行動打擊奴隸制後,加菲更支持總統[74]。擔任國會議員早期,他對部分議題的意見與黨派不一致。經濟寬裕的新兵支付一定金額後便可免服兵役,加菲認為此舉應受譴責,是唯一投票反對上述制度的共和黨議員。[75]加菲講話指出兵役法的缺陷:政府要求徵兵30萬,實際徵收勉強一萬人,其他人都要求豁免或以交錢代替。林肯也來到加菲任職的眾議員軍事委員會,要求出台更具實效的法案,哪怕這會導致他無法連任,他堅信任期結束前就能贏得戰爭。[76]經過反覆嘗試,加菲在總統支持下通過新徵兵法案,取消交錢就能免服兵役的制度[77]

受蔡斯影響,加菲堅持擁護金本位,極力反對綠鈔,他非常後悔支持政府中止用黃金或白銀付款,但深知這在內戰期間很有必要[78]。他投票支持激進派共和黨的《韋德-戴維斯法》(Wade–Davis Bill),國會能根據該法更全面地主控南方重建,但林肯將法案口袋否決[79]

加菲對林肯觀感不佳,覺得不值得讓他連任,但又沒有合適的替代人選:「或許還是要選他吧,我倒希望能有更合適的人選」[71]。加菲出席黨大會並主張羅斯克蘭斯作為副總統候選人,但大部分與會代表最後選中田納西軍事總督安德魯·詹森[80]。林肯和加菲均獲連任[81],蔡斯此時已離開內閣出任首席大法官,與加菲的關係逐漸疏遠[82]

為增加收入,加菲1865年開始當律師。林肯遇刺次日,憤怒的民眾經過華爾街,在此工作的加菲即興演講呼籲大家冷靜:「諸位同胞,諸位人民!他周圍到處籠罩着墨黑的污水和沉重的烏雲!正義和審判是他地位的基石!慈悲和真理終將剷除一切魑魅魍魎還他清白!同胞們!黃天在上,華盛頓政府依然屹立!」[83]羅拔·考德威爾(Robert G. Caldwell)為加菲所立傳記指出,這段演說雖未讚揚或提及林肯,但卻比那些大肆吹捧的講話更具影響[84]。此後加菲對前總統評價越來越好,他在林肯去世一年後表示:「亞伯拉罕·林肯的人品和名聲無與倫比」;1878年他又稱,沒有多少統治者的智慧能在權力加大同時增長,林肯是少有的例外[85]

南方重建

加菲堅決主張廢除奴隸制,同時堅定支持黑人選舉權,但他還無法完全接受黑人與白人在政治上完全平等,自稱這的確讓他「非常反感」[86][注 3]。詹森總統上任後想趕在1865年12月國會開幕前迅速恢復南方各州地位,加菲對此頗感猶豫。兩人本是老友,詹森希望加菲支持,交流期間加菲誤以為總統與國會的分歧不大。令詹森頗感惱火的是,12月開幕的國會將南方各州議員排除在外,加菲四下奔走敦促議員和總統和解,但他也擔心曾是民主黨人的詹森會與其他民主黨人聯手控制國會。加菲早在1866年2月前就預示雙邊會有激烈衝突,當時國會通過法案延長負責協助解放奴隸的自由民局授權,但總統否決法案。同年四月,加菲已認定詹森「要麼是瘋了,要麼抽多了鴉片」。[88]

 
加菲在國會山工作近20年,上圖是他在國會大廈旁的紀念雕像

政府分支間的衝突是1866年競選重大議題,詹森乘火車巡迴演講,加菲所在選區也有部分共和黨人不甘寂寞另推人選。南方各州選舉權暫未恢復,共和黨憑藉北方民意的絕對支持取得國會兩院三分之二多數。加菲在選區提名大會上戰勝對手後輕鬆連任。[89]

1866年12月國會開幕後,加菲起初反對彈劾總統[90],但支持國會通過法案限制詹森的權力,例如用《任期法》確保總統不能任意開除其他總統任命的政府官員。加菲忙於委員會事務,極少對此類法案發言,但投票時毫不含糊地秉持黨派立場反對詹森。1868年眾議院彈劾總統時他需出庭沒有參與,但很快就發表演說向撒迪厄斯·史蒂文斯等人看齊,要求將總統撤職。加菲對參議院裁定罪名不成立深感震驚,認為主持審理的首席大法官、昔日導師蔡斯難辭其咎。[91]

激進派共和黨領袖史蒂文斯於1868年謝世,1869年尤利西斯·格蘭特接手白宮時加菲已與其他激進派漸進漸遠。他非常高興第十五條憲法修正案能在1870年批准,雖然政治上不認可,但他同意佐治亞州有重新加入聯邦的權利。1871年,加菲反對《三K黨法》,自稱「從未對某項立法感到如何困擾」。一方面他對三K黨等白人至上組織的暴行憤慨不已,另一方面又擔心法案授權總統為打擊「這些恐怖分子」中止人身保護令將危及人身自由,兩難境地令他深感煎熬。[92]

關稅與金融

 
加菲非常反感綠鈔(圖)

加菲從政後始終主張金本位,譴責發行沒有黃金保值的紙幣或無限鑄造銀幣來增大貨幣發行量[93]。1865年他進入期待已久的眾議院籌款委員會,獲得專注金融和經濟議題的機遇。他重申反對綠鈔的立場,聲稱「任何政黨如果致力發行紙幣,都將陷入巨災萬劫不復,生活被毀的人民將以詛咒把他們淹沒」。[94]1868年,加菲在眾議院針對貨幣問題發表長達兩小時的演說,好評度創下從政生涯新紀錄。他主張逐漸恢復實物貨幣支付,即政府開始以黃金和白銀付款,而不只是無法兌換金銀的紙幣。[95]

美國關稅在南北戰爭期間大幅提升。戰爭結束後,加菲仔細研究財政事務後主張逐漸走向自由貿易,但共和黨此時的標準立場還是以關稅保護美國工業成長。1867年他未能保留籌款委員會席位,很可能便是因為他與黨派在關稅問題上的立場衝突。共和黨直到1875年才失去眾議院多數席位,但加菲一直沒有重返籌款委員會。 他雖得以執掌撥款委員會,但真正想要入主的還是能左右財政政策的籌款委員會。[96]除立場分歧外,極具影響的共和黨新聞編輯霍勒斯·格里利強烈反對,也是加菲無法進入籌款委員會的重要原因[97]

 
加菲1870年調查黃金大恐慌後手書的證詞記錄

1870年9月,眾議院住房委員會主席加菲引領國會調查黑色星期五黃金大恐慌醜聞,但經過徹底調查卻沒有發現值得起訴的罪行。加菲認為,給予空由政府擔保但無法置換的綠鈔法定貨幣地位導致投機,進而引起醜聞。[98]

加菲對格蘭特1872年爭取連任毫不熱心,但格里利作為民主黨和自由派共和黨人選加入競爭,只有格蘭特才有勝算。加菲對此表示:「格蘭特不是合適的提名人選,格里利更不適合當總統」。[99]最後格蘭特和加菲都已壓倒多數連任[99]

莫比利埃信託公司醜聞,搶薪法

1869年建成的聯合太平洋鐵路橫貫大陸鐵路,鐵路融資涉嫌腐敗,引爆莫比利埃信託公司醜聞。聯合太平洋鐵路官員和董事秘密收購莫比利埃信託公司主控權,再簽約由該司負責鐵路建設。莫比利埃信託公司開具的發票水分很大,賺取可觀的聯邦政府撥款,該公司還能以遠低於市場價格的面值購買聯合太平洋證券,所以無論利潤、股份收益還是股息都相當可觀。虛高發票意味着國會撥款更多,麻省聯邦眾議員奧克斯·埃姆斯Oakes Ames)是莫比利埃信託公司高管,他還拉其他議員下水,讓他們都能以遠低於市場價的票面價格購買莫比利埃信託公司股票,進而為鐵路爭取更多撥款。[100]

