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北京密雲燈會踩踏事故
踩踏事故
2004年北京密雲燈會踩踏事故是於2004年2月5日,在北京市密雲縣密虹公園內發生的一起因人群擁擠等因素導致的踩踏事故,共造成37人死,15人受傷[1]。
日期 | 2004年2月5日 |
---|---|
地點 | 中國北京市密雲縣密虹公園 |
起因 | 人群擁擠 |
死亡 | 37 |
受傷 | 15 |
過程
當天是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密虹公園舉辦迎春燈展活動,19點多,一遊人在觀燈時,在公園內彩虹橋(亦稱 雲虹橋,在密雲縣城區西南側,橫跨白河,呈東北-西南走向)上跌倒,身後遊人擁擠,造成踩踏[2]。死者多為女性和小孩[3]。
處理
胡錦濤,溫家寶,羅干,周永康等中央領導作出批示。北京市領導劉淇、王岐山等趕到現場處置[4]。12名責任人給予行政撤職、行政記過、黨內警告等處罰,直接責任人孫勇、陳百年移交司法機關。彩虹橋被禁止通行,密雲縣縣長張文引咎辭職[5]。
2004年9月4日下午,彩虹橋重新對遊人開放。
參見
- 2004年麥加踩踏事故:本事故發生前4天的一起踩踏事故
參考文獻
- ^ 外滩遇难台女遗体已被领回当地家属要求同等待遇不果. [2015-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5).
- ^ 近年国内重大踩踏. [2015-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5).
- ^ 密云彩虹桥事故:武警背出的死者多为女性和小孩. [2015-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5).
- ^ 北京密云灯会踩踏事故37人死亡胡锦涛做出批示. [2015-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5).
- ^ 踩踏惨祸责任 学者看法不一. [2015-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