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國家文物局
由Gakmo在話題建議改名:「國家文物局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局」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0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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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國家文物局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局」
「國家文物局 (中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局」:國家文物局名稱太寬泛,該單位的正式名稱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局。官方網站 http://www.sach.gov.cn/ --[重慶大俠 | http://www.bootingman.org] 2014年4月21日 (一) 05:22 (UTC)
- (+)支持:正式名稱。--Iokseng(留言) 2014年4月22日 (二) 14:30 (UTC)
- (+)支持:官方正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4月27日 (日) 11:08 (UTC)
提請正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局」→「國家文物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或移回國家文物局(作主條目消除歧義)
怎麼可以根據官網標題就確定官方標準機構名?作為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的常例,「國家文物局」全名不冠國號,見印章:[1] [2]
或者請到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該國家局機關門口看其牌子,絕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局」或「中國文物局」或「中國國家文物局」,而只能是「國家文物局」。政府機構名稱如何使用國號是官方決定的,我們不能任意生造。
請移回國家文物局或國家文物局 (中國)或移至國家文物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謝謝! ——60.240.3.78(留言) 2014年6月2日 (一) 15:57 (UTC)
(-)反對:我認為條目命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局」是適宜的。即使此單位名稱中不包含國名,如當前條目名稱稱呼也是沒有錯的,只不過是非正式名稱而已。就維基百科來講,若稱作「國家文物局」是不合適的,範圍過廣。若如上述提議採用消歧義的格式,也沒有什麼必要。若有他國的此機構條目,亦可命名為「某國國家文物局」。太虛乎(留言) 2014年6月11日 (三) 05:15 (UTC)
- (:)回應:如果不採用消歧義形式,而讓機構條目名稱由編者隨意決定,除了降低中文維基百科的準確度、專業性,還有一個直接的後果是:例如國務院各機構若不「名從主人」(請維持現狀,除了這個條目,其餘國務院機構一般「名從主人」),則命名法莫衷一是,會有不必要的移動/重命名輪迴拉鋸,徒增混亂,並無益處。竊以為國家文物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文物局合適,正如上海市 (中華民國)vs中華民國上海市。——60.240.3.78(留言) 2014年6月18日 (三) 03:11 (UTC)
- 未完成,與其他機構名稱相符,見Template:國務院--Gakmo(留言) 2014年7月13日 (日) 07:13 (UTC)
- 提請重新考慮:其實,{{國務院}}和國務院系統條目整理都是在下多年前做的,命名原則是「名從主人」,嚴格根據法定名稱,杜絕沒有標準的主觀重命名。現在這個冠名違背了中共和本站現存國家局命名標準,造成不必要和不專業的突兀。
您留意到了,國務院組成部門除了中國人民銀行外各部委確實都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國家文物局」、國家郵政局等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除了個別國際標識需要特例如中國民用航空局外都只以「國家」二字冠名。
所以,建議移動本條目到國家文物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移回標準全名國家文物局並作主條目消歧義處理。
請參考:Talk:國家航天局
多謝! 60.240.3.78(留言) 2014年7月24日 (四) 11:52 (UTC)
- 提請重新考慮:其實,{{國務院}}和國務院系統條目整理都是在下多年前做的,命名原則是「名從主人」,嚴格根據法定名稱,杜絕沒有標準的主觀重命名。現在這個冠名違背了中共和本站現存國家局命名標準,造成不必要和不專業的突兀。
- 未完成,與其他機構名稱相符,見Template:國務院--Gakmo(留言) 2014年7月13日 (日) 07:13 (UTC)
完成,採用主條目消歧義。--Gakmo(留言) 2014年9月21日 (日) 02:1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