 
社論漫畫:山姆大叔指示牽涉莫比利埃信託公司醜聞的國會議員切腹自盡

1872年7月,醜聞在總統大選中東窗事發。涉事政府高官包括副總統兼前眾議院議長斯凱勒·科爾法克斯,格蘭特競選連任的搭擋、加薩諸塞州參議員亨利·韋爾遜,眾議院議長、緬因州議員占士·G·拜仁,加菲也牽涉其中。不過,醜聞沒為格里利爭得多少主動。大選過後國會開幕,拜仁為洗清嫌疑要求國會調查,特別委員會發現的證據表明他與醜聞無關。加菲1872年9月聲稱,埃姆斯曾多次兜售股票,但每次都被他拒絕。1873年1月,埃姆斯在特別委員會作證時表示,他曾於1867至1868年以面值向加菲兜售十份股票,後者從未接受或付款,最後直接拒絕。1月14日,加菲在委員會作證時確認埃姆斯上述說法基本屬實。數周后,埃姆斯作證時稱加菲同意以信貿形式購買股票,這就能分到莫比利埃信託公司的巨額股息。[101]兩人對三百餘美元金額各執一詞,加菲稱這筆錢不過已經歸還的貿款,埃姆斯聲稱這些都是股息[102]

為加菲立傳的作家認為他在這起醜聞中算不上清白無辜。亞倫·佩斯金(Allan Peskin)寫道:「加菲嚴格來說沒有撒謊,但也沒有完全吐實,只是還不到貪腐的程度。即便政敵也從未宣稱他涉案……或是為不法行徑提供方便」。[103]魯特科認為:「加菲的真正罪行在於,他故意向眾議院調查委員會隱瞞自己同意接受股票、而且已經拿到329美元股息」[104]。考德威爾聲稱,加菲向委員會所說的都是真話,但還不是全部的真相,他顯然沒有回答某些重要問題,這種手段令人更感不齒[105]。莫比利埃信託公司是擁有秘密保護的腐敗組織,還一度是國會議員話題,新聞編輯山姆·鮑爾斯(Sam Bowles)指出,加菲當時在管理財政事務的委員會任職,實在沒有理由對如此嚴重的問題視而不見[103]

除莫比利埃信託公司醜聞外,1873年的所謂《搶薪法》也對第二年加菲競選連任不利,該法為國會議員加薪五成之多,而且追溯至1871年。身為撥款委員會主席,加菲負責推動眾議院通過撥款法案。1873年2月,麻省議員班哲文·巴特勒Benjamin Butler)在議會辯論時提出修正案,其中就包含為議員加薪的內容,雖有加菲反對,但國會最後還是通過法案。此時眾議院近半數議員即將離任,故對加薪喜聞樂見,但如此明目張胆的「搶薪」行徑引起公眾強烈反彈。加菲反對新法,可許多選民仍然認為他難辭其咎。共和黨在1874年選舉中流年不利,南北戰爭過後首次喪失眾議院多數席位,加菲雖以57%的普選票連任,但優勢已是歷年最小。[注 4][107]

少數黨領袖,海斯政府

1875年民主黨控制眾議院後任命加菲進入籌款委員會,不再執掌撥款委員會。共和黨許多反對加菲的領導人在1874年落選,拜仁同年入選參議院,加菲由此成為眾議院共和黨領袖,將來黨派再度佔據多數席位時就很可能當上議長。[108]

加菲認為,為擴建鐵路授予土地特許有欠公道,反對企業某些壟斷行徑和工會主張的部分權力[109]。想在聯邦政府謀求一官半職的人舉動愈顯明目張胆,加菲支持建立聯邦公務員制度解決問題。他還特別希望消除聯邦僱員為保住工作被迫提供回扣,只不過以政治獻金形式包裝的慣例。[110]

1876年總統大選臨近,加菲在辛辛那提舉辦的1876年共和黨全國大會上支持提名參議員拜仁競選總統,自己爭取眾議院議長提名。經過六輪投票,拜仁顯然不可能勝出,大會最後提名俄亥俄州州長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加菲支持拜仁,與海斯關係也很好,全心全意在大選中支持州長。[111]加菲原計劃在任期結束後退出政壇,全身心投入律師工作,但出於對共和黨的忠誠再度競選連任,並在十月輕鬆勝出。政壇風光無從阻擋家庭悲劇,他的么子內迪(Neddie)在國會選舉後不久患上百日咳並很快去世。[112]

 
1876年總統大選的計票爭端由國會和最高法院組建選舉委員會裁決,圖像左側是旁聽走廊,其下一排便是委員會委員,加菲是從右向左第二位。科妮莉雅·阿黛爾·斯壯·法塞特繪

同年11月的大選結果對共和黨不利,民主黨候選人森姆·蒂爾登佔優,共和黨於是意圖改變南卡羅萊納州、路易斯安那州和佛羅里達州的選舉結果。三州均由共和黨人擔任州長,只要海斯全部拿下就能以一票優勢入主白宮。格蘭特邀請加菲擔任路易斯安那州重新計票的「中立觀察員」,三州觀察員很快建議各州選舉委員會宣佈海斯勝出,其中加菲還提議蒂爾登占顯著優勢的西費利西亞納堂區所有選票作廢。三名共和黨州長確認海斯獲勝,民主黨人出離憤怒,推動各州議會遞交完全相反的選舉結果,威脅阻礙選舉人票計票。根據《美國憲法》,國會對大選結果有最佳裁量權,國會於是通過法案設立選舉委員會。加菲認為國會應當直接計票宣佈海斯獲勝,民主黨人認為他黨派立場過於顯著,但他還是入選委員會。委員會以八比七裁定海斯勝出,八票全部是共和黨議員或共和黨總統任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所投。投票背後隱藏兩黨交易,民主黨以不反對海斯當選為條件,換取聯邦軍隊撤出南方各州、結束重建。[113]

約翰·舍曼辭職出任財政部長,俄亥俄州議會需選派聯邦參議員填補空缺,但海斯希望經驗豐富的加菲保護他免遭國會敵對黨派攻擊,要求加菲不要去當參議員。加菲是總統在國會的重要盟友,聲望和地位大幅提升。[114]國會討論立法大量購買白銀鑄成擁有全面法定貨幣地位的銀圓,加菲極力反對背離金本位的《布蘭德-阿利森法》(Bland–Allison Act),但國會最後仍在1878年2月推翻總統否決頒佈法案[115]

加菲在俄亥俄州萊克縣門托買下別墅,記者稱其為「勞恩菲爾德」(Lawnfield[116],加菲競選總統期間便在此開展前門廊競選。1879年,海斯建議加菲競選州長,為將來入主白宮鋪路。加菲打算競選聯邦參議員,財政部長舍曼也想再當參議員,但他還想當總統,需要加菲的支持,其他候選人名望遠不及兩人。1880年1月,州議會推舉加菲擔任參議員,任期在1881年3月4日開始,[117]但他同年競選總統勝出,從未在聯邦參議院上任[118]

律師及其他活動

1866年,加菲和另外兩名律師走上聯邦最高法院,代表里程碑式案例米利根訴訟案的原告。當事人蘭布汀·普爾迪·米利根Lambdin Purdy Milligan)是支持邦聯的北方人士,軍事法庭以叛國罪判他死刑。案件在最高法院的爭論焦點是平民犯案應在民事還是軍事法庭審判。法院裁定原告勝訴,只要民事法院還在運作,軍事法庭就無權審判平民。加菲一年前剛成為傑里邁亞·S·布萊克的合伙人,布萊克看中他廣受推崇的辯論能力,把案件分給加菲。這是加菲首次在最高法院辯論,從此一炮打響,成為全國聞名的上訴律師。[119]

