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是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該法律於2019年12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並於2020年6月1日起施行[1][2]。
簡稱 |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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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19年12月28日 |
施行日期 | 2020年6月1日 |
法律效力位階 | 普通法律 |
立法歷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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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 |
收錄於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 |
現狀:施行中 |
立法緣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第一條是「為了發展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保障公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1][2]
實施
參見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019-12-28, Wikidata Q84029114 (中文)
- ^ 2.0 2.1 2.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2019年12月28日 [2021年4月2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4月24日).