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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的性別不平等是一個重要問題,特別是在傳統的朝鮮社會中,家庭是女性最主要的生活,社交等場所。

然而,隨着全球對女性問題的關注和認識不斷提高,對女性及其關切的各種信息的需求也在增加。[1]

背景

主條目:朝鮮女性

在傳統的朝鮮社會中,女性的角色僅限於家庭。從小時候開始,朝鮮女性就被教導順從忍耐,這是為了她們未來作為妻子和母親的角色做好準備。一般來說,朝鮮的女性不能像男性一樣參與社會活動,她們的角色僅限於家庭事務[2]

傳統觀念

首先在東亞文化中遵從的儒家思想中就隱含着對女性的偏見,這間接導致了朝鮮的性別不平等問題。從表面上看,儒家最經典的《論語》中「他」的使用頻率遠遠高於「她」,這揭示了關於性別的不均衡用詞。從根本上講,儒家思想強調的是孝道自然秩序的觀念。孝道指的是「對父母和年長家庭成員的:順從、奉獻以及關心的態度,是個人道德行為和社會和諧的基礎」。在朝鮮,家庭觀也深受儒家思想的影響。朝鮮對家庭的重視度很高。[3]朝鮮人的婚姻家庭仍然遵守儒家「仁義禮智信忠孝悌」的訓誡。舉例來說,朝鮮人認為每個人生活在世界上,都應該承擔婚姻和家庭的責任。家庭成員之間需要相親相愛,做到永遠不背叛。朝鮮的家庭電視劇就是朝鮮人日常生活的真實寫照。通過這些家庭劇,可以看到朝鮮人重視家庭,每個人都為自己的家庭而奮鬥的例子。電視劇里往往會描述:如果有第三者破壞了別人的婚姻家庭,她/他一定得不到幸福,並且最終會得到報應。儒家的婚姻家庭倫理一方面發揮着積極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存在局限性。它主要表現在維護「男尊女卑」的思想,他們推崇了婚姻中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以「三從四德」來約束女性的思想和行為。[4]

在儒家看來,社會關係往往是地位高的人和地位低的人之間的不平等交換。在理想的儒家家庭中,女性應該把服從這個理念放在其他所有美德之上,從在女孩時聽從父親的命令,到妻子時聽從丈夫的命令。這種結構反映了個體之間不平等互動的更大社會動態。[5]

夫妻關係的主導價值基於互惠原則。其基本精神不是支配,而是分工。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儒家家庭倫理中存在着一種責任價值觀。如果涉及到孩子,母親的角色應該優先於妻子的角色。通俗來講就是遇到事情先照顧孩子。[6]

其次,男人和女人應該扮演不同的社會角色,男人應該外出工作養家餬口,女人則留在家裏照顧家庭。此外,有德行的女人應該堅持「三從」:出嫁從父,出嫁從夫,守寡從子。儒家認為是禁忌,是被禁止討論的。它主張的是:性由正式的安排(婚姻)來規範,並以生兒育女為最終目的,因此婚外性行為是不能被容忍的。女性尤其應該遵守貞操的美德,這意味着婚前要保持貞操,以及對丈夫忠誠,無論丈夫健在還是已故。在性活動中,女性也應該保持順從,並且性侵犯程度低於男性。[7][8]

朝鮮的性別立法

1945 年 8 月,蘇俄軍隊佔領朝鮮半島三八線以北地區後,朝鮮頒佈了一系列革命法令。其中最重要的法令,至今仍是朝鮮社會主義政體的基礎,是 1946 年 7 月 30 日頒佈的《朝鮮男女平等權利法令》。[9]

《勞動法》和《性別平等權法》確立了朝鮮社會界定女性作為勞動者和母親角色的基本框架。1946 年 6 月 24 日頒佈的《勞動法》除了規定了八小時工作制帶薪休假同工同酬、改善包括健康保險在內的工作條件等基本規定外,還對保護兒童和母親做出了特別規定。[10]

朝鮮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締約國,該公約第 11 條規定,「締約各國應當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就業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以保證婦女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享有同等權利。」[11][12][13]

1948年頒佈的《大韓民國憲法》把民主和性別平等列為了重要的法律原則。[14]同時,朝鮮方面在其社會主義憲法中提到了性別平等,但該國女性面臨的事實上的社會和法律狀況遠低於她們據稱享有的法定地位。[15]

現代朝鮮的性別與社會結構

二十世紀

1990 年代破壞朝鮮社會穩定的經濟危機,極大影響了女性的生活。她們此前被限制在國家指定的工作崗位,婚後主要待在家裏,通過婦聯動員起來。如今,這些女性站在江馬黨的經濟最前線,竭盡全力養家餬口,體制及其控制被推入江馬黨。從 1980 年代開始,作為「家庭工作團」的一員,在家工作的經歷也讓她們得以迅速進入江馬黨。[16]

二十一世紀

朝鮮勞動黨中央委員會政治局國防委員會中,沒有女性成員,而這兩個機構決定着朝鮮的政策。

根據朝鮮 2016 年向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女性在政府部門的司長中僅占 10%,在法官和律師中僅占 11.9%,在外交官中僅占 4.9%,在外交部官員中僅占 16.5%。[17]

