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邊明王寺
馬邊明王寺位於四川省樂山市馬邊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明。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馬邊明王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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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樂山市馬邊縣 |
時代 | 明代 |
編號 | 211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馬邊明王寺位於四川省樂山市馬邊彝族自治縣建設鄉永樂村,坐西向東,始建於明成化初年,現僅存前殿、正殿、靈池、三清殿等。弘治年至正德年間修建三清殿、東嶽殿,並打造石神佛,改稱明王寺。嘉慶四十二年擴建天王殿、鐘鼓樓,清道光年間再建文昌殿、靈池及佛城堡,形成「城堡環寺建,寺在堡中藏」的建築格局。馬邊明王寺內的懸托石神佛在佛教寺廟中是極為少見的,特別是懸托石神佛中的彝人神像,更是全國罕見。據研究分析,明王寺懸托於梁架之上的神佛既有佛教的內涵,又有彝人自身的風格,具有「三教合一」的特殊性質,對研究「三教合一」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形成、發展歷史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1998年,馬邊明王寺被樂山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