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複本位

金銀複本位制gold and silver bimetalism)本位制的一種,英、美、法等國曾在18~19世紀長期採用。在這種制度之下,黃金白銀同時作為本位幣的製作材料,金幣與銀幣都具有無限法償的能力,都可以自由鑄造流通輸出輸入。金幣和銀幣可以自由兌換。這一制度的出現彌補了黃金產量不能滿足市場需求的問題。由於市場上金價與銀價都在不斷波動,為了解決金幣與銀幣之間的兌換問題,狹義的金銀複本位制又可以分為兩種:「平行本位制」與「雙本位制」;另一種「跛行本位制」事實上不能算作純粹的金銀複本位制(下詳)。

金幣20法郎,銀幣5法郎,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時期。 重量6.41克、24.94克,金銀比例為1:15.5。

三種金銀複本位制

  • 平行本位制,如同平行二字在數學上的意義,金幣銀幣按自己的價值流通互不干擾,國家不規定兩種貨幣之間的比價。中國漢武帝時代,金質錢幣與銀錫合金鑄成的錢幣同時在市場上流通就可以視作是一種早期的平行本位制。近代,英國曾於1663年發行金幣時實行這種制度,當時英國的基尼金幣與先令銀幣同時在市場上流通。
  • 雙本位制,在平行本位制之下,一件商品同時擁有金幣價格和銀幣價格,而金幣價格與銀幣價格之間又會發生波動,這樣極其不利於社會發展的需要。在這種形勢之下,便誕生了雙本位制。雙本位制中,金幣與銀幣之間的比價由政府通過立法的形式確立。比如1717年英國立法規定1個基尼金幣等同於21個先令銀幣等值,即金銀間價格比為15.2∶1。1792年,美國頒佈鑄幣法案,採用雙本位制,一美元折合371.25格令(24.057克)純銀或24.75格令(1.6038克)純金。
  • 跛行本位制,隨着19世紀70年代世界銀價暴跌時的劣幣驅逐良幣現象(見下文)的出現,資本主義國家開始實行跛行本位制。在該制度下,雖然金幣與銀幣在法律上擁有同樣的地位,但是銀幣事實上被禁止自由鑄造。美國、法國比利時瑞士意大利等都曾實行過這一制度。可以說是金銀複本位制向金本位制的過渡。

優點與缺點

金銀複本位制的優點與缺點,可謂皆集中在「複」字之上。

  • 優點:
  1. 由於是複本位,貨幣材料來源既可以是白銀也可以是黃金,來源充足。
  2. 當需要進行大額交易是可以使用黃金,小額交易則使用白銀,靈活方便。
  3. 兩種幣材之間可以相互補充。
  4. 更加方便與其他貨幣之間匯率的穩定,既能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之間進行金幣貿易,又能同殖民地國家進行銀幣交易。
  • 缺點:最嚴重的缺點在於使用雙本位制時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

由於金幣和銀幣間的比率是由政府通過法律形式定下的,所以比較穩定。然而市場上的金銀之間的相對價格卻經常波動,例如當黃金實際價值增大時,人們就會將手中價值較大的金幣(「良幣」)融化成黃金,再將這些黃金換成銀幣(「劣幣」)來使用。舉例來說:假設法律規定金銀幣比價為1:10,而此時市場上同等質量的金銀價格之比為1:20。那麼1塊金幣融化成黃金後就能賣到20個銀幣——相當於原價的兩倍。經過這樣的一次交換,人們就能獲得比直接用金幣兌換銀幣更多的銀幣。有的時候,人們甚至會重復這樣的過程多次:還以上面的假設為例,如果再用這20個銀幣按法定比率換回兩個金幣,再重復一次上述過程便能得到40個銀幣。以上是黃金價值大的情況,反之,當白銀實際價值上漲時,也會發生相仿的情況。所以,當實行雙本位制時,市場上的良幣很快會被人們融化而退出流通,劣幣則會充斥着市場並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參考文獻

  • 張亦春 主編:《貨幣銀行學》. 廈門大學出版社,1995年7月. ISBN 7561510209.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