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仲祿(1541年—1592年),字孟廉四川夔州府官籍湖廣都指揮使司瞿塘衛(治今奉節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邵仲祿
大明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籍貫湖廣都指揮使司瞿塘衛
出生二月初十日
逝世萬曆二十年
配偶娶吳氏
親屬曾祖邵武,祖父邵壁,父邵意,母韓氏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四川鄉試第五十五名舉人,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八十八名,三甲第二百六十三名進士[1]。曾任浙江江山縣知縣。任內清理白馬泉,撰《白馬官泉記》。累升吏部文選司郎中,萬曆十五年(1587年)十一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十七年三月升右通政,四月升左通政,五月升太僕寺卿,十八年二月升應天府府尹,十九年三月升南京操江都御史兼管巡江,九月改任巡撫江西右副都御史,未赴任,二十年四月卒於南京,贈兵部左侍郎[2]

家族

曾祖邵武,百戶;祖父邵壁;父邵意,母韓氏。具慶下。兄邵仲英、邵仲傑,弟邵仲爵、邵仲賢、邵仲明、邵仲禮。

參考資料

  1. ^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錄》:治《易經》,年二十八歲中式隆慶二年戊辰科第三甲第二百六十三名進士。二月初十日生,行一,曾祖邵武,百戶;祖邵壁;父邵意;母韓氏。具慶下。妻吳氏。兄仲英;仲傑,弟仲爵;仲賢;仲明;仲禮。由府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五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八十八名。
  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七》:萬曆二十年四月,南京右副都御史邵仲祿卒於官。禮部言其清介端方,自榷稅而掌銓,苞苴獨絕。歷京兆而開府,擘畫殊多,實以死勤事者,命與祭葬如例,贈兵部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