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4年倫敦條約

1864年倫敦條約是關於英國愛奧尼亞群島合眾國割讓給希臘的條約,自1815年巴黎條約簽訂之後,英國在該群島上設立了非軍事的保護國

倫敦條約
1914年紀念愛奧尼亞群島與希臘合併50周年的明信片
類型多邊條約
簽署日1864年3月29日 (1864-03-29)
簽署地點倫敦
最初簽署者
批准者

愛奧尼亞群島合眾國包括伊庇魯斯伯羅奔尼撒沿海的七個島嶼,這些島嶼1797年之前被威尼斯控制,避免了被奧斯曼帝國統治。七個島嶼中,六個位於希臘大陸西海岸的愛奧尼亞海,這六個州分別是克基拉島(Kerkyra),伊薩基島(Ithaca),帕克西島(Paxò),凱法利尼亞島(Cephalonia),扎金索斯州(Zakynthos)和萊夫卡斯州(Santa Maura)。基西拉島也是聯邦的州,儘管它位於伯羅奔尼撒半島的東南方。

自從1832年希臘獨立以來,愛奧尼亞群島的人民一直對外國統治感到不滿。在1862年的一次內閣會議上,英國外交大臣帕默斯頓決定將這些島嶼割讓給希臘, 維多利亞女王也贊成這一政策。實際的理由是,維持該地區的所有權成本過於昂貴,同時這些島嶼沒有太大的戰略意義,割讓這些地區後英國仍可以通過馬耳他島保持在地中海地區的戰略存在。

割讓這些島嶼的決定還受到了丹麥王子喬治被選舉為希臘國王的影響,在1862年11月的全民公決中,希臘人選舉維多利亞女王的次子阿爾弗雷德親王為國王,部分原因是希望獲得愛奧尼亞群島。但是根據1832年的倫敦條約規定英、俄、法三國不能以自己的王族作為希臘國王,於是英國轉而提出由丹麥的威廉王子作為希臘國王,並在1863年的議會中一致通過,宣佈為希臘國王喬治

經過與希臘的長期談判,1864年3月29日,希臘代表Charilaos Trikoupis簽署了《倫敦條約》。1864年5月2日,英國人撤離了愛奧尼亞群島,群島成為希臘王國的三個省,同時英國保留了使用科孚島港口的權利。

這可以看作是英國自願非殖民化的第一個例子。

參考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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