格蘭特入主白宮前四年間,加菲對國家公職頗感不滿,轉為法律事業找機遇。不過,得知准合伙人以「缺乏節制、生活放蕩」聞名後他謝絕合夥邀約。[120]1873年蔡斯去世,加菲建議總統把諾亞·海恩斯·斯威恩Noah H. Swayne)大法官升為首席大法官,但格蘭特最後任命莫里森·韋特[121]

1876年,加菲想出勾股定理的梯形證明法,展現個人數學功底。他的發現入選《紐英倫教育期刊》(New England Journal of Education),數學史學家威廉·鄧納姆William Dunham)稱讚證明手法非常巧妙。[122]

1850年加入基督會後,加菲一直非常重視宗教事務。他博覽群書,超脫基督會友的早期狹隘觀念。他以熱愛自由和研究歷史為基礎,形成更加廣闊的宗教視野。此外,南北戰爭及與選民互動的經歷也對他的宗教理念影響顯著。[123][124]

1880年總統大選

共和黨提名

 
格蘭特爭取提名失敗後,《帕克》雜誌以漫畫諷刺當年接受羅拔·E·李投降的格蘭特向加菲交出佩劍

加菲剛在舍曼支持下當選參議員,所以1880年大選早期支持舍曼獲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125]。但在黨大會開始前,來自費城的沃頓·巴克Wharton Barker)等共和黨人就認為巴菲爾德才是理想人選[125]。加菲明確表示無意競選,然而形成的聲勢足以令舍曼擔心會遭盟友背後一刀[126]。除舍曼外,拜仁和格蘭特總統都是早期共和黨熱門人選,另外還有許多候選人獲大會代表擁護[127]

共和黨分裂為兩大派系,一方人稱中堅派支持遵照慣例,以聯邦政府官職換取政治回報;另一方主張公務員制度改革[128]。黨大會開始後,中堅派領袖、支持前總統格蘭特的紐約州聯邦參議員羅斯科·康克林Roscoe Conkling)主張與會代表立誓,普選時支持大會最終的提名人選[129]西維珍尼亞州三名代表拒絕發誓,康克林要求驅逐他們離場。加菲挺身而出為三人辯護,以充滿激情的演說維護代表獨立判斷權。[129]眾人對康克林群起而攻,迫使他收回建議[129]。加菲的支持者熱血沸騰,他們此時終于堅信只有加菲才可能獲過半代表支持[130]

眾人魚貫上台推薦最具勝算的幾名候選人,加菲起身建議提名舍曼,他的演說頗得認可,但與會代表對舍曼接掌白宮毫不感冒[131]。格蘭特在首輪投票以304票領跑,284票的拜仁緊隨其後,第三的舍曼僅93票。隨後數十輪投票大同小異,格蘭特和拜仁勢力平分秋色,誰也拿不到提名所需的379票。[132]為打破僵局,威斯康星州代表耶利米·麥克萊恩·魯斯克Jeremiah McLain Rusk)和印第安納州代表班哲文·夏里遜促使部分反格蘭特勢力把票投給黑馬候選人加菲[133]。加菲在第35輪投票獲50票,局勢開始失控。加菲向俄亥俄州代表抗議,聲稱他根本無意參選,也不想負上向舍曼背後捅刀子的惡名,但代表們毫不理會地投票支持他[134]。舍曼和拜仁的支持者幾乎全部在下一輪投票轉向加菲,促使他以399票拿下共和黨提名。格蘭特勢力大部分代表始終支持前總統,在黨內形成鬱鬱不平的少數派系。[135]為確保中堅派在普選中支持加菲,大會提名前紐約港關稅員、康克林勢力要員切斯特·亞倫·阿瑟競選副總統[136]

普選

 
加菲和阿瑟的競選海報

副總統候選人是中堅派,但大會期間共和黨各派系仍相互充滿敵意,加菲隨後前往紐約州與黨派領導人會晤[137]。他說服中堅派人士擱置分歧迎接大選,然後遵照當時美國政壇的傳統返回俄亥俄州,把競選活動交給他人打理[138]。民主黨人推舉的總統候選人是賓夕凡尼亞州職業軍人溫菲爾德·史葛·漢考克少將[137],預計南方各州將是他和民主黨的票倉,加菲和共和黨在北方的地位應該不受威脅,大部分競選都是在雙方基本勢均力敵的州展開,如紐約州和印第安納州[139]

 
加菲就在門托的「勞恩菲爾德」大宅後方(圖)開展前門廊競選
 
1880年大選結果,紅色代表共和黨勝出,藍色說明民主黨佔優,數字代表該州選舉人票數

兩黨候選人的實際分歧很小,共和黨再度發動「血衣煽動」,向北方選民譴責民主黨分裂祖國並引發四年內戰,如果讓他們掌權,無數聯邦軍將士的血就白流了,民主黨會逆轉戰爭結果,用聯邦資金向叛軍殘餘支付養老金[140]。戰爭已過去15年,兩黨候選人都曾是聯邦軍將領,「血衣煽動」策略不再像過往那般有效[141]。共和黨在選舉前幾個月改變戰術強調關稅,強調民主黨黨綱提倡只對營收徵收關稅。共和黨人告訴北方工人選民,如果讓漢考克當上總統,關稅保護就會削弱,他們很可能工作不保。[142]漢考克對此沒有主動反擊,而是立場溫和地表示「關稅屬地方議題」,對局勢雪上加霜[141]。事實證明以關稅為突破口成效顯著,北方選民團結一致支持加菲[143]。11月選舉日統計的普選票總數有920多萬,加菲和漢考克的差距尚不足兩千[144],但選舉人票差別要大得多,加菲以214票戰勝對手的155票[145]

總統任期(1881年)

內閣與就職典禮

 
1902年左右美國印鈔局刻版的加菲總統肖像

加菲宣誓就職前忙於挑選內閣,力求調和康克林與拜仁派系之間的爭端。支持拜仁的代表對加菲獲提名貢獻很大,後者投桃報李,提名拜仁出任國務卿要職。[146]拜仁不但是新總統關係最密切的顧問,還非常執着地要知道白宮內一切事務,甚至不在白宮時都會留下眼線[147]。加菲提名明尼蘇達州威廉·溫德姆出任財政部長,路易斯安那州的威廉·亨特William H. Hunt)任海軍部長羅拔·托德·林肯當戰爭部長,艾奧瓦州森姆·柯克活Samuel J. Kirkwood)任內政部長,紐約州的湯馬士·勒穆埃爾·占士Thomas Lemuel James)任郵政部長,賓夕凡尼亞州的韋恩·麥克維Wayne MacVeagh)任司法部長[148]。麥克維和拜仁是對頭,拜仁促使總統提名威廉·錢德勒William E. Chandler)擔任訟務次長,給麥克維使絆子,但參議院未批准提名,所以麥克維也沒有憤而辭職[149]

加菲忙於內閣任命,故而就職演說達不到他往常的水準[150]。加菲強調保障非裔美國人的公民權利,聲稱「除非法律和執法機構確保任何公民的權利都得到最大限度保障,否則自由永遠無法全面落實」[151]。演講中還提倡金本位、教育,最後出人意料地譴責摩門教一夫多妻制。台下民眾鼓舞歡呼,但佩斯金認為就職演說「雖然真誠,但結構倉促,音調平淡,話題流於傳統」。[152]

