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選舉保證金

由高柏瑋在話題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上作出的最新留言:5 年前

選票數未達標,沒收「保證金

傳說,「香港區議會選舉」及「香港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若果得票未達到某個數量,其參選保證金將會沒收。

其實幾乎所有國家的選舉都設有類似的保證金規則,而且保證金的高低,通常會隨着候選職位的高低而有所不同。之所以會有這種保證金制度,是為了避免太多根本不是認真想要競選的人報名參選,造成選務上的困擾甚至達到干擾選情的目的(曾經看過不知是哪個國家的選舉,因為未實施保證金制度也沒有對候選人的標準作篩選,結果一份選票厚達十數頁,不只選民看到眼花,真正認真要競選的人也被埋在一堆亂七八糟的鬧場者之中,反而模糊選舉焦點)。ㄧ般來說,保證金都會在選舉之後,退還給那些實際得票比例超過預設下限的候選人,而大部分的標準也都不會設得很離譜(例如上面提到的3%,老實說假如ㄧ個參選人在選舉中拿不到3%的票,根本打從一開始就不該競選吧?)所以是個還算有道理的規則。—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11月29日 (四) 04:2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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