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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T 2017年1月18日 (三) 10:12 (UTC)回覆

馬六甲州125號公路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馬六甲州125號公路」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B dash留言2019年2月9日 (六) 02:42 (UTC)回覆

封禁申訴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您好,我在2022年3月18日晚上10時49分(UTC+8)收到被封禁的通知(日誌ID為#11342428)指本人由於涉及AbdulMuaiz傀儡案件而被封禁,之後有一位巡查員只因為本人創立賬號的時間點把本人標記為操控者。本人在此聲明本人並沒有操控傀儡賬號的意圖,而且是子虛烏有的指控,這個指控將會毀了本人這5年在中文維基百科的努力。

本人在維基百科裏是為了協助中文維基百科建立更完善的內容而加入維基百科,有些在中文維基百科沒有的條目是在我的協助之下創立(例如魏喜森、拿督林萬鋒AMJ大道),而且是我一個人在擴充這些條目。 在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AbdulMuaiz中,本人和本人的賬號(WeiXiang0209、WeiXiang0930和KLIAKULWMKK)被誤判為AbdulMuaiz的傀儡。 WeiXiang0209、WeiXiang0930和KLIAKULWMKK嚴格意義來說不是本人的傀儡,而是為了在編輯的類別上有一個區別上而建立的(可以查閱Wikipedia:傀儡#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的分身賬號部分)。 我不僅不認識AbdulMuaiz和DiaoDaYangNu這些維基用戶,也不是他的傀儡,更不知道他們加入的意圖。因為本人是在2017年加入維基百科,而且擁有5年的編輯經驗,而且在很多專題(主要在公路專題)上做了很多努力。 AbdulMuaiz的所建立的內容與本人的表達方式完全不同,在馬來西亞政治條目里本人擴充的內容是根據事實且來源是從知名新聞媒體獲得的,而且本人還在中文維基百科裏的一些條目完善內容,有些在中文維基百科裏散亂的內容也是本人親自整理的,並且是沒有用任何工具的情況下完成的;然而AbdulMuaiz和DiaoDaYangNu這兩個用戶在條目裏面所編輯的內容是完全不像維基化的(例如Otai),而且還加入不可靠來源(例如Facebook和不知名的部落格SuaraKitaHebat),甚至他們倆做過的一些頁面被速刪和提刪。 希望管理員可以重新審核這個案件和封禁。

本人也在此承諾不會成為任何人的傀儡和涉及傀儡,並持續改善中文維基百科。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久未回應,且於其他維基媒體站點活躍多日,暫視為拒絕回應此處提問。如有需要可重開申訴。
  處理人:Tiger留言2022年3月29日 (二) 13:40 (UTC)回覆

--Chong Wei Xiang 2022年3月19日 (六) 04:29 (UTC)