加菲任命占士出任郵政部長之舉令康克林深感憤怒,他和占士分屬敵對派系,要求總統從他所在派系選出財政部長或其他職位補償。加菲的總統任期僅半年多,其中相當一部分時間都浪費在此事引來的爭執上。經拜仁推動,總統提名康克林的政敵威廉·羅伯遜William H. Robertson)出任紐約港關稅員,爭鬥至此達到高潮。紐約港關稅員級別低於內閣,是油水頗豐的政府要職,也是以往謀求政府公職者的重要爭奪目標,此時由艾德溫·阿特金斯·梅里特Edwin Atkins Merritt)出任。康克林提出歷史悠久的參議院禮貌否決傳統希望確保提名不通過,但無濟與事。加菲認為以政府公職換取政治利益純屬腐敗,因此拒絕讓步,聲稱除非參議院確認羅伯遜的提名,否則他會撤回所有提名人選,意圖「讓大家看看總統到底是參議院的秘書還是美國行政首腦」。[153]康克林和另一位紐約州參議員湯馬士·普拉特Thomas C. Platt)憤而辭職,滿以為紐約州議會又將推舉兩人返回國會向總統示威,但州議會最終另覓人選,兩人斯文掃地。參議院確認羅伯遜出任收稅員,衝突顯然以總統獲勝告終。不過加菲接下來又力求平等黨內各派利益,提名康克林的部分盟友上任,令拜仁深感鬱悶。[154]

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

海斯總統1880年提名士丹利·馬菲斯Stanley Matthews)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但參議院不置可否。1881年3月,加菲再度提名馬菲斯,[155]參議院以24票贊成,23票反對確認[156]。據《紐約時報》記載:「反對馬菲斯進入最高法院的主要原因……是他曾於1859年起訴協助兩名逃奴的報社編輯」,馬菲斯當時自稱主張廢奴,外界認為他進入最高法院說明政治權宜壓倒道德原則。馬菲斯在最高法院持續任職到1889年逝世。[155]

公務員制度改革

 
1881年《帕克》雜誌漫畫,加菲在門前發現棄嬰,標籤上書「公務員制度改革,海斯敬上」。遠處是身着女裝、手上提包的前總統海斯,包上寫着「海斯的儲蓄,俄亥俄州弗里蒙特

格蘭特和海斯都主張公務員制度改革,1881年全美各地的公務員制度改革協會活動如火如荼。加菲認可改革,認為獵官制令總統身名受損,而且不能集中精力處理更重要的事務。[157]加菲只主張限制部分低階職位任期,而且任命老友出任要職,部分改革派雖然失望,但還是支持總統[157]

郵政機構腐敗嚴重,改革刻不容緩。國會曾於1880年4月調查郵政部腐敗,據稱有人利用偽造的郵遞合同從政府牟取數百萬美元暴利。[158]他們首先以最低報價競標取得合同,但在隨後的郵遞路線運營中逐步提升花費,各人分配由此產生的利潤。海斯這年中止批准新郵遞路線。加菲上任後不久從司法部長麥克維和郵政部長占士處獲知,第二助理郵政部長湯馬士·布雷迪Thomas J. Brady)很可能是其中一條腐敗線路的首腦。[159]加菲要求布雷迪辭職,並下達起訴命令,被告最後受共謀罪審判。得知包括自家競選經理史提芬·多西Stephen W. Dorsey)在內的許多共和黨人很可能屁股都不乾淨後,總統指示麥克維和占士無需顧慮後果「一查到底」,把郵政部腐敗連根拔起。[158]布雷迪辭職後受陰謀罪起訴,1882和1883年均有腐敗集團被送上被告席,但陪審團最後裁定布雷迪罪名不成立[160]

民權和教育

 
占士·加菲的白宮正式肖像

加菲認為,改善非裔美國人公民權利的關鍵是聯邦政府資助教育[161]。南方重建期間,自由民擁有公民權和投票權來參政,但加菲認為南方白人想方設法抵制,黑人識字率又太低,導致自由民權利大打折扣,擔心美國黑人世世代代都只能務農[162]。為此他提議聯邦政府注資設立「萬能」教育制度。1866年2月,他和俄亥俄州學府專員艾默生·愛德華·懷特(Emerson Edward White)起草法案建議創辦國家教育部,打算利用統計數據推動國會建立聯邦學校改革機構。[163]但國會和北方白人公眾已不再關注非裔美國人權利,國會也沒有在加菲任職期間通過法案為「萬能」教育制度提供資金[162]。加菲任命許多黑人出任要職:費德歷·道格拉斯任哥倫比亞特區契據錄入員,羅拔·艾略特Robert B. Elliott)任財政部特使,約翰·蘭斯頓John M. Langston)任駐海地大使,布蘭奇·布魯士Blanche Bruce)任財政部登記員。加菲認為要爭取南方對共和黨人的支持,最好是通過「商業和工業」利益手段,而非對種族問題讓步,開始扭轉海斯旨在安撫南方民主黨人的政策。[164]他任命路易斯安那州提包客carpetbagger)共和黨人亨特擔任海軍部長[164],為打破民主黨對南方州的全盤控制,加菲聽取維珍尼亞州聯邦參議員威廉·馬洪William Mahone)對官職任命的建議。馬洪所在調整黨屬於不分種族的獨立黨派,總統希望借獨力黨派人士加大共和黨在南方州的實力。[165]

外交政策與海軍改革

 
占士·G·拜仁在加菲任內擔任國務卿

加菲當上總統時還對外交政策缺乏了解,故而基本依賴拜仁。拜仁曾主張貿易保護主義,出任國務卿後認同總統的看法,認為有必要朝自由貿易靠攏,特別是在西半球範圍。[166]兩人的理由主要分兩方面:首先,總統和國務卿都認為要阻止大英帝國主導拉丁美洲,最好的辦法就是加大與拉美國家的貿易力度[166]。其次,兩人都認為鼓勵出口能推動國家經濟繁榮[166]。加菲授權拜仁1882年召開泛美會議調解拉美國家爭端,為增進貿易提供談判平台[167],同時還希望在投身硝石戰爭玻利維亞智利秘魯間促成和談[167]。智利1881年已佔領秘魯首都利馬,拜仁主張智利歸還侵佔土地,秘魯無需再讓步,但智利無法接受[168]。加菲想增大美國在其他地區的影響,呼籲重開《克萊頓-布爾沃條約》(Clayton-Bulwer Treaty)談判,希望能排除英國參與,由美國在巴拿馬菲築運河,同時削弱英國對戰略要地夏威夷王國的影響[169]。加菲和拜仁的計劃超出西半球範圍,打算與朝鮮馬達加斯加簽署商業條約[170]。加菲還考慮增加美國在海外的軍事實力,要求海軍部長亨利着眼擴張和現代化調查海軍現狀[171]。遭遇刺殺導致這些雄心勃勃的計劃全部落空,共九個國家接受泛美會議邀請,但因拜仁辭職,繼任總統的阿瑟取消會議,邀請全部撤消[172][注 5]。海軍在阿瑟任內繼續改革,但幅度遠不及加菲和亨利的設想,最後促成建立變革中隊Squadron of Evolution[173]

內閣組成

加菲政府內閣
職務 姓名 任期
總統 占士·艾伯林·加菲1881年
副總統 切斯特·亞倫·阿瑟1881年
國務卿 占士·G·拜仁1881年
財政部長 威廉·溫德姆1881年
戰爭部長 羅拔·托德·林肯1881年
司法部長 韋恩·麥克維1881年
郵政總長 湯馬士·勒穆埃爾·占士1881年
海軍部長 威廉·亨特1881年
內政部長 森姆·柯克活1881年

遇刺

查理斯·吉托與槍擊

查理斯·J·吉特奧幹過各種職業,1880年時卻吃了秤砣鐵了心地要當公務員,滿以為在大選中支持共和黨就能達成目標[174]。他創作的演講稿《加菲迎戰漢考克》(Garfield vs. Hancock)獲共和黨全國委員會印刷。請演說家向選民頌揚候選人功績是這個時代競選的重要手段,但共和黨想找更出名的人代言,吉托沒多少演講機遇。[175]據肯尼斯·阿克曼(Kenneth D. Ackerman)所述,吉托甚至曾因緊張無法完成演說。吉托自認屬中堅派共和黨人,雖不會任何外語,但卻有迷之自信,自認對加菲贏得大選貢獻很大,有資格出任巴黎領事。[176]醫學專家認為吉托很可能患有自戀精神分裂症[177]神經科學家根德·基爾(Kent Kiehl)斷定他是臨床心理變態患者[178]

