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獅漁事件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4年9月5日) |
閩獅漁事件是台灣海峽兩岸關係中的一個歷史事件,發生於1991年7月21日。此事件起因於兩岸漁民多次在海上發生衝突和糾紛,台灣方面認為中國大陸漁船越界捕魚,而大陸方面則認為台灣海峽兩岸漁民都在一個「傳統海區」作業。大陸記者及紅十字會人員首次正式獲准進入台灣採訪及探望被扣漁民。
經過
- 7月21日,福建省石獅市漁船閩獅漁2294號和2295號與台灣高雄市漁船三鑫財號在苗栗通霄外海20海里處發生絞網糾紛,中華民國軍方的海岸巡防司令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前身)台中海巡隊把該兩艘漁船押回台中港。[1]
- 8月12日,兩名大陸方面的記者新華社記者范麗青、中國新聞社記者郭偉鋒赴台採訪被扣押的漁民。這也是大陸記者自1949年以來第一次踏上台灣土地。
-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以「閩獅漁」號漁民涉嫌海上搶劫為由,以海盜罪起訴7名漁民,8月30日,台中地方法院判處5名「閩獅漁」漁民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 8月20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副秘書長曲折、政策理論研究室副主任莊仲希抵達台北探望被扣的石獅漁民,他們是海峽兩岸隔絕42年後大陸首次正式派遣進入台灣的人員。
- 8月23日,曲折、莊仲希同兩名大陸記者范麗青和郭偉鋒離台返回北京。
尾聲
經中國紅十字會等與海基會進行商談,台方同意先行釋放11名被扣押的漁民,8月24日海基會遣返廈門,被扣的漁船由海基會另雇他人同時駛回。另外7名漁民也於8月底返回了廈門。[2]
參考文獻
- ^ 方鵬程. 第四章 衝突:海陸兩會的理念之爭. 臺灣海基會的故事. 臺北市: 臺灣商務印書館. 2005: 第37頁 [2024-02-27]. ISBN 957-05-19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02) –透過Google圖書.
- ^ 余基瑞回忆“闽狮渔事件”渔民30天交接仅用3小时. [2011-05-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