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偓中國五代十國時期政權南漢官員,在南漢第三位皇帝南漢中宗劉晟年間為宰相

陳偓家世不詳。拜相前,他任戶部侍郎。乾和二年(944年),他被授知政事。三月,劉晟殺當時為主要宰相的弟弟中書令、都元帥越王劉弘昌,在朝臣中選擇新宰相,廷臣都推舉陳偓,遂被加同平章事為宰相。[1]作為宰相的陳偓沒有短處和長處,庸懦無能,極少有所建言,只是充宰相之位而已。[2][3]其離職或去世的時間都沒有記載。清朝康熙年間進士陳璸著《雷祖志》載後主劉鋹大寶十二年(969年)曾派同平章事陳偓單騎試驗雷神是否靈驗,似當時陳偓仍在相位。

註釋及參考文獻

  1.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八十四
  2. ^ 《十國春秋》卷六十四
  3. ^ 《南漢書》卷一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