 
加菲被槍打中並向後倒,拜仁在身後扶住呼救。左側是群眾制服槍手吉托,原載《法蘭克·萊斯利畫報》

想在聯邦政府求得一官半職的人絡繹不絕,這些人大多在大選中頗有貢獻,不便拒之門外,時常令加菲疲於應付,吉托就至少來過一次。白宮官員建議吉托去找拜仁,畢竟委派駐外領事這種事兒國務院就能解決。[179]拜仁也經常接待訪客,吉托定期前來。國務卿認為吉托無論資格還是貢獻都談不上出任領事的程度,但又不想一口回絕,於是推脫稱參議院在羅伯遜提名確認上陷入僵局,駐外領事提名也需參議院確認,所以暫時不可能考慮巴黎領事人選。[180]康克林和普拉特辭職、參議院確認羅伯遜出任收稅員後,吉托又找上門來,拜仁於是直接拒絕[181]

吉托認為拜仁拒絕任命的根本原因是敵視中堅派共和黨人,他對加菲沒有私怨,但卻認定結束黨派內鬥的唯一途徑就是殺死總統。他幻想阿瑟繼任就能恢復黨內和平,包括他在內的中堅派同胞都能升官發財。[182]

人們普遍認為林肯遇刺案是南北戰爭影響下的偶然事件,加菲也像大部分人一樣覺得總統根本不需要嚴密保護,他的行程經常在報上廣而告之。吉托得知加菲會在1881年7月2日離開首都避暑,計劃在此之前行刺。他買下自認好看、希望將來放到博物館展出的手槍,隨後多次跟蹤總統,但都因缺乏勇氣等原因放棄。[183]隨着時間推移,他只剩最後一次機會:7月2日早上加菲乘火車前往新澤西州之時[184]

加菲計劃從巴爾的摩和波托馬克鐵路第六街站上車,吉托為掩人耳目藏身車站女候車室。大部分內閣官員都計劃陪同總統部分行程,留在哥倫比亞特區的拜仁到火車站送行。兩人專心交談,壓根兒沒發現有人走上前來,結果吉托掏出左輪手槍打中加菲兩槍,背部和手臂各中一彈。企圖逃跑的吉托很快被俘。[185]拜仁認出吉托,後者也毫不掩飾行刺總統的原因,暗殺總統就為派系升官發財的消息迅速傳遍世界,中堅派面臨萬民聲討[186]

治療及逝世

加菲身中兩槍,手臂上的是貫穿傷,另一槍從背部打斷肋骨,最後留在腹部。他當時驚呼:「老天!怎麼回事?」[187]吉托被人帶走時宣稱:「是我幹的,我會為此坐牢。我是中堅派,阿瑟會當上總統。」[注 6][188]

羅拔·托德·林肯案發時也在火車站,想起16年前父親亞伯拉罕·林肯遇刺,心中久久無法平靜。眾人把加菲放在床墊上並抬上樓,安置在私人辦公室,醫生前來檢查,有些還用沒洗過的手指探查傷口。總統要求把他送回白宮,並通知正在新澤西州的第一夫人。[189]拜仁通知人在紐約的副總統阿瑟,阿瑟對總統的敵意眾所周知,加上吉托口出狂言,甚至有人威脅要他的命[190]

 
1881年7月2日,加菲就在上圖所示的哥倫比亞特區巴爾的摩和波托馬克火車站遇刺

美國許多醫生此時已經了解約瑟夫·李斯特在消毒防腐領域的突破,李斯特本人也曾於1876年到訪美國,但該國大部分醫生對新技術還不夠信任,為總統治療的醫生里更是沒有人主張借鑑創新[191]。總統遇刺後負責治療的多克特·威拉德·布利斯Doctor Willard Bliss[注 7])是知名醫師兼外科醫生,也是加菲的老朋友,帶領十餘名醫生馬上開始用未消毒的手指和器械檢查傷口。加菲服用嗎啡止痛後要求布利斯直言他熬過此劫的幾率,布利斯回答只有百分之一。「好吧多克特,咱們試試。」[192]

此後幾天,加菲的病情略有改善,舉國上下都在關注首都的消息並祈禱。總統此後再也沒有站起來,但還能坐起身或是書寫,人們對他的情況非常樂觀,甚至把出海輪船裝扮成海上醫院,作為協助總統康復的象徵。他的進食主要是燕麥(但他很討厭燕麥粥),以及白宮草坪放養的牛所擠牛奶。得知軍隊俘虜的印第安人酋長坐牛沒飯吃後加菲先是說:「讓他餓着吧」,然後又說:「可別,把我這些麥片給他吃吧」。[193]X射線儀器還要再過14年才發明,否則布利斯等醫生很可能早日找到總統體內的子彈。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曾用發明的原始金屬探測器在他人身上找到子彈位置,但在加菲身上卻行不通,這主要是因為布利斯堅持主控治療過程,不願貝爾長時間檢查總統。布利斯認定的子彈位置有誤,探測器又只能檢查他指定的部位。首次檢查失敗後,貝爾在改善儀器探測能力後返回,這次檢查在布利斯認定的子彈位置周圍聽到噪音,但與發明人過去檢查時聽到的聲音不同。布利斯就此斷定子彈在他以為的方位並發公告宣佈實驗成功,「現在已經一致認定槍彈的合理位置,即正如之前所述的那樣,位於腹前壁、緊挨腹股溝,肚臍右下方約五英寸(12.7厘米)」。[194]

首都夏季非常炎熱,工作人員使用風扇和冰塊把病房氣溫降低11攝氏度左右,堪稱人類早期空調[193]。設備由海軍工程師和科學家合作研發,希望有益總統康復。雖會發出很大噪音並大幅提升房內濕度,但眾人想方設法解決,竭力緩解總統病痛。[195]

7月23日,加菲的病情開始惡化,體溫升至40°C。醫生擔心傷口的膿腫,以手術插入導管。此舉起初似乎有效,總統7月29日還在床上主持內閣會議,布利斯要求內閣官員不要談論任何可能導致總統激動的事。[196]醫生順着深入病人體內的膿腫探查,想要找到子彈,估計此舉令感染更加嚴重。1881年8月,加菲除簽署一份引渡文件外已無法行使職責,月底他已非常虛弱,體重從95公斤減至59公斤。[197][198]

加菲一直想離開既炎熱又不衛生的首都,九月上旬,醫生同意把他送到新澤西州蒙茅斯縣埃爾貝倫Elberon),第一夫人夏初便在此休養。9月5日,加菲最後一次離開白宮,乘配有特殊緩衝裝置的火車離開首都,前往志願者一夜之間為他建在海邊的法蘭克林別墅。加菲能在此看到大海,眾多官員和記者聚集此地,看着總統走向死亡。加菲的私人秘書喬·士丹利·布朗(Joe Stanley Brown)寫道:「我從住的屋子走到他床前,大西洋海岸的波濤聲一直在耳中迴蕩,時至今日我都無法忘記那可怕的悲劇,但卻根本想不起那時海浪的聲音。」[199]

