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茹玄
陳茹玄(1894年—1955年12月12日)[1]字逸凡,廣東興寧龍田碧園村人。中華民國法學家、教育家、政治人物。[2][3][4]
生平
辛亥革命後,陳茹玄任上海光復軍書記官。[3]1912年秋,陳茹玄考取廣東省官費派赴美國留學,入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學習政法學,後來入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研究生院學習憲法及國際法,獲得法學碩士學位。曾在美國聯邦法院任職,主持出版美洲《少年中國》、《民氣周刊》。[2]
1921年春,陳茹玄歸國,出任上海總商會月報編輯,兼《政學叢刊》總編輯。[2]後來任北京大學教授、國立東南大學教授。[3]1924年,任國立東南大學代理校長,主編《東南叢衡》周刊。[2]1928年,任上海光華大學法學院院長。1930年,任國民政府首都建設委員會秘書長。[3]1933年1月12日,被任命為立法院立法委員。[4]
1941年秋,陳茹玄任滇緬鐵路會辦、滇緬鐵路局代局長。1943年春,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代理主任委員,領中將銜。[3]1948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員。[4]1949年夏,赴台灣。[3]
榮譽
參考文獻
- ^ 梅州網作生於1894年。《粵東近現代報人資料》作生於1895年。
- ^ 2.0 2.1 2.2 2.3 粵東近現代報人資料,汕頭大學圖書館,於2013-06-13查閱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3-08-23.
- ^ 3.0 3.1 3.2 3.3 3.4 3.5 3.6 陈茹玄,梅州网,于2013-06-13查阅. [2013-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10).
- ^ 4.0 4.1 4.2 刘国铭,《民国职官年表·人名录》校读,近代中国研究,2009年08月15日. [2013年6月1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6月18日).
- ^ 廣東省第二區選出之立法委員陳茹玄於民國44年12月12日病故,依法註銷名籍,(45)台統(一)字第1617號(45.01.06),總統府公報第668號
- ^ 國民政府令. 國民政府公報 (國民政府文官處). 1946-01-01,. 渝字第947號: 3頁 [2023-1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