@TigerzengMilkyDeferLuciferianThomas。—AT 2022年3月19日 (六) 10:58 (UTC)回覆
從編輯行為來說,我大致認同申訴中的論述。然而有一些問題:
  1. 用戶查核的「已確認」表示從技術角度而言這些賬號之間的關聯非常強,以致於沒有什麼其他的可能性使得「賬號背後並非同一人」可以成立。這一點至少可以與「編輯傾向不同」抗衡甚至比它更強。過往也多次出現記錄良好的用戶利用多重賬號進行完全不相關的破壞行為,因此憑「編輯傾向不同」不能直接推翻用戶查核。
  2. 按照WP:傀儡的規定,如果您要使用多重賬號,則應公開賬號之間的關聯。如因私隱等因素不便公開,也應通過一些方式告知至少一名管理員(WP:SOCK#NOTIFY)。您的三個賬號中,用戶頁歷史中均無公開賬號關係的記錄,且 WeiXiang0930 和 WeiXiang0209 都有建立用戶頁,WeiXiang0209 的用戶頁中描述的一些個人信息甚至與主賬號的描述不符。另外,我也沒有在解封郵件列表中搜索到您先前的聲明郵件,幾個賬號之間偶爾也有編輯同一個條目(例如 Special:Diff/45152402Special:Diff/45225288)。雖然我們並不要求用戶必須在用戶頁上作完全真實的陳述,但這種行為說是意圖令他人相信這些賬號屬於不同人並不過分。如果您是在了解傀儡方針的基礎上建立了這些賬號,那麼理應知道建立賬號後應公開關係,或將關係告知管理員。如果您先前曾告知過某位管理員,可以請他在此處說明。
以下是我關於用戶查核方面的建議(主要是和傀儡調查助理討論):
  1. 重新評估 ChongWeiXiang、WeiXiang0209、WeiXiang0930和KLIAKULWMKK 四個賬號和 AbdulMuaiz、DiaoDaYangNu 的編輯行為,判斷能否推翻用戶查核。
  2. 向監管員諮詢此次結論的證據強度,是否真如我上面的理解那樣強力。
以上是兩個可能的方向,另可考慮重開傀儡調查以便討論。(@LuciferianThomas通知參與此次調查的助理)--Tiger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13:31 (UTC)回覆
個人對於此申訴的理解大致與老虎君一致。監管員給的查核結果不是很可能,而是直接了當的已確認,相信其他參與過傀儡調查相關工作的維基人都知道能直接確認基本上技術信息是基本達到完全相符的情況,不同裝置的情況監管員也會明確說明以供本地處理時參考。當然,完全相符的技術證據也可以是如同某前管理員一樣聲稱同一空間的其他人使用同一裝置來進行擾亂行為,這個我們就沒可能知道,經過過去事件的教訓也大概率不太可能接受這個解釋。我能說的大概是這樣了,就讓管理員判斷吧,只要不是什麼奇怪操作我沒太大意見。--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19日 (六) 14:34 (UTC)回覆
本人對此的兩點:
  1. Makecat
  2. X43--1233 T / C 2022年3月21日 (一) 03:42 (UTC)回覆
@Tigerzeng 針對賬號隸屬一事我沒有通知過任何一位管理員關於我的賬號。--Chong Wei Xiang 2022年4月12日 (二) 12:33 (UTC)回覆
抱歉,方才沒有看到這裏的說明。那麼即便是ChongWeiXiang與WeiXiang0209、WeiXiang0930和KLIAKULWMKK也屬於不當使用多重賬戶。--Tiger留言2022年4月12日 (二) 14:06 (UTC)回覆
那麼請問現在我還能通過電郵發表聲明,告知我的賬號ChongWeiXiang與WeiXiang0209、WeiXiang0930和KLIA KUL WMKK的用途嗎?
還有以後這些賬號要如何在不被視為不當使用的情況下使用維基百科?--ChongWeiXiang留言 貢獻2022年4月12日 (二) 15:46 (UTC)回覆
您好,我註冊的這些賬戶已經有明確的分開不同賬戶編輯不同類別的條目,再說我也不是時常在維基百科活躍的用戶。
麻煩管理員回應下,我的提問已經接近三個月仍然沒有回應。謝謝。--ChongWeiXiang留言 貢獻2022年7月3日 (日) 14:18 (UTC)回覆

二次申訴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就如第一次封禁申訴所提到的,本人並不是AbdulMuaiz的傀儡,也不是操縱者,更不認識AbdulMuaiz和DiaoDaYangNu。這個案件的一個疑點是本人的另外一個賬號KLIA KUL WMKK的最後一次編輯是在2017年9月25日編輯納吉·阿都拉薩,而且我也不常用這個賬號。AbdulMuaiz和DiaoDaYangNu是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編輯我編輯過的政治條目(例如:張發虎和我創建的2022年柔佛州選舉),而且我在審核他們的編輯的時候也是很難發現到他們在馬來西亞政治條目的惡作劇和進行維護清理。
我在創建ChongWeiXiang之前已經有了WeiXiang0209和WeiXiang0930這兩個賬號,只是用來修正內容。在我創建了ChongWeiXiang之後,我就開始用這個賬號編輯條目,很少使用WeiXiang0209和WeiXiang0930,偶爾會在登錄的情況下編輯一些條目,多數時間都是用ChongWeiXiang編輯條目和創建條目。
我也有在其他維基媒體站點(主要在馬來語維基百科和英語維基百科)編輯條目。在中文維基百科被封禁後,當我在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發現需要擴充的條目時,我可以從這裏轉譯並擴充內容;但在中文維基百科發現需要擴充內容時,我的賬號卻不能進行編輯,並且還要通過我的新賬號進行編輯條目,否則一些條目的內容會因為太久沒有更新而過時。這對我而言非常不方便。
希望管理員可以解封我的賬號(即ChongWeiXiang、WeiXiang0209、WeiXiang0930和KLIA KUL WMKK),讓我可以繼續為中文維基百科效勞,謝謝。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未有回應。
  處理人:AT 2022年4月20日 (三) 13:52 (UTC)回覆
@TigerzengMilkyDeferLuciferianThomas。—AT 2022年4月8日 (五) 16:14 (UTC)回覆
麻煩回應上方我提出的問題,尤其是第二點。--Tiger留言2022年4月9日 (六) 14:50 (UTC)回覆
(?)疑問:閣下的申訴提到「但在中文維基百科發現需要擴充內容時,我的賬號卻不能進行編輯,並且還要通過我的新賬號進行編輯條目」,請問閣下使用了哪個新賬號編輯中文維基百科?—— 留言2022年4月11日 (一) 22:30 (UTC)回覆
您好,我提到的新賬號是ToriPangi,編輯的條目多數是我編輯過的。--Chong Wei Xiang 2022年4月12日 (二) 12:30 (UTC)回覆
很抱歉,依據方針,禁止在封禁期間利用任何方式繞過封禁。因此該新賬號已被封禁。請及時回應上方提出的問題,並且不要嘗試進行編輯。--Tiger留言2022年4月12日 (二) 13:50 (UTC)回覆

