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簡稱「國家機械委」)是1980年12月至1982年5月、1986年12月至1988年4月兩度設立的統一領導和歸口管理全國機械工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職能部門。[1]

歷史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為了加強對機械工業的統一領導,設立國務院機械工業委員會[2]

1980年12月8日,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將國務院機械工業委員會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簡稱「國家機械委」),管理一機部四機部六機部農機部國家儀器儀表工業總局國家廣播電視工業總局國家電子計算機工業總局的工作,協同國防科委國防工辦安排國防工業企業的民品生產,組織民用機械工業企業優先保證完成合同規定的國防科研、試製、生產等任務,統一規劃和協調國務院其他部門管理的民用機械製造工業和各省、市、自治區管理的民用機械工業[3]。1982年5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部委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決議》,決定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國家能源委員會國家農業委員會合併組建新的國家經濟委員會,內設「國家經委機械辦」,主任范慕韓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撤銷機械工業部兵器工業部,設立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其主要任務是,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總目標,制訂機械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進行統籌規劃、綜合平衡、組織協調和監督服務。」[4]下設軍工總監統管原兩部的軍工工作。來金烈就任軍工總監。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與電子工業部合併成立機械電子工業部

機構設置

1980年內設司局級機構7個,幹部編制150人。1981年,內設司局級機構9個,幹部編制200人:

  • 辦公廳
  • 計劃局
  • 經營管理局
  • 科學技術局
  • 進出口局
  • 軍民結合局
  • 日用機械局
  • 人事教育局
  • 政策研究室

1987年2月,設27個司局機構,行政編制1300人:

  • 辦公廳
  • 政策法規司
  • 發展規劃司
  • 科學技術司
  • 經濟調節司
  • 生產司
  • 建設司
  • 質量安全監督司
  • 對外合作司
  • 人事勞動司
  • 教育司、
  • 兵器發展司
  • 武器局
  • 彈藥局
  • 軍工配套局
  • 工程農機局
  • 機床工具局
  • 重型機械局
  • 儀器儀表局
  • 電器局
  • 通用機械局

領導

參考文獻

  1. ^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年版。
  2.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务院机械工业委员会的决议》(1980年2月12日通过),中国人大网。. [2021年8月2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8月26日). 
  3. ^ 國務院《關於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工作任務的通知》,發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80年20期,第4-5頁。
  4. ^ 1987年2月24日《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发〔1987〕16号). [2021年8月2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