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議會政府所提出的正式請求。

臺灣立法委員林靜儀於2023年立法院院會質詢行政院院長陳建仁經濟部部長王美花
臺灣立法委員王定宇於2016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國防部部長高廣圻國家安全局副局長周美伍

質詢是一種制衡的方式;其中,每個議員都被賦予權利向政府首長要求其為所負責的政策提出解釋或辯護等。同時,政府首長只應被詢問關於其政策的部分,而非其意圖。一般來說,除非質詢內容涉及國務重大機密,或與政府政策無關,否則被質詢人有答覆之義務。政府官員在接受議會質詢前,亦常先進行「備詢」,也就是針對質詢而做好準備,以便順利回覆議會。

成功的質詢將達致正式且具法律效果的請求,該項請求將要求政府或其官員負起責任,或包含對政府所提出的建議。

參考資料

  • Siegbert Morscher: Die parlamentarische Interpellation. Habilitationsschrift, Innsbruck 1973. Duncker & Humblot Berlin, 1973.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