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

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英語:Taipei Liaison Office in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亦稱駐南非代表處,是中華民國政府派駐南非共和國的代表機構。[5]

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
Taipei Liaison Office in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
代表處外觀
概要
類型駐外機構實質大使館
地點 南非比勒陀利亞
地址1147 Francis Baard Street Hatfield英語Hatfield, Pretoria[1]
座標25°44′47″S 28°14′13″E / 25.746366°S 28.236924°E / -25.746366; 28.236924
啟用1998年1月1日
機構資訊
轄區
所屬部門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外交部
代表廖文哲 大使[註 1][5]
網站
www.roc-taiwan.org/za/
地圖
地圖
2014年1月,駐南非代表徐佩勇(右)與訪客合影於代表處大門與館牌前。

代表處負責推動臺灣與南非之間的經貿、學術、新聞、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以及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英語Legalization (international law)領事相關業務,並提供僑民服務與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國大使館[6][7][8][5]

領事轄區為南非行政首都比勒陀利亞,以及自由邦省豪登省夸祖魯-納塔爾省林波波省姆普馬蘭加省西北省等6省,並兼轄安哥拉博茨瓦納布隆迪科摩羅厄立特里亞肯雅萊索托馬達加斯加馬拉維毛里裘斯盧旺達塞舌爾索馬里坦桑尼亞烏干達贊比亞津巴布韋等國家。[9]

歷史

1996年11月27日,受到南非共產黨等國內親中派壓力的南非政府表示將與中華民國斷交,且將於1998年1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對於南非斷交的決定,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章孝嚴於1996年12月3日前往南非進行嚴正交涉,但南非方面僅稱將與中華民國維持「外交關係以外之最高層級關係」(the highest possible level of representation short of full diplomatic recognition),並未提出具體辦法。中華民國政府於是採取3項因應措施:召回駐南非大使、中止兩國間大部分合作及援助計劃、兩國間的有效條約及協定,多數予以中止。此後,兩國又舉行第2、3次高層會談,以及外交部官員的12次工作階層會談,在談判過程中,兩國對於「外交關係以外之最高層級關係」的看法,在認知上有相當大差距。最後,為繼續維持兩國間的實質關係與共同利益,於1997年底就新關係達成協議,並自1998年1月1日起,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10]

1998年1月1日,中華民國在南非行政首都比勒陀利亞設立具大使館功能的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代表處所轄各組除經濟組因業務功能需要,辦公室設於第1大城約翰內斯堡外,其餘均在比勒陀利亞辦公。另於第1、第2、第3大城分別設立具領事館功能的駐約翰內斯堡臺北聯絡辦事處(2009年10月31日關閉)、駐開普敦臺北聯絡辦事處德班臺北聯絡辦事處(1998年7月6日關閉)。[6][11][5]

1998年1月1日,南非亦同時在首都臺北設立類似功能的南非聯絡辦事處(Liaison Office of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11][12]

南非政府要求代表處搬遷

2023年12月,南非國際關係與合作部(即外交部)以口頭方式要求駐南非代表處遷出首都普勒陀尼亞。2024年4月,正式致送節略要求駐處半年內遷至約翰內斯堡。10月7日,在駐南非代表處舉辦國慶酒會當日以電郵再次寄送節略,要求駐處在10月30日前完成搬遷,並威脅「倘若不從就關閉代表處」。外交部長林佳龍指示研議反制措施,包括要求南非駐臺辦事處遷出臺北、嚴審南非人士簽證申請等。並指派亞西及非洲司長賀忠義召見南非駐臺代表安德漢(Hugh Graham Anderson),表達政府抗議與不能接受的立場。[13][14]

2024年10月21日,外交部長林佳龍表示「沒有要搬」,雙方依照1997年簽署的協議在首都互設代表機構,這不能單方面毀約,外交部對此表示抗議,如果南非是法治國家,就應該與臺灣協商。外交部已召開應變小組會議,研議各項可能發展的因應方案。[14]22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回應「據理力爭不是一個場館、一個點的問題,是整個國家跟尊嚴,我們一定是大力維護我們的尊嚴,不過當然對方應該也是遭受到相當大來自對方(中國)的壓力。」[15]24日,美國國務院表示「我們鼓勵所有國家擴大與臺灣接觸」。臺灣與全球的夥伴關係,為這些國家的公民提供重大、永續的利益。[16]

2024年10月28日,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長賀忠義再次召見南非駐臺代表安德漢,表達政府立場與嚴正關切。29日,外交部表示南非政府「願改由依循雙方既有官方溝通管道,優先與我方就未來雙邊關係進行磋商。」外交部相信也呼籲南非政府「在雙方協商討論獲得共識前,不會對我駐處採取任何強制手段,或其他可能干擾駐處運作以及僑民服務功能的行動;至於南非政府對未來雙邊關係的相關想法,我政府也會持續在對等、尊嚴的原則下,了解南非方面的看法,並與其交換意見。」[17]

歷任代表

註釋

  1. ^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2][3]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4]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

  1.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23年1月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年11月2日). 
  2.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聞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9). 
  3.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09). 
  4.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09). 
  5. ^ 5.0 5.1 5.2 5.3 駐外館處.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3-08-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31). 
  6. ^ 6.0 6.1 代表處簡介.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23年1月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年11月2日). 
  7. ^ 領務組介紹.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23年1月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年11月2日). 
  8. ^ 僑務組簡介.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聯合網站. 2023年1月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年11月2日). 
  9. ^ 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年11月2日). 
  10. ^ 《中華民國86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11). 
  11. ^ 11.0 11.1 《中華民國103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2-2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7-02-25). 
  12. ^ 駐臺外國機構.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3-08-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31). 
  13. ^ 楊堯茹. 南非要求我代表處10月底前遷出首都 外交部不排除反制. 中央通訊社. 2024年10月17日. 
  14. ^ 14.0 14.1 黃靖媗. 林佳龍表態不遷駐南非代表處 外交部:對未來可能發展都有準備. 自由時報. 2024年10月22日. 
  15. ^ 鄭佑漢. 南非逼我外館遷出首都 卓榮泰:涉及國家尊嚴將據理力爭. 中央廣播電臺. 2024年10月22日. 
  16. ^ 鍾佑貞. 南非要求台遷駐處 美國務院:鼓勵各國擴大與台接觸. 中央通訊社. 2024年10月24日. 
  17. ^ 王照坤. 外交部:相信協商有共識前 南非不會對我駐處採取強制手段. 中央廣播電臺. 2024-10-29.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