9月18日,加菲問起朋友羅克韋爾(A.F. Rockwell)上校,自己是否能在歷史上擁有一席之地。羅克韋爾給予肯定,稱還有大好事業等着總統完成,但加菲回答:「不,我的事已經做完。」[200]次日,同時遭受肺炎和心臟疼痛折騰的總統驚訝地發現,雖然感覺還不錯,但他已經拿不起酒杯。他在晚上十點一刻醒來,把手放在胸口並告知一旁守候的白宮幕僚長兼好友大衛·斯威姆David G. Swaim)感到胸前巨痛。[201]總統想喝水,喝完斯威姆拿來的水後又稱:「斯威姆,這裏實在太痛,你用手幫我按一下」。斯威姆把手放在加菲胸前,總統本能地抬起雙手並捂住胸口大喊:「別!斯威姆!快停下!天吶!老天!斯威姆!」[202]斯威姆下令找來布利斯,醫生趕到時總統已經昏迷。布利斯努力搶救,但加菲再也沒有醒來,於晚上十點半去世,享年49歲。[203]從記者口中得知總統死訊後,切斯特·亞倫·阿瑟宣誓就職,紐約最高法院大法官約翰·布雷迪John R. Brady)主持宣誓儀式[204]

歷史學家和醫療專家認為,憑藉現代醫療知識和設備,醫生很可能挽救加菲的生命[205][206][207]。當時的醫學實踐標準優先考慮確定子彈路徑,加菲的醫生用手指檢查傷口、尋找子彈時沒有先為手指消毒,這在19世紀80年代非常普遍,但現代醫學已證實此舉極易導致感染[205]。歷史學家認為加菲去世的主要原因是大面積感染[205]。佩斯金認為,加菲不是死於醫生操作不當,子彈深入體力無法取出,感染和血液中毒根本無可避免,還會損傷器官和脊椎[208]新澤西醫學與牙科大學外科教授魯特科認為,飢餓也是加菲的死因。在他看來,前總統「傷勢遠不到致命程度,按今日標準,他只需兩三天就能回家」。[205]2013年,狄奧多·帕帕斯(Theodore Pappas)和沙爾扎德·喬哈里法德(Shahrzad Joharifard)在《美國外科期刊》發文,質疑加菲遇刺後醫療情況的傳統記載。文中認定加菲遭遇槍擊後不久在脾動脈位置患上假性動脈瘤,所以沒有馬上死於大出血,而是在相當一段時間後因動脈破裂去世。兩人還稱,他的病痛其實是急性膽囊炎引起。文章根據驗屍報告推斷,膽囊炎是1881年7月醫生意外刺穿總統膽囊引發,此時槍擊案發已過去三到四周。帕帕斯與喬哈里法德表示,加菲的病情因膽囊炎惡化,從7月23日開始已經看得出來。[209]

1881年10月14日,吉托因謀殺總統受審。他在法庭上自稱只想槍擊加菲,無意殺人,所以不應對總統之死負責。被告還稱:「加菲將軍死於醫療事故,他的醫生都說槍傷不致命。治療失當的醫生應該對他的死負責,不該找上襲擊他的人。應以謀殺占士·艾伯林·加菲的罪名起訴他們,而不是我。」[210]法庭現場非常混亂,吉托經常打斷庭審或起身自辯,他的律師以精神障礙辯護,但陪審團最後在1882年1月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並判絞刑。吉托很可能患有神經梅毒導致生理和精神損傷,[211]他在1882年6月30日處死[212]

葬禮與紀念

加菲的喪葬火車從來時的特別鐵路離開埃爾貝倫,鐵軌上到處都是鮮花,兩邊房屋插着國旗。他的遺體送回首都,之後再送到克里夫蘭入土為安。[213]他的遺體在國會大廈圓形大廳接受瞻仰,七萬餘人前來致敬,其中有些等待三個多小時。1881年9月25日,15萬餘人在克里夫蘭為他送行,相當於該市人口總量。[213]加菲的棺木臨時葬入湖景公墓,直到加菲紀念堂建成[213]

 
1881年9月27日,華盛頓州西雅圖西方酒店門前的西方廣場舉辦加菲追悼會

加菲的紀念物在全美各地湧現。加菲去世七個月後,美國郵政部於1882年4月10日發行紀念郵票[214]。1884年,雕塑家法蘭克·哈珀斯伯格Frank Happersberger)在三藩市百花溫室立起加菲雕像[215]。1887年,占士·艾伯林·加菲紀念雕像在國會大廈旁揭幕[216]。1896年,占士·加菲紀念碑在費城費爾芒特公園落成[217]。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小鎮卡尼巴溪(Cannibal Creek)更名加菲以示紀念[218]

1890年5月19日,加菲的遺體永久下葬克里夫蘭湖景公墓所建陵墓。現場儀式莊重宏大,前總統海斯、總統班哲文·夏里遜和未來總統威廉·麥金萊出席。[219]一同出席的還有加菲任內財政部長溫德姆[219]。夏里遜發言時稱,加菲「既是學生,也是導師」,他一生的事業和死亡永遠都是美國歷史上最發人深省的事例[220]。墓碑上的字跡把加菲稱為導師、聯邦軍少將和演說家,還有他宣誓就職總統,以及遺體在國會大廈圓形大廳接受瞻仰的圖案[221]

求職不成便謀殺總統,吉托的瘋狂舉動促使公眾意識到公務員制度改革刻不容緩。俄亥俄州民主黨聯邦參議員喬治·彭德爾頓George H. Pendleton)發起改革主張,促使政府在1883年1月頒佈《彭德爾頓法案》。[222]根據新法,人們不能再靠提供政治好處換取聯邦官職或連任[222],公務員競爭考核上崗,以績效論英雄[223]。為確保改革落實,國會與新總統阿瑟創立公務員委員會並提供運作經費。不過,《彭德爾頓法案》僅覆蓋一成聯邦政府僱員。[223]阿瑟此前以長期支持獵官制聞名,但繼任總統後最留傳後世的成就卻是公務員改革[224]

1886年,俄亥俄州贈送、查理斯·尼豪斯Charles Niehaus)打造的占士·艾伯林·加菲大理石雕像落戶國會大廈國家雕塑展覽館收藏[225]

影響和歷史評價

去世後幾年間,加菲的生平被視為家徒四壁少年郎,來日不慚世上英的美式成功典範。佩斯金指出,美國人對加菲的敬仰不僅因為他是前總統,更是因為他們心中最珍視的願望都在他生平實現。[226]19世紀80年代後期,共和黨內派系鬥爭趨於消退,人們對加菲的紀念也逐漸退燒。19世紀90年代,美國人對政治家感到幻滅,從其他途徑尋找生活啟迪,把實業家、勞工領袖和科學家等人物視為英雄,越來越多人忘記加菲短暫的總統任期。[227]

外部影片連結
  2003年7月23日,C-SPAN播出採訪肯尼斯·阿克曼的節目《黑馬:占士·艾伯林·加菲總統的意外當選和政治謀殺》

歷史的車輪進入20世紀後,公眾對加菲的記憶依然波瀾不興。湯馬士·伍爾夫認為,包括加菲在內所有鍍金時代的總統無論形象還是事跡都已淡出公眾視野,人們甚至已分不清誰是誰。[228]「鍍金時代政治家已經離開公眾視線,從其他領域影響美國的人物足以掩蓋他們的光芒:如強盜男爵、發明家、社會改革倡導者,以及其他推動美國迅速變化的人。」阿克曼指出,新鮮事物和人物吸引美國人的眼光,繁忙的20世紀令加菲時代更顯遙不可及,那時的領導人變得默默無聞,淪為嘲諷目標。[228]

為加菲立傳的作家,以及研究他總統任期的學者大多給予高度評價,認為他的總統任期開局態勢喜人,只是過早夭折。歷史學家賈斯特斯·多恩內克Justus D. Doenecke)認為加菲雖有些神秘,但這不影響成就的亮眼:「他戰勝中堅派來強化總統威信和權力,他聰明、敏感、機警,對政府運作的了解程度無與倫比」。[229]不過,多恩內克認為加菲不該解職梅里特任命羅伯遜,還稱參議院確認羅伯遜上任後,行政機構事物未必都是總統說了算[230]。考德威爾1931年宣稱:「如果加菲青史留名,估計很可能是因為人格魅力,也可能是因為生平和死亡。危險的黨派政治機器體制一度有吞噬全國之勢,是他打出精準的第一擊,即便當年能夠康復,或許他也無法成就更多」。[231]魯特科指出,加菲的總統任期剛剛開始便戛然而止,為後世留下無盡的誘人想像空間[227]

