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Tingsc!歡迎加入維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裏。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權問題解答
貢獻內容必須是您所著或獲得授權
並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條款下發佈
手冊
手冊
問號
問號
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詢問,或在我的對話頁提出。別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建燁 2011年7月20日 (三) 03:45 (UTC)(via Alexbot Operate via Alexsh)回覆

2016國會助理維基編寫課程結業勳章

  恭喜完成維基編寫課程
恭喜您完成自2015年5月29日至6月9日四期課程,共8小時的中華民國國會助理維基編輯課程。期待在將來仍然能夠在各項維基媒體計劃與您繼續貢獻內容,分享知識!

講師Reke留言)暨課程助教 上官留言2015年6月9日 (二) 05:58 (UTC)回覆

Tingsc,你在立法院上Wikipedia:中華民國國會助理維基編輯課程,管理員Reke沒有告訴你不能用傀儡嗎?--Outlookxp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5:34 (UTC)回覆

2016年1月

 

這是對您的最後警告
如果閣下再次破壞維基百科(如閣下於丁守中的編輯),就會被禁止編輯!--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16年1月13日 (三) 03:03 (UTC)回覆

 
由於您反覆破壞,您已經被永久封禁。如果您對封禁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如果允許編輯此頁,您也可以加入{{封禁申訴}},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賬戶或者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提出申訴的賬戶被封禁。—Lanwi1(留言) 2016年1月13日 (三) 06:37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編寫內容皆為新聞報導的事實資料

並無破壞之事實 敬請回復編輯權限

--Tingsc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06:01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您的編輯行為是在警告之後依舊反覆清空負面信息,已經實質上構成破壞,和您所主張的編寫完全是兩回事。
  處理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4月21日 (四) 06:1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