申訴和提問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能不能重新評估 ChongWeiXiang、WeiXiang0209、WeiXiang0930和KLIAKULWMKK 四個賬號和 AbdulMuaiz、DiaoDaYangNu 的編輯行為?因為我的ChongWeiXiang、WeiXiang0209、WeiXiang0930和KLIAKULWMKK四個賬號不曾破壞過任何一個頁面,也不會用粗話或者模擬兩可和侮辱他人的字眼描述政治人物的條目(拉菲克)或者移動政治人物的條目發泄對他人不滿。如果因為編輯同樣條目(柔佛州選)的次數頻繁,那麼很多人也可以被標籤為某一個人的傀儡,因為我編輯那個條目的時間點剛好是在柔佛州選之後的一個星期內,要記錄選舉成績,又要記錄選舉的資訊。如果任何一位管理員有時間的話,能不能逐一檢查所有賬號的編輯記錄。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未見充足理由足以推翻核查結果。
  處理人:--Kuailong 2022年7月10日 (日) 01:46 (UTC)回覆

--ChongWeiXiang留言 貢獻2022年7月5日 (二) 06:06 (UTC)回覆

同上,用戶查核  已確認無可辯駁,完全跟編輯哪個條目沒有關係。--西 2022年7月6日 (三) 02:05 (UTC)回覆
但是你們已經封錯人了。之前建立維基百科的時候是以為維基百科的賬號規則和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差不多,沒有賬號限制。如果是沒有去了解清楚維基百科賬號規則,OK我接受。但是在查核的時候為什麼沒有人通知我的,還突然封禁我的ChongWeiXiang、WeiXiang0209、WeiXiang0930和KLIAKULWMKK這四個賬號。如果說是因為我的四個賬號有惡作劇,我完全無法接受這個措辭,因為明明搞惡作劇的是AbdulMuaiz和DiaoDaYangNu這兩個人,但被中文維基百科封禁的卻是我的4個賬號ChongWeiXiang、WeiXiang0209、WeiXiang0930和KLIAKULWMKK,明確跟他們沒有什麼關係。我已經在最新電郵已經明確指出那裏一個才是我的賬號。
我也不會創建新賬號,因為如果被抓到,就會說我通過任何方式繞過封禁什麼的。--ChongWeiXiang留言 貢獻2022年7月6日 (三) 03:45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撤回不當言論,已由ChongWeiXiang留言 貢獻)於2022年7月8日 (五) 07:16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LuciferianThomas 路西法人,我理解你每個月也得查至少一宗類似案件,如果不方便查,那麼可以找其他管理員重新調查。謝謝--ChongWeiXiang留言 貢獻2022年7月7日 (四) 05:04 (UTC)回覆
1.傀儡除了通過編輯,也是通過IP認定,可能是都出現在同一個IP段。
2.另外兩個帳號不說,你擁有四個帳號本身就違反方針,如果你承諾將來只用一個帳號,那還有解封的可能。
愛山愛海 2022年7月7日 (四) 13:36 (UTC)回覆
您好,本人承諾在將來的編輯中只用ChongWeiXiang一個賬號。--ChongWeiXiang留言 貢獻2022年7月7日 (四) 14:15 (UTC)回覆
如果這個賬號可以再次使用,能不能把其他三個賬號(WeiXiang0209、WeiXiang0930和KLIAKULWMKK)的用戶貢獻遷移至ChongWeiXiang的用戶貢獻?謝謝--ChongWeiXiang留言 貢獻2022年7月11日 (一) 09:50 (UTC)回覆
用戶查核本來就不是我去查的,現在中維本地沒有半個人可以做到這件事。再重申一次,用戶查核與實際編輯活動無關,而是根據閣下的IP位置和裝置等技術資訊來判斷的,已確認的結果不由得反駁。--西 2022年7月8日 (五) 00:32 (UTC)回覆