斯佩金認為,世人對加菲從政生涯的認可還遠遠不夠:

的確,他的成就算不上大膽,稱不上英雄,但他身處的時代並不缺英雄。他的總統任期如暴風雨般短暫,從許多角度來看還很不幸,但美國總統的權力仍然在他任內增強。身為公眾人物,他在近二十年間參與幾乎所有國家重大議題;身為黨派旗手,他與拜仁重塑共和黨,引領合眾國走進二十世紀。[232]

註釋

  1. ^ 基督會歷史上用過包括基督教會在內的很多名字,直到20世紀才各自分離[17]
  2. ^ 亞倫·佩斯金(Allan Peskin)撰寫的傳記推測加菲可能患上甲型肝炎[49]
  3. ^ 1865年7月,加菲在寫給州長雅各·多爾森·考克斯Jacob Dolson Cox)的信中表示:「一想到黑鬼和我們政治平等我就非常反感;我希望他們最好是向外殖民,送去隨便哪片樂土安家樂業……但事實證明殖民一途完全行不通」[87]
  4. ^ 加菲在其他幾次選舉的得票數都有民主黨對手兩到三倍[106]
  5. ^ 1883年10月,智利和秘魯在沒有美國調停的情況下簽署《安孔條約》結束戰爭。
  6. ^ 部分來源記載的話語略有不同。
  7. ^ 「多克特」的英語「Doctor」意為「醫生」或「博士」,正好是此人的名字。