近年來,朝鮮女性的角色發生了顯著變化。傳統上,朝鮮女性被視為母親,而現在許多朝鮮女性已成為養家餬口的主要支柱。大量女性加入了黑市,導致她們在新城市、新地區甚至跨國界尋求經濟機會,流動性激增。這種新獲得的流動性和經濟獨立性重塑了當代朝鮮家庭的動態。有人認為,父權制下女性作為母親的傳統理想已經讓位於朝鮮社會中一種新的、經濟上賦權的女性模式。[18]

朝鮮脫北者性別失衡

更多信息:朝鮮脫北者

在過去 15 年中,女性脫北者的數量明顯多於男性。

參見


引用

  1. ^ 韩国妇女发展和妇女信息 - 第 64 届国际图联大会 - 会议日程和论文集. Women's Development and Information on Women in Korea - 64th IFLA General Conference - Conference Programme and Proceedings –透過archive.ifla.org (英語). 
  2. ^ 当代朝鲜女性的角色 [Asia Society]. [2023-12-17] –透過Asia Society (英語). 
  3. ^ Tu, Weiming. 专题:基督教与儒家思想中的创造力. Dao. 2007-06-19, 6 (2): 115–124. ISSN 1540-3009. S2CID 142626826. doi:10.1007/s11712-007-9006-0. 
  4. ^ Liu, Zi xuan. 儒家思想对东亚国家的影响 (PDF). [2023-12-18] –透過scholar.google.co.kr (英語). 
  5. ^ 性别与性行为. [2023-12-19] –透過www.patheos.com (英語). 
  6. ^ Park, Mijung; Chesla, Catherine. 重新审视儒家思想作为亚洲家庭研究的概念框架. Journal of Family Nursing. 2007-08-03, 13 (3): 293–311. ISSN 1074-8407. PMID 17641110. S2CID 45956441. doi:10.1177/1074840707304400. 
  7. ^ Kaljee, Linda M.; Green, Mackenzie; Riel, Rosemary; Lerdboon, Porntip; Tho, Le Huu; Thoa, Le Thi Kim; Minh, Truong Tan. 越南青少年的性耻辱、性行为和禁欲:对艾滋病毒、性传播感染和意外怀孕的风险和保护行为的影响. Journal of the Association of Nurses in AIDS Care. Special Issue: Cultural Dynamics in HIV Prevention Among Young People. 2007-03-01, 18 (2): 48–59. ISSN 1055-3290. PMC 2063998 . PMID 17403496. doi:10.1016/j.jana.2007.01.003. 
  8. ^ Go, Vivian Fei-ling; Quan, Vu Minh; Chung, A; Zenilman, Jonathan; Hanh, Vu Thi Minh; Celentano, David. 性别差距、性别陷阱:越南女性的性别认同和性传播疾病的脆弱性. Social Science & Medicine. 2002-08-01, 55 (3): 467–481. ISSN 0277-9536. PMID 12144153. doi:10.1016/S0277-9536(01)00181-2. 
  9. ^ Kim, Chin. 朝鲜婚姻和离婚法. The International Lawyer: 906. 
  10. ^ Kim, Suzy. 革命母亲:1945 年至 1950 年朝鲜革命中的女性.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742–767. ISSN 1475-2999. doi:10.1017/S0010417510000459. 
  11. ^ Bell, Mark. 第 20 条 RESC 在就业和职业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和平等待遇的权利,不得因性别而受到歧视. nternIational and European Labour Law (Nomos Verlagsgesellschaft mbH & Co. KG). 2018: 316–319. ISBN 978-3-8452-6619-0. doi:10.5771/9783845266190-332 (英語). 
  12. ^ 朝鲜:开城工业园区工人权利 –透過www.hrw.org (英語). 
  13. ^ Yang, Jina. 朝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权益的国际国内法律文书差异及脱北者反映的现实. Cornell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2018-01-01, 51 (1): 219–243. ISSN 0010-8812. 
  14. ^ Schneider, Elizabeth M. 权利与政治的辩证法:来自妇女运动的视角 [1986]: 318–332. ISBN 978-0-429-50048-0. doi:10.4324/9780429500480-18. 
  15. ^ Kim, Sea Young; Easley, Leif-Eric. 被忽视的朝鲜危机:妇女权利. Ethics & International Affairs. 2021-05-07, 35 (1): 19–29. ISSN 0892-6794. doi:10.1017/S0892679421000010 (英語). 
  16. ^ Editorial Team, FES Asia. 朝鲜女性的生存斗争 en:North Korean Women's Struggle for Survival. 2023-02-03 (英語). 
  17. ^ 朝鲜的人权 人权观察 en:Human Rights in North Korea | Human Rights Watch. 2018-06-05 (英語). 
  18. ^ Sung, Kieun; Cho, Sunwoong. 为何朝鲜女性比朝鲜男性更容易叛逃?. Asian Women: 97–118. ISSN 1225-925X. doi:10.14431/aw.2018.09.34.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