解封請求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本人在此承認因為同時持有包括這個賬號在內的4個賬號觸犯了方針。在此本人承諾在將來的編輯中只使用ChongWeiXiang這個賬號進行編輯。--ChongWeiXiang留言 貢獻2022年7月28日 (四) 13:57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基於申訴人表示不會再犯,與Tigerzeng溝通後,基於善意推定原則解除封禁(僅主賬號,已查明的多重賬號依照相關方針不解除封禁)。希望申訴人今後能夠在遵守方針指引的前提下作出貢獻。
  處理人: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2年8月2日 (二) 13:16 (UTC)回覆
@Tigerzeng申訴人表示願意不再犯,希望能聽到您的意見。--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2年8月2日 (二) 12:10 (UTC)回覆
@Kuon.Haku上面提到查核結果認為當事賬號與AbdulMuaiz、DiaoDaYangNu是同一人,但行為方面相差比較大。這裏的矛盾是之前的申訴一直沒解決的問題。我傾向於接受查核結果。至於ChongWeiXiang、WeiXiang0209、WeiXiang0930和KLIAKULWMKK四個賬號,目前我可以相信以後不會再有類似的問題。--Tiger留言2022年8月2日 (二) 12:58 (UTC)回覆
既然您這麼說,加之申訴人也表示不願意再犯,那麼這次就基於善意推定原則解除封禁。希望申訴人今後能夠在遵守方針指引的基礎上編輯吧。--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2年8月2日 (二) 13:14 (UTC)回覆

恭喜您完成第二十次動員令!

 
第二十次動員令

The 20th Domestic Campaign of the Chinese Wikipedia

致ChongWeiXiang閣下:

再次感謝您報名參與第二十次動員令!根據您的貢獻,您已經成功達到了完成本次動員令的最低要求,因此您已成功完成本次動員令!恭喜!

根據動員令報名時您所申報的完成動員令次數,請在您的用戶頁修改以下模板的數字部份: {{User 動員令|n}},當中n代表您獲得此頭銜的次數。

最後,請允許我們對本次動員令頒獎的遲緩表示誠摯的歉意,並再次感謝您報名參與本次動員令,感謝您對主持人團隊的支持,感謝您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貢獻,希望下一次動員令您能繼續參與。如有任何意見或問題,請至動員令的討論頁提出。

默馬里事件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默馬里事件」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25日 (二) 15:38 (UTC)回覆

默馬里慘案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默馬里慘案內容不當,符合快速刪除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查看已刪除頁面的頁面內容,您可訪問已刪除內容查詢。如果您認為刪除不當,請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 471574 2023年8月7日 (一) 07:28 (UTC)回覆

Operasi Angkara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Operasi Angkara內容不當,符合快速刪除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查看已刪除頁面的頁面內容,您可訪問已刪除內容查詢。如果您認為刪除不當,請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 455391 2023年8月7日 (一) 07:28 (UTC)回覆

Operasi Hapus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Operasi Hapus內容不當,符合快速刪除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查看已刪除頁面的頁面內容,您可訪問已刪除內容查詢。如果您認為刪除不當,請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 450570 2023年8月7日 (一) 07:29 (UTC)回覆

默馬里事件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默馬里事件內容不當,符合快速刪除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查看已刪除頁面的頁面內容,您可訪問已刪除內容查詢。如果您認為刪除不當,請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 474560 2023年8月7日 (一) 07:29 (UTC)回覆

邀請參與中文維基百科管治相關討論

 

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意向調查經已結束,調整管理人員上任標準容許用戶獲得臨時管理員權限設立仲裁委員會修訂管理員長期無活動解任方針已獲社群共識採納,目前正在討論實行的細節。請踴躍參與以上討論,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6:04 (UTC)回覆


本條消息是使用群發消息功能發送給您的。如果您不希望在未來接受所有使用本功能發送的消息,請在您的討論頁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發送這一分類。

請投票選出第一屆《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成員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請協助翻譯成您使用的語言

親愛的維基媒體成員:

您收到此訊息是因為您之前參與了《通用行為準則》的流程。

謹此提醒,《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英文簡稱為:U4C)的投票期將於2024年5月9日結束。請閱讀元維基上的投票頁面以了解有關投票和選民資格的更多資訊。

《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英文簡稱為:U4C)是一個致力於公平地和一致地實施《通用行為準則》的全球性組織。社群成員受邀提交《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候選人申請。如需了解更多資訊和《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的職責,請查看《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的章程

請與您的社群成員分享此訊息,以便他們可以參與是次投票。

謹代表《通用行為準則》專案團隊,

RamzyM (WMF) 2024年5月2日 (四) 22:54 (UTC)回覆

陳寶光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陳寶光」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O-ring留言2024年7月7日 (日) 08:53 (UTC)回覆

蔡建文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蔡建文」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O-ring留言2024年7月7日 (日) 08:53 (UTC)回覆

周世抆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周世抆」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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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O-ring留言2024年7月7日 (日) 08:54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管理人員任免及仲裁委員會制度討論

註: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於2024年9月21日 (六) 13:40 (UTC)寄送。若您未來長期或目前暫時不欲接收任何類似訊息,可考慮婉拒消息發送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