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新用戶移動功能民意調查

建議新建用戶必須五日後才能進行移動條目的工作

或是滿足某項條件(例如編輯滿100次?可能太高)。由於很多破壞帳戶註冊後馬上就進行移動破壞,所以建議限制移動的權利。--Jnlin討論) 16:37 2007年2月2日 (UTC)

我也正在想這事呢。事實上,對於新用戶而言,幾乎不可能會用到這項功能,需要的話,也完全可以找人幫忙。所以,門檻定高一點都可以。--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16:45 2007年2月2日 (UTC)
之前我已提過,在英文維基百科,只有註冊滿4天的新用戶才能夠移動,可避免了很多移動破壞。但在中文維基百科,這項政策似乎一直未能得到廣泛的和議,因此未有被啟動。無論如何,我也很支持限制移動的權利。 -- Kevinhksouth (Talk) 16:45 2007年2月2日 (UTC)
「編輯滿100次」可能比「註冊滿4天」更有效一點。--Isnow 16:51 2007年2月2日 (UTC)
贊成技術上避免破壞者的行為。--Jasonzhuocn 16:53 2007年2月2日 (UTC)
覺得100次太高,見習編輯都不能移動。--Jnlin討論) 16:56 2007年2月2日 (UTC)
(+)支持滿足某項條件才可啟動移動功能,只是應要解決新手真正需要做移動時可以在那個頁面請求幫助。Wikipedia:移動請求可以加入這一種請求嗎?--Charlotte1125 17:03 2007年2月2日 (UTC)
(+)支持--目的在於防止破壞,以編輯數為准比較好。zzz....很睏 找我 17:49 2007年2月2日 (UTC)
四天較好,對於蓄意破壞者編輯次數的障礙不算什麼,時間卻未必耗的起。--Mukdener|留言 18:11 2007年2月2日 (UTC)
沒破壞/正常的編輯日數和編輯數,來個雙管齊下。zzz....很睏 找我 18:36 2007年2月2日 (UTC)
  • 支持這個提議。優先以編輯數為條件,如果技術上有困難則以天數即可。編輯數取50次,和投票資格要求一樣比較合理。--Munford (留言) 00:51 2007年2月3日 (UTC)
支持,亦不妨提高一點,贊同Louer的意見。--Eno TALK 00:55 2007年2月3日 (UTC)
(+)支持。--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1:17 2007年2月3日 (UTC)
(+)支持,50次編輯次數與4天註冊日之後,這兩項條件都需要成立才能移動。-- Nikopoley✪尼可波里|《舉手發言》 04:40 2007年2月3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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