腳註

  1. ^ The election of President James Garfield of Ohio.
  2. ^ Peskin 1978,第4–6頁.
  3. ^ Peskin 1978,第6–7頁.
  4. ^ Peskin 1978,第8–10頁.
  5. ^ Rutkow 2006,第4頁.
  6. ^ 6.0 6.1 Peskin 1978,第10–11頁.
  7. ^ Brown 1881,第23頁.
  8. ^ Brown 1881,第30–33頁.
  9. ^ Rutkow 2006,第10頁.
  10. ^ Peskin 1978,第14–17頁.
  11. ^ Peskin 1978,第13頁.
  12. ^ Rutkow 2006,第6頁.
  13. ^ Brown 1881,第71–73頁.
  14. ^ Brown 1881,第47–49頁.
  15. ^ 15.0 15.1 Peskin 1978,第16頁.
  16. ^ Peskin 1978,第17頁.
  17. ^ McAlister & Tucker 1975,第252頁.
  18. ^ Peskin 1978,第21頁.
  19. ^ Peskin 1978,第27–28頁.
  20. ^ Peskin 1978,第22–23頁.
  21. ^ Peskin 1978,第29頁.
  22. ^ Brown 1881,第56頁; Peskin 1978,第30頁.
  23. ^ Peskin 1978,第34頁.
  24. ^ 24.0 24.1 24.2 Rutkow 2006,第8頁.
  25. ^ Phi Beta Kappa Presidents.
  26. ^ Rutkow 2006,第11頁.
  27. ^ Rutkow 2006,第44頁.
  28. ^ MSS291956.
  29. ^ Brown 1881,第74–75頁.
  30. ^ Peskin 1978,第82頁.
  31. ^ Peskin 1978,第60–61頁.
  32. ^ Peskin 1978,第73頁.
  33. ^ 33.0 33.1 Peskin 1978,第86–87頁.
  34. ^ 34.0 34.1 Peskin 1978,第87–89頁.
  35. ^ 35.0 35.1 35.2 Peskin 1978,第90–93頁.
  36. ^ Peskin 1978,第98–101頁.
  37. ^ 37.0 37.1 Peskin 1978,第101–103頁.
  38. ^ 38.0 38.1 Peskin 1978,第106–112頁.
  39. ^ Peskin 1978,第112–115頁.
  40. ^ Caldwell 1965,第76–78頁.
  41. ^ Peskin 1978,第116–120頁.
  42. ^ Peskin 1978,第128頁.
  43. ^ 43.0 43.1 Peskin 1978,第122–127頁.
  44. ^ Caldwell 1965,第81–82頁.
  45. ^ Peskin 1978,第131–133頁.
  46. ^ Peskin 1978,第134–135頁.
  47. ^ 47.0 47.1 Peskin 1978,第135–137頁.
  48. ^ Peskin 1978,第138–139頁.
  49. ^ Peskin 1978,第632–633頁.
  50. ^ 50.0 50.1 Peskin 1978,第146–147頁.
  51. ^ Peskin 1978,第147–148頁.
  52. ^ Peskin 1978,第149–151頁.
  53. ^ Peskin 1978,第160–161頁.
  54. ^ Peskin 1978,第161–162頁.
  55. ^ 55.0 55.1 Peskin 1978,第162–165頁.
  56. ^ Peskin 1978,第166頁.
  57. ^ Peskin 1978,第176頁.
  58. ^ Peskin 1978,第169頁.
  59. ^ Peskin 1978,第170頁.
  60. ^ Peskin 1978,第177頁.
  61. ^ 61.0 61.1 Peskin 1978,第180–182頁.
  62. ^ Peskin 1978,第183–189頁.
  63. ^ 63.0 63.1 63.2 Peskin 1978,第205–208頁.
  64. ^ Peskin 1978,第210頁.
  65. ^ Peskin 1978,第213頁.
  66. ^ Peskin 1978,第219–220頁.
  67. ^ Smith 2001,第550–551頁.
  68. ^ Rutkow 2006,第17頁; Peskin 1978,第148頁.
  69. ^ Rutkow 2006,第18頁.
  70. ^ Caldwell 1965,第139–142頁.
  71. ^ 71.0 71.1 Rutkow 2006,第25–26頁.
  72. ^ Peskin 1978,第233頁.
  73. ^ Peskin 1978,第234頁.
  74. ^ Peskin 1978,第152頁.
  75. ^ Peskin 1978,第224頁.
  76. ^ Caldwell 1965,第145–147頁.
  77. ^ Peskin 1978,第232頁.
  78. ^ Peskin 1978,第156頁.
  79. ^ Peskin 1978,第241頁.
  80. ^ Peskin 1978,第240頁.
  81. ^ Brown 1881,第134–137頁.
  82. ^ Caldwell 1965,第153頁.
  83. ^ Peskin 1978,第250頁.
  84. ^ Caldwell 1965,第154–155頁.
  85. ^ Caldwell 1965,第155–156頁.
  86. ^ Doenecke 1981,第47–48頁.
  87. ^ Fredrickson 1971,第185頁.
  88. ^ Peskin 1978,第279頁.
  89. ^ Caldwell 1965,第170–172頁.
  90. ^ Peskin 1978,第278頁.
  91. ^ Caldwell 1965,第173–174頁; Peskin 1978,第287–289頁.
  92. ^ Peskin 1978,第332–334頁.
  93. ^ Caldwell 1965,第205–218頁.
  94. ^ Peskin 1978,第261頁.
  95. ^ Peskin 1978,第268頁.
  96. ^ Rutkow 2006,第31–32頁.
  97. ^ Peskin 1978,第265, 327頁.
  98. ^ McFeely 1981,第328頁; Peskin 1978,第311頁.
  99. ^ 99.0 99.1 Peskin 1978,第350–351頁.
  100. ^ Caldwell 1965,第219頁.
  101. ^ Caldwell 1965,第224–226頁.
  102. ^ Peskin 1978,第354–359頁.
  103. ^ 103.0 103.1 Peskin 1978,第362頁.
  104. ^ Rutkow 2006,第34頁.
  105. ^ Caldwell 1965,第230頁.
  106. ^ Peskin 1978,第148, 244, 277, 292頁.
  107. ^ Caldwell 1965,第233–236頁; Rutkow 2006,第34–35頁.
  108. ^ Rutkow 2006,第37–39頁.
  109. ^ Peskin 1978,第331頁.
  110. ^ Peskin 1978,第335–338頁.
  111. ^ Peskin 1978,第398–400頁.
  112. ^ Peskin 1978,第401–405頁.
  113. ^ Caldwell 1965,第251–261頁; Rutkow 2006,第40頁.
  114. ^ Rutkow 2006,第41頁.
  115. ^ Caldwell 1965,第261頁.
  116. ^ Peskin 1978,第498頁.
  117. ^ Peskin 1978,第442–447頁.
  118. ^ James A. Garfield & history.com.
  119. ^ Peskin 1978,第270頁.
  120. ^ Peskin 1978,第347頁.
  121. ^ McFeely 1981,第387–389, 392頁.
  122. ^ Dunham 1994,第99頁.
  123. ^ Ringerberg 1982,第365-382頁.
  124. ^ Peskin 1981,第483-492頁.
  125. ^ 125.0 125.1 Peskin 1978,第454–455頁.
  126. ^ Peskin 1978,第456–457頁.
  127. ^ Doenecke 1981,第17–19頁.
  128. ^ Matthews 2016.
  129. ^ 129.0 129.1 129.2 Ackerman 2003,第81–83頁.
  130. ^ Peskin 1978,第464–465頁.
  131. ^ Peskin 1978,第466–469頁.
  132. ^ Ackerman 2003,第96–101頁.
  133. ^ Peskin 1978,第472–475頁.
  134. ^ Peskin 1978,第475–477頁.
  135. ^ Ackerman 2003,第110–114頁.
  136. ^ Peskin 1978,第480–481頁.
  137. ^ 137.0 137.1 Peskin 1978,第488–491頁.
  138. ^ Peskin 1978,第498–500頁.
  139. ^ Peskin 1978,第501–502頁.
  140. ^ Clancy 1958,第175–180頁.
  141. ^ 141.0 141.1 Peskin 1978,第493–494頁.
  142. ^ Clancy 1958,第232–233頁.
  143. ^ Peskin 1978,第511–513頁.
  144. ^ 1789至1996年美國總統大選結果.
  145. ^ Peskin 1978,第510–511頁.
  146. ^ Peskin 1978,第519–521頁.
  147. ^ Peskin 1978,第554–555頁.
  148. ^ Doenecke 1981,第33–36頁.
  149. ^ Peskin 1978,第555–561頁.
  150. ^ Caldwell 1965,第330頁.
  151. ^ Peskin 1978,第538–540頁.
  152. ^ Peskin 1978,第539頁.
  153. ^ Doenecke 1981,第38頁.
  154. ^ Peskin 1978,第572頁.
  155. ^ 155.0 155.1 Kennedy 1881.
  156. ^ The Court Controversy: Not Unprecedented.
  157. ^ 157.0 157.1 Doenecke 1981,第39–41頁.
  158. ^ 158.0 158.1 Peskin 1978,第578頁.
  159. ^ Peskin 1978,第580頁.
  160. ^ Doenecke 1981,第94–95頁.
  161. ^ Doenecke 1981,第48頁.
  162. ^ 162.0 162.1 Doenecke 1981,第48–49頁.
  163. ^ Steudeman 2018,第199–228頁.
  164. ^ 164.0 164.1 Doenecke 1981,第49–50頁.
  165. ^ Doenecke 1981,第50–53頁.
  166. ^ 166.0 166.1 166.2 Crapol 2000,第62–64頁.
  167. ^ 167.0 167.1 Crapol 2000,第65–66頁; Doenecke 1981,第55–57頁.
  168. ^ Crapol 2000,第70頁; Doenecke 1981,第57–58頁.
  169. ^ Crapol 2000,第74–80頁; Peskin 1978,第576–577頁.
  170. ^ Crapol 2000,第81頁; Doenecke 1981,第71–73頁.
  171. ^ Doenecke 1981,第145–147頁.
  172. ^ Doenecke 1981,第130–131頁.
  173. ^ Doenecke 1981,第148–149頁.
  174. ^ Ackerman 2003,第114頁.
  175. ^ Ackerman 2003,第151–152頁.
  176. ^ Ackerman 2003,第189–190, 237頁.
  177. ^ Resick 2015.
  178. ^ Kiehl 2015,第76頁.
  179. ^ Ackerman 2003,第237–238頁.
  180. ^ Ackerman 2003,第278–279頁.
  181. ^ Ackerman 2003,第299頁.
  182. ^ Ackerman 2003,第305–308頁.
  183. ^ Ackerman 2003,第313–316頁.
  184. ^ Ackerman 2003,第328–330頁.
  185. ^ Peskin 1978,第596頁.
  186. ^ Ackerman 2003,第335–340頁.
  187. ^ Ackerman 2003,第333–334頁.
  188. ^ Ackerman 2003,第335頁.
  189. ^ Ackerman 2003,第335–336頁.
  190. ^ Rutkow 2006,第88–89頁.
  191. ^ Rutkow 2006,第106–107頁.
  192. ^ Ackerman 2003,第346頁.
  193. ^ 193.0 193.1 Peskin 1978,第601–602頁.
  194. ^ Millard 2011,第201–202, 213頁.
  195. ^ Millard 2011,第178頁.
  196. ^ Peskin 1978,第603頁.
  197. ^ EyeWitness to History 1999.
  198. ^ Ackerman 2003,第374–375頁.
  199. ^ Ackerman 2003,第374–376頁.
  200. ^ Caldwell 1965,第355頁.
  201. ^ Ridpath 1881,第638頁.
  202. ^ Rosen 2016,第173頁.
  203. ^ Ackerman 2003,第376–377頁; Rutkow 2006,第127頁.
  204. ^ Peskin 1978,第608頁.
  205. ^ 205.0 205.1 205.2 205.3 Schaffer 2006.
  206. ^ Healy 2008.
  207. ^ Charies & Hanks 2018.
  208. ^ Peskin 1978,第607頁.
  209. ^ Pappas & Joharifard,第613–618頁.
  210. ^ Millard 2011,第239頁.
  211. ^ Paulson 2006,第77–91頁.
  212. ^ Ackerman 2003,第444–446頁.
  213. ^ 213.0 213.1 213.2 Peskin 1978,第608–609頁.
  214. ^ Smithsonian 2006.
  215. ^ Radford & Radford 2002,第23頁.
  216. ^ Ackerman 2003,第441頁.
  217. ^ Bach 1992,第207頁.
  218. ^ Garfield Township Strategy.
  219. ^ 219.0 219.1 Memorial 1890,第46–49頁.
  220. ^ Memorial 1890,第51頁.
  221. ^ Memorial 1890,第34–35頁.
  222. ^ 222.0 222.1 Doenecke 1981,第100–102頁.
  223. ^ 223.0 223.1 Doenecke 1981,第102–103頁.
  224. ^ Peskin 1978,第610頁.
  225. ^ Architect of the Capitol Under the Direction of the Joint Committee on the Library 1965,第210頁.
  226. ^ Peskin 2000.
  227. ^ 227.0 227.1 Rutkow 2006,第136頁.
  228. ^ 228.0 228.1 Ackerman 2003,第399頁.
  229. ^ Doenecke 1981,第182頁.
  230. ^ Doenecke 1981,第183頁.
  231. ^ Caldwell 1965,第363頁.
  232. ^ Peskin 1978,第611頁.

參考文獻

擴展閱讀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