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馬奧運會競技體操項目之一,男女子體操都有這個項目。選手需要跳過一個障礙物(「馬」),跳的過程要有適當的動作。

器械要求

根據國際體操總會的規定,標準跳馬器械要求如下:

  • 高度:125厘米(女子)/135厘米(男子)
  • 長度:120厘米
  • 寬度:95厘米
  • 助跑長度25

計分和規則

和其它體操項目一樣,跳馬計分是根據國際體操總會體操計分規則。根據最新規則,兩組裁判對跳馬項目評分。

  • D分:根據體操計分規則,每一個跳馬動作都有一個起評分,簡稱D分。選手作同樣的動作起評分相同。
  • E分:E分又稱表現分,是評分的最重要部分。這組裁判以10分為基礎,從形體、技術、高度、幅度、完成和落地各方面扣分。裁判觀察運動員的各個位置的姿態,在空中時膝蓋和腿是否並緊,腿和背是否保持筆直,手臂是否緊貼身體,落地時雙腿是否同時接觸地面,是否前後分腿,小跳或大步等。另外,落地的區域有標記線,運動員如果沒有落在指定區域,也要扣分。

D分和E分加起來是運動員跳馬動作的總得分。

通常,運動員最後的成績來自以下幾種情況:1)只有一個跳馬動作,就直接用那個動作的得分;2)兩個跳馬動作得分的平均分;3)兩個跳馬動作得分的較高分。

計分從運動員接觸助跳板開始。如果運動員「停住」-如在助跑的過程中停止或在接觸助跳板之前停住-不會有任何扣分。運動員有30秒的時間回到跑道的盡頭重新開始第二次試跳。助跳板到跳馬台的距離由運動員的高度和力量決定,也和運動員要做的動作相關。同樣,助跑的距離也和運動員的個人喜好相關。有的運動員喜歡利用整條跑道的長度,有些則不是。裁判不對助跑過程計分。同樣,助跳板的設置也和計分沒有關聯。

教練必須提前將運動員要作的動作名稱告訴裁判。每一個動作都有一個規定的代碼,代碼在運動員開始比賽之前顯示在板上或電子屏上。以前,如果預先報的動作和運動員比賽的動作不一致會扣分,現在最新的體操計分規則已經取消了這個規定。

運動員比賽的時候允許使用護腕和穿體操鞋,也可以在手上和腿上抹鎂粉。

歷屆奧運會男子跳馬金牌獲得者

歷屆奧運會女子跳馬